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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门卫考核制度范本(精选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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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门卫考核制度范本

一、学校门卫的职责

1、认真学习有关法律知识和有关治安保卫常识,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积极维护校内秩序,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2、衣着整洁,仪表端庄,对来客热情有礼貌。

3、严格遵守作息时间,定时开关校门(早5:30晚22:00),放学后负责检查各班级、办公室的门窗、风扇、电灯关闭等情况,并做好记录。

4、切实维护学校正常秩序,对非该校人员入校需查看其有关证件,办理登记手续,严防有人进校滋扰。上课期间家长原则上不能进入校园,外来车辆未经学校同意一律不得入校。严禁门口停放车辆,严禁个体商贩进校出售物品。

5、学生进校后,未经教师同意,不得随意出入校门,如需出入校门要登记并说明事由,学生上课期间因特殊情况外出,必须出具由教师签字的证明方可出门。上课时间一律禁止学生会客,如有特殊情况,下课后由门卫及时转告。

6、保护学校财产。任何财产出门都必须严加盘查,任何公物出门必须有学校的出门条,出门条要妥善保管,以备查对。

7、负责学校大门口卫生清洁工作,做到天天打扫,保持清洁,无纸屑等杂物,传达室整洁不得乱放杂物。

8、负责学校安全保卫,节假日、夜间加强巡逻,确保学校安全。按时完成学校临时分配的有关工作。

9、不擅离职守,因故请人代班,必须先得到有关领导的批准。

10、节假日不准外来人入校。

11、遇到紧急事件敢于负责,一方面大胆采取应急措施,同时及时汇报学校领导并向公安部门报警。

12、及时收发信件、报刊杂志、快递等物品,若门卫工作失职,造成学校或老师财物损失的,由学校依据相关制度赔偿。

二、学校门卫考核制度范本(精选5篇)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我们都跟制度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制度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那么相关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学校门卫考核制度范本(精选5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学校门卫考核制度范本1

一、考核对象:

学校门卫

二、考核方法:

设考核基本分为100分,根据中层以上领导、安全办的检查,按考核细则扣分,扣完为止。

三、考核细则:

1、门卫人员要着装整洁,说话和气礼貌待人,外来人员进校必须进行登记,出现外来人员任意进入校门的,每次扣当班门卫10分,造成失窃等事故的100扣分.

2、在校学生中途离校,必须持班主任开据的出门证并由家长在门卫处登记后方可离校。违反上术规定的扣当班门卫10~20分;因失职而导致学生失踪或学校财产损失的扣除100分。

3、严格遵守工作纪律,门卫、值班人员当班时要严守岗位,不得迟到、早退或擅离工作岗位,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报告,失职者视情况扣10~20分。

4、学生在校期间禁止小商贩或社会闲杂人员进入校园;机动车辆进出校门,应接受检查,载货出门须持有关部门出门证;携带物品出门须凭出门证。违反上述规定的扣当班门卫10~20分。

5、值班人员要勤检查、勤巡视,做好值班记录,发现可疑情况要及时汇报。未按时巡视的扣当班门卫10~20分。

6、值班人员发现被窃、火情等要及时报警和处理。注意发现隐患和问题,防止各种事故发生,发现犯罪分子要奋力擒拿,迅速报告。未及时报警的每次扣当班门卫20分,造成损失的扣100分,有立功表现的奖励50分。

7、值班人员要妥善保管好校门遥控器和教学区各大门钥匙以及车棚、茶水房钥匙,并按学校要求按时开关。丢失遥控器和钥匙者,每次扣当班门卫20分。

8、学生在校期间发现校园内有过夜车辆者,每次扣当班门卫20分。

学校门卫考核制度范本2

一、文明值勤方面

1、着装统一,仪容仪表的端庄整洁,规范配戴警械,站姿、坐姿端正大方。违规扣1分/次。

2、工作时间不读书、看报,不吸烟、喝酒,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违规扣1分/次。

3、作风正派,热情文明对待师生、家长、来宾,上学、放学时间在校门口迎送师生。出现不礼貌行为或上学、放学不按要求站岗扣1分/次,无正当理由与人吵架、打架扣5分/次。

4、保持传达室和学校门前的卫生区的整洁。不打扫或不洁净扣1分/次。

二、学生出入方面

1、学生在校学习期间需外出时,必须持有班主任签字的规范的书面请假条,门卫要认真审查请假条真伪,做好出校登记并保存请假条。违规扣2分/次。

2、节假日学生到校要穿校服,不穿校服或无本校教师带领不允许学生进入校园(学校兴趣小组的学生凭本人《学生出入证》进出校门)。违规扣2分/次。

三、车辆出入方面

1、外来车辆原则上不允许进入校园。确需进入的需校级领导批准,放行时要告知:机动车校内不能鸣笛、减速慢行,非机动车下车推行,同时引导车辆按指定车位停放。违规扣2分/次。

2、严禁各类车辆在校门口内外随意停放,确保校门出入畅通。违规扣1分/次。

3、课间、集会、课外活动等室外活动学生密集时,门卫不得允许任何机动车辆进入校门。违规扣2分/次。

四、外来人员出入方面

1、严格履行来访登记、联系手续(由保安联系被访教师)。未联系上、未经领导或老师同意、没办理登记手续不得让来访者进入学校。违者扣2分/次。

2、学校的临时施工人员凭学校《临时出入证》进出校门,无证或无引领者不允许进入校园。违规扣2分/次。

3、严禁放社会闲杂人员(如业务推销员、醉酒人员、无业人员等)进入校内,违规扣5分/次。

4、对运物品出校门的车辆要进行仔细检查,凡学校公物须持有学校有关证明,并进行登记,方能放行。违反学校公共物品带出校门制度的扣5分/次。

五、其他方面

1、校门内外公共财物,花草树木,发现破坏没有制止或根本不知道的,视情节严重情况扣2-5分/次。

2、接收邮件、报刊、信件出现丢失,除赔偿外扣2分/次。

3、保安人员严格执行上下班制度,按时交接班,坚守工作岗位。出现脱岗现象扣2分/次。

4、保安人员需服从安排,听从指挥,全面履行安全保卫人员的职责。出现不服从学校安排现象扣5分/次。

5、发现火警、匪警等安全事故未及时汇报或报警的'扣10分/次。

6、师生放学离校后,全面巡视,锁好各口大门,发现学校有异常情况,要及时处理或报告学校有关领导。造成损失的视情节严重扣分并追究责任。

六、责任追究制度

保安人员因工作失职,造成学校财产损失或人员伤亡,需承担相应责任、扣除当月工资并予以辞退。

本细则所扣分数按5元/分和保安个人每月的工资挂钩,由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和全体师生作为考核人对保安进行考核,此考核细则自制订之日起施行。

学校门卫考核制度范本3

按照学校工作要求和部门工作性质,为规范管理,照章办事,提高工作质量,结合《保安人员工作守则》,特制定本办法:

奖励类:

1、值班中抓获不法分子偷盗的奖励100元。

2、有效制止校园内突发事件的,奖励30元。

3、协助扑灭火警火灾,奖励80元。

4、做好人好事,奖励50元;收到锦旗或登报表扬的,奖励100元。

5、敢于揭发或抵制保安人员受贿、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奖励100元。

6、及时发现并消除各类重大事故隐患,避免损失的,奖励200元。

7、其它行为可酌情奖励。

上述条款中事迹突出、社会影响较大者,奖励金额可提高并将予以通报表扬及申报其它类别的表彰奖励方式。

处罚类:

(一)考勤

1、迟到半小时内,每次扣20元。

2、脱岗一次,作旷工处理,扣80元,连续二次以上脱岗作辞退处理。

3、违反《请销假制度》旷工一天者扣80元并以天数累计,三次以上旷工者作辞退处理。

4、未经同意和安排,擅自代班、调班或上连班,对当事双方人员每次扣30元。

(二)执勤

1、上岗后,不做与执勤无关的事,不看书报,不与外来人员闲谈、玩耍,不会亲友,违者每次每项扣20元。

2、上岗打瞌睡、打电话聊天、打牌下棋、相互串岗者,每次每项扣30元,上岗后睡觉者扣50元。

3、执勤中按岗位要求需要站立的,必须站立服务,违者的扣20元。

4、在执勤中应文明纠正违章,不得刁难,更不得打人、骂人,违反者每次扣50元。

5、执勤中应及时发现、报告、整改、排除各类不安全隐患和事故,违者每次扣50元。

6、在执勤中对驶入校内车辆乱停、乱放(含大门口摆摊设点)不制止或不指定停放地点,造成乱停乱放,每次扣10元;以工作之便索取他人物质的,每次每项扣50元.

7、严禁酗酒,对酒后上岗和上岗喝酒者,每次扣50元。

8、做好岗位和寝室的清洁卫生,并认真保持,违反者每次扣20元。

9、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做到下班不接,上班不离,违者按脱岗处理并扣60元。

10、执勤记录应认真,如实填写并保持清晰、完整,违者扣30元。

(三)仪容仪表

1、保安人员着装必须整齐、干净,帽、帽徽、肩章、领章、臂章、领带、武装带等佩带整齐,违反者每次每基本原则扣10元。制服便裤不能混穿,违反者每次扣20元。

2、保安人员不准留长发、胡须、长指甲,蓄发不得露于帽外,违反者每次扣20元。

3、上岗执勤必须精神饱满,严肃认真,态度严谨,不得插手于裤包内,执勤中不准吃零食、嬉笑打闹,违者每次扣20元。

4、对待他人应举止端庄,有礼有节,不得有损害学校形象的行为,违者视其情节扣30元。

(四)其他

1、保安人员必须准时参加公司或学校组织的保安人员会议,不得无故缺席或迟到,违反者每次扣20元。

2、认真执行内务制度,宿舍床铺、生活用品必须摆放整齐,不得乱堆乱放,坚持做好宿舍内和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宿舍内必须保持肃静,违者每次扣20元。

3、未经学校管理人员同意,驻勤点不得留宿亲友或外来人员(含非本执勤点保安人员),更不能留异性朋友住宿,违者扣50元。

4、爱护公物,不丢失、不损坏。严禁擅自动用学校商品、器材、交通工具,违者除照价赔偿外,扣罚200元。

上述条款中造成重大损失和恶劣影响者,罚款将相应加重。

责任追究类:

(一)保安人员在执勤中不严格仔细执行门卫查验制度,致使手续不全的人员、车辆和物资出入学校,扣罚60元以上。

(二)保安人员在执勤中不认真彻底履行职责,致使责任区内发生被盗及其它案件、事故,扣罚100以上。

(三)保安人员有上述失职或过错行为,造成学校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的,将承担直接责任,赔偿经济损失。在重大责任事故中,情节恶劣,后果严重,影响极坏的要送交司法机关处理。

(四)执勤中收受贿赂,徇私舞弊,私放物资出校的,扣罚200以上。情节恶劣,后果严重的,要送交司法机关处理。

(五)保安单位负责人在上述行为中未履行好管理监督职责的,将追究其间接管理责任,扣罚100元以上,发生重大责任事故应送交司法机关处理。

以上奖励、处罚均由保安公司负责,学校政教处进行考核。

学校门卫考核制度范本4

为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维护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加强对校园保安管理,严格工作作风和工作纪律,提高校园保安服务质量,根据《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条例》(国务院令第421号)、《重庆市公安局重庆市教委关于印发<校园保安勤务工作八条规定>的通知》(渝公发〔2015〕703号)、《重庆市万州区教委万州区公安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校园保安仪容风纪的通知》(万州教安〔2015〕46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区教育系统校园保安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条例》、《重庆市公安局重庆市教委关于印发<校园保安勤务工作八条规定>的通知》,加强对校园保安管理,严格工作作风和工作纪律,提高校园保安服务质量,进一步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全面落实校园保安工作各项措施,切实防止各类安全事故发生,保障学生安全和校园稳定。

二、考核范围

各级各类学校在岗校园保安

三、考核原则

校园保安工作考核实行按月考核,与浮动工资挂钩,奖励优秀、鞭策后进,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一律解聘的原则。

四、考核实施办法

1、考核时限:以月为单位。

2、考核共100分,根据《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条例》、《重庆市公安局重庆市教委关于印发<校园保安勤务工作八条规定>的通知》,制定《万州区教育系统校园保安工作考核细则(试行)》(见附件)作为考核依据。

3、每月以200元为浮动工资,考核结论2元/分。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一律解聘。

4、表现优秀的校园保安,年终由区教委、区公安局联合表彰。

5、连续三个月考核结论在60分以下,予以警告;半年考核结论不及格,予以解聘;违法违纪者,移送司法机关。

五、组织领导

各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校园保安工作考核。

六、本办法由区教委、区公安局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学校门卫考核制度范本5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校园安保工作,规范学校保安管理,提高校园保安勤务工作质量,,根据《福建省中小学校幼儿园保安员管理工作暂行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我校保安员绩效考核细则:

一、学校保安员资质

学校保安员上岗前须参加保安培训单位组织的培训,并经设区市公安机关考试成绩合格,取得保安员证后,方可正式上岗。

二、组织实施

校园保安考核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学校成立以行政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学校安稳干部及校园民警参加的考核工作小组,并定期对学校每名校园保安的履职情况进行检查,并建立考核分数统计表和检查、考核台账。

组长:黄立平

副组长:王剑文

组员:欧文平、陈亮、李春风、黄勇、黄少珍、王木钗

三、计分细则

考核时按照本办法规定的标准实行扣分制,如多次违反相应项目规定的,可按照标准重复扣除相应分值,每个大项目的分值扣完为止,不计负分。共设4个大项22个小项,基础分值100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标准对被考核保安扣除相应分值:

(一)、队伍建设(20分)

1.拒不执行公安机关的监督、决定、命令的,发现一起扣10分;

2.拒不执行所在学校、校园民警合理工作安排和决定,发现一起扣10分;

3.无故不参加县公安局和派出所组织的各项学习和活动的,一次扣5分;

4.不按规定执行请销假制度的,一次扣5分;

5.上班迟到、早退一次各扣3分,旷工一次扣10分,迟到早退三次以上按旷工一次处理。

(二)、内务管理(20分)

1.办公场所环境脏、乱、差的一次扣2分;

2.上学、放学重点时段不按规定携带保安装备的一次扣4分;

3.上班时间不按规定着装和佩戴标识的一次扣2分。

(三)、勤务工作(60分)

1.不按规定协助校警开展校园大门的定点执勤及校园周边的巡逻防控,每次扣5分;

2.不按要求填写巡查登记、工作日志等各项簿册、每日下班前未履行工作交接程序的,一次扣3分;

3.对“校园保安职责”、“十二条规定”不熟悉的扣3分;

4.对校园的规模、重点部位等基本情况不了解的,扣3分;

5.对视频监控、报警器、保安装备等不能熟悉掌握使用的,扣3分;

6.不按规定配合学校开展安全检查的,每次扣5分;

7.学生在校期间、夜间及周末不履行校内巡逻、报警监控值守、值班和学生离校后的清校工作职责的,每次扣5分;

8.对工作遇到的复杂、重大事项,发现的隐患未及时向学校和校警报告的,每次扣5分;

9.发生案件、事件、事故未迅速报警或临危退缩的,每次扣10分;

10.被校园、群众反映或举报工作不负责任等问题,经查属实的,一次扣5分。

11.被上级部门检查到问题的,按应扣分双倍扣分。

12.校园保安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予以训诫,并每次扣20分,情节严重的,吊销其保安员证;违反治安管理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搜查他人身体或者侮辱、殴打他人的;

(2)、非法扣押、没收他人证件、财物的;

(3)、阻碍依法执行公务的;

(4)、参与追索债务、采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手段处置纠纷的;

(5)、侵犯个人隐私或者泄露在保安服务中获知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客户单位明确要求保密的信息的;

(6)、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其他行为的。

13.严厉禁止以下行为,违反规定的,一律予以辞退;触犯刑律构成犯罪的,一律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严禁违反校园门卫管理制度,不查验和办理登记手续,放任社会车辆和无关人员进入校园。

(2)、严禁值班时睡觉、饮洒、打牌、玩游戏或擅离职守从事与勤务工作无关的事情。

(3)、严禁值班期间不按规定巡逻、巡查。

(4)、严禁接受报警或指令后不履行职责、行动迟缓、贻误战机。

(5)、严禁对发现的安全隐患、案件线索和影响学校师生安全的信息迟报瞒报。

(6)、严禁随意关闭监控、报警系统和删改、扩散监控影像资料以及报警记录。

(7)、严禁散布有损校园新型警务体制建设形象的言论。

(8)、严禁在值班室留宿他人。

四、考核奖惩方式

考核实行四个等级,即优秀(95分以上含95分)、称职(85分至94分)、基本称职(75分至84分)、不称职(75分以下)。凡每月考核都为优秀、称职等级的保安,予以发放奖金。

附则

1.本办法由学校考核小组负责解释。本办法自2013年9月1日起施行,并认真将保安员的履职情形予以一一记录,在次月5日之前,将保安员履职情况录入学校综合管理和信息交互平台的《保安工作情况月报表》,并按规定在次月10日之前发放上个月的绩效奖金;

2.学校设立保安员工作奖励基金,对认真履行职责之外还能主动承担学校其他工作,受到学校师生和群众好评的学校保安员,予以适当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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