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闭→
当前位置:笔墨馆>教学资源>知识文库>专业资料>景点应急预案(精选10篇)

景点应急预案(精选10篇)

笔墨馆 人气:1.53W

景点应急预案

景点应急预案(精选10篇)

在我们的学习、工作或生活中,有时会出现一些不在自己预料之中的事件,为了降低事故后果,时常需要预先编制应急预案。怎样写应急预案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景点应急预案(精选10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景点应急预案1

一、安全应急预案指导方针是:

“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快速反应,联动处置”,把保障游客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作为景区首要任务,层层落实责任,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对各种突发事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二、建立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安全应急值班电话和安全应急救援分队

安全应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长:(公司总经理)

副组长:(景区经理)

(景区总经理)

(公司安保部经理)

成员:(景区主管)

(景区安保部经理)

(景区主管)

安全应急值班电话(24小时):XXX

安全应急救援分队组成人员:

(安全应急救援队队长)

全体安全应急救援分队队员(共11人,附名单)

三、应急处置程序:

1、发生情况和报告

一旦游客在景区内因道路交通事故、火灾、强风、雷击、冰雪灾害或因滑跌、落水、疾病、食物中毒造成人员伤亡,以及遇险、迷途走失等报警求助紧急情况,各工作点(岗位)员工要迅速报告本部门主管(负责人),部门主管(负责人)根据现场情况作紧急处置并迅即报告办公室和应急领导小组当日值班领导。对报告已明确发生了重大安全事故(险情)和人员伤亡的,各级负责人应以最快速度报告集团领导以及相关的公安派出所、交警、旅游质监、安全生产监督、卫生防疫等政府部门。

2、出发救援

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值班领导接报告后应立即通知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各位成员根据分工做好车辆调度、组织相关人员、准备应急处置装备(工具)、联系有关单位等各项准备工作,集合待命。

安全应急分队队长以最快速度通知各位队员。所有应急分队队员不论人在何处,无论白天黑夜,必须立即携带通讯、照明等应急装备(工具)赶到指定地点,在应急领导小组值班领导和队长带领下,火速赶赴现场,开展救援处置工作。

3、现场处置

⑴情况报告

应急分队到达现场后,迅速全面掌握了解情况,随时向安全应急领导小组组长报告事件性质、发生的时间和地点、人员伤亡损失、救援处置进展以及是否需要后继人员和装备支援等情况。

⑵抢救伤员

应急队员利用携带的担架、急救箱,尽快将伤员(患者)抬(搀扶)至安全地段,由受过医疗救护专业训练的队员进行基本情况检查并进行精神安抚。根据伤员(患者)情况,或送山下景区游客中心休息康复,对重伤员(患者)直接送下花园区医院诊治。

⑶保护现场

设立警戒范围,安排人员在现场警戒、守候(在搜救伤员和紧急排险时,对现场原始状态应作好标记标号),等待有关部门来勘察现场。

⑷疏导游客尽快撤离危险地段。

⑸协助有关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

4、信息汇总

应急处置信息中心设在集团办公室

四、安全应急处置分队在紧急情况下可直接听从xx公安派出所和xx交警大队的调遣,参加统一指挥的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

景点应急预案2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旅游高峰期、大型旅游节庆和其他公众聚集活动出现突发紧急事件时人员的应急救援工作。

二、突发紧急事件类型

(一)自然灾害

主要包括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和森林火灾等。

(二)事故灾害

主要包括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治安刑事案件等。

(三)公共卫生事件

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食品安全等。

应急工作原则

(一)统一指挥,分工负责,相互配合,快速高效。

(二)救援指挥部指挥、协调,事故发生单位组织救援。

三、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机构及职责

指挥系统的设置及职责为加强景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援

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景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援指挥部,协调指挥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援工作。

(一)组成人员

总指挥:xx

副总指挥:xx

成员:xx

(二)xx景区应急指挥部主要职责

1、启动和终止景区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救援预案;

2、组织实施景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援方案;

3、统一调配救援人员,景区救援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主任由xx兼任,人员从各成员单位抽调。

(三)办公室及下设各工作组、成员单位职责

1、办公室职责

(1)负责处理应急日常协调事务;

(2)负责向各组传达指挥部指令;

(3)负责与各组的联系,督促各组工作;

(4)报告各组救援工作的重大问题;

(5)负责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情况的汇报和上报; (6)承办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安全组:组长由安全部xx兼任。

(1)负责提供并划定事故的高危险区、危险区、缓冲区和安全区; (2)负责协助查明事故的直接原因和责任;

(3)负责组织事故现场保护、维护事故现场和区域治安交通秩序; (4)负责疏散事故区域内的无关人员;

(5)负责处理与事故有关的其他治安问题;

(6)承办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3、各成员单位职

(1)综合管理办公室负责通知救援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启动预案,综合协调各成员单位、事故发生单位组织实施救援;

(2)景区安全部负责组织事故现场的安全警戒、人员疏散、交通管制、受害人员营救、火灾扑救、现场及周围地区治安秩序维护。

四、运行机制

1、预测预警

景区管理处负责开展突发公共事件的日常监测,建立常规数据监测、风险分析与分级、值班等制度,向社会公布值班电话,安排专人负责突发公共事件报告和相关信息的收集、分析。对可能发生和可以预警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时限及时上报,按照预警的方式、方法、渠道做好预警工作。

2、信息报告

景区要建立健全突发公共事件快速应急信息系统。信息采集、报告、核实、反馈要全面、真实、准确,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要及时向总经理报告。

3、应急处置

(1)先期处理

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景区救援指挥部和事故发生单位要立即采取措施控制事故事态发展,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2)应急响应

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驻景区救援单位要按照指挥部的要求积极响应,做好各自的工作;

(3)指挥与协调

景区突发公共事件指挥部全面指挥、协调事故的处置工作;

(4)应急结束

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处置工作结束,或者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现场指挥机构予以撤销。

4、建立突发公共事件报告制度

景区内凡涉及突发公共事件,事发单位及知情人不得隐瞒不报、谎报、阻挠上报,必须立即向应急救援指挥部报告。

景点应急预案3

为切实保护好武当山风景名胜资源,使风景名胜资源达到有效利用,做到以最快的速度到达现场,以最佳的方法灭火,把火灾所引起的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根据武当山风景区目前的管理职责分配情况及实际需要,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挥系统及其职责

1、火灾总指挥部

总指挥:刘建平

副总指挥:

成员:

职责:

片区指挥:

职责:根据火灾发生的天气、发生地的地形及扑火资源等情况,迅速组织扑火力量进行扑救。

通讯:移动电话、座机、对讲机、广播,要求全天候保证畅通。

2、火灾现场指挥部

总指挥:

职责:审查扑火方案,动员和组织扑火力量赶赴现场,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及向邻区呼援。

参谋:

职责:研制适合实际情况的扑火方案,并依据当时的气候、地形、扑火力量等情况来确定扑火的具体措施,及时把火灾现场的发展情况汇报给总指挥部。

3、扑救组

组成:景区护林防火大队、辖区各中队、村组防火应急分队

负责人:刘锋

职责:按照防火指挥部的要求,组织现场人员合理科学的扑救森林火险。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组织受森林火灾威胁的居民和财产转移。及时把现场情况通报指挥部。

4、交通组

组成:武当山旅游车队、景管局、索道公司各确定1人。

负责人:

职责:服从总指挥部调度指挥,负责调集车辆和索道,及时输运扑火力量,并要求协助医疗组运送伤员、食物等。

5、医疗组

组成:特区红十字会、特区医院、景管局、并至少配备2名医护人员。

负责人:

职责:服从总指挥部调度指挥,配备必要的医疗器具、药品等救护车赶赴现场,负责救护伤员。

6、宣传组

组成:护林防火大队、政策法规科、各配备2名人员

负责人:

职责:服从总指挥调度指挥,动员现场人员投入扑火行动,及时向指挥部传递现场情况,负责现场秩序及治安。

7、后勤组

组成:景区各经营单位、个体经营户

责任人:

职责:服从总指挥部调度指挥,协助车队运送前线食品及其他用品。

8、善后组

组成:火灾发生地所属片区中队全体成员、景管局

负责人:

职责:负责火灾调查及处理,如有人员伤亡,则还要负责做好安抚工作,并拿出处理报告。

二、具体实施方案

一旦发现火情,应立即拨打火警119,同时还要通知护林防火大队及火灾发生地所属片区责任人,报警及通知人员应快速准确地报告发生火灾的地点及具体位置、火势大小及火源情况。

1、如果是森林火灾,灭火人员必须马上成立临时指挥部,调动一切救火专业人员、干部群众及现场人员。除用灭火器材对火势进行控制外,要立即对火势、风势、火灾发生地地形及现场可进入性作出较准确的判断,然后分小队进行隔离带的选择与建立。积极配合消防队的工作,如果火势得不到有效的控制,则应该向上一级部门报告。

2、如果是建筑性火灾,首先要确定是否有人员被困,同时通知护林防火大队及火灾发生地所属片区负责人,并带上由2到4人组成的医疗救护组。在专业灭火人员未到达时,应立即组织现场人员进行火势控制,如果是文物着火应尽量抢救未被毁坏及即将遭到毁坏的文物,如果火势加大,除用建筑物附带的干粉灭火器使文物隔离大火外,还要充分发挥蓄水池的作用。

3、如果是电失火,则不能慌忙灭火,首先要查明起火点,并找到电源开关,然后关掉电源,再组织现场人员进行灭火。

景点应急预案4

春节将至,为营造和谐、有序的景区环境,确保景区文物和游客、职工的人身、财产安全,根据春节期间景区实际,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始终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坚持“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谁主管谁责任”的原则,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把安全生产放在首要位置、重中之重,动员各科室各部门力量,迅速行动起来,深入一线、深入景区。各科室、部门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认真落实以防恐、防暴、防火、防盗、防破坏、防拥挤踩踏事故为主要内容的安全岗位责任制。针对“三孔”景区春节期间假日旅游的特点,密切与公安、消防等部门联系,发现问题及时处置,消除安全隐患,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二、组织机构及人员构成

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三、工作职责

根据文物安全工作实际和突发情况,随时启动《曲阜市文物局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一)领导小组职责

1、负责指导、协调全市文物安全工作,及时了解掌握文物景区突发安全事件,并向有关部门汇报,指导协调突发性事件的处理及急救工作。

2、安排专人坚守,配齐无线通讯等设备,确保上下内外联络通畅。做好与上级各部门及相关应急单位(公安、医疗救护、消防)的对接工作,根据突发情况及时汇总、上报相关信息,并积极协助各工作组开展突发事件处置工作。

(二)各科室、各部门职责

值班人员各负其职,相互配合,做好文物景区春节期间的安全、卫生工作。

1、根据春节期间游客激增实际,要严把“进门关”,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和检票、安检程序进行人、物查验,严禁游客将烟Ko花爆竹以及其他易燃易爆物品等违禁物品带入景根据游客入园情况及景区最大承载量要求,实时控制游客,特别是曲阜籍市民免费参观的入园数量,并提前做好告知和解释工作。

分管领导:韩凤举、柳枫

责任科室:门禁票务室、三孔旅游服务公司责任人:

2、“三孔”景区负责做好游客疏导、安全疏散工作。在游客拥挤的情况下,及时开启孔庙东华门、西华门、仰高门及孔府前上房中门穿堂,适时开放孔府西三厅成衣房前门作为应急通道,疏散人流,以防踩踏。

分管领导:

责任科室:孔府管理处、孔庙管理处、孔林管理处、消防保卫科

责任人:

3、外围文物开放景区也要结合实际制定节日期间安全工作方案和游客疏散方案,切实将文物安全、游客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分管领导:

责任科室:外围文物管理处、鲁国故城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管理处

责任人:

4、景区显要位置设立安全宣传栏,宣传治安、安全生产知识。景区易拥堵地段设立安全警示牌,危险地段划刷警戒线,强化游客的安全意识,严防安全事故发生。

分管领导:

责任科室:办公室

责任人:

5、各景区管理处要严格按照应急预案要求,在各要道口、应急出口设置标识并安排专人值班,疏导游客或对突发应急事件及时进行处置,遇突发状况及时上报局总值班室。

分管领导:

责任科室:孔府管理处、孔庙管理处、孔林管理处、外围文物管理处、鲁国故城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管理处

责任人:夹纪坤、谢金国、李玉国、张富勇、田树标

6、节前对所有消防设施、器材进行检查保养,确保处于良好的备战状态。认真做好节日期间的交接班工作,坚持小时值班,做好清场排查,随时关注孔明灯等可燃物景区坠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分管领导:

责任科室:消防保卫科

责任人:

7、要对景区内文物古建筑、古树名木和施工场所安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和专项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分管领导:

责任科室:行管科、消防保卫科、古树保护科、三孔古建筑工程管理处

责任人:

8、要做好门票销售和入园游客汇总统计工作,及时掌握客流量信息,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及时受理游客咨询,全力化解和避免各类投诉事件。

分管领导:

责任科室:门禁票务室、三孔旅游服务公司责任人:

9、相关科室制定各自应急预案,报局总值班室。办公室和局总值班室协调督导各科室、各部门工作,遇突发状况及时报带班领导。

分管领导:

责任科室:办公室

责任人:

四、其他紧急事项

第一时间报请局带班领导和分管安全领导,迅速启动全局《文物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全面落实各项应急处置措施。

景点应急预案5

一、总则

(一)目的和依据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有效预防、控制和扑救森林火灾,及时处置火灾事故,保护景区森林资源安全,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把森林火灾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国家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及《沐川县森林防火预案》,结合景区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处置森林火灾原则

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景区管委会的领导下,执法大队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本预案,同时指导景区内经营单位和农户的森林防火工作。

2、专群结合,协调配合,快速反应。半专业扑火队和发动群众相结合,密切协作、形成合力,快速有效处置森林火灾。

3、以人为本,安全防范。在处置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安全时,要坚持以人为本,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努力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和公共设施的安全。

4、警钟长鸣、常备不懈。要落实预防森林火灾的各项措施,做好紧急应对突发森林火灾特别是重、特大森林火灾的思想准备、机制准备和工作准备,建立应对森林火灾的长效机制,做到常备不懈,快速反应,处置得当。

(三)预案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沐川竹海景区内发生的森林火灾的应急处置。

二、组织指挥机构与职责

(一)本预案启动后,景区森林防火领导小组承担本景区应急处置森林火灾的各项组织指挥工作。

(二)景区成立森林防火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联系电话:

景区执法队负责电话值班、森林火情动态变化监测、信息统计汇报、森林火灾扑救协调等工作。

(三)景区森林防火领导小组下成立义务扑救队共计20人。人员名单、联系电话附后。

(四)森林防火领导小组职责

在景区管委会统一领导下,森林防火领导小组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调动扑火力量,采取行之有效的应对措施,尽快扑灭火灾。 具体职责是:

1、组织扑火力量,保证通信联系,做好火场监测及部门间的协调等各项具体应急处置措施落实工作。

2、负责协调扑火队伍调动,确保扑火机具、装备及救援物快速运输,协助提供后勤保障。

3、指挥开展扑火救灾工作,负责及时向镇政府和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反馈火场信息,解决在扑火工作中存在的实际困难。

(五)景区森林防火工作实行片区责任制,要经常性地在片区进行宣传、检查、督促。片区划分如下:

1、第一片区:北大门至陈明安屋基(包括万寿3、4组的景区内的林区)。

负责人:兰文明

2、第二片区:陈明安屋基至茶场沿景区环线的林区。

负责人:杨先惠

3、第三片区:茶场至箫洞飞虹沿景区环线的林区。

负责人:龚杰

4、第四片区:箫洞飞虹至南大门沿景区环线的林区。

负责人:陈国光

三、森林火灾预防、监测、预报、报告

(一)森林火灾预防

1、组织开展经常性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宣传要做到重点突出、全面覆盖、不留死角,着重宣传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典型案例、扑火安全知识、扑火科学知识。

2、要严格控制和管理野外火源,规范生产、生活用火行为,严禁在林区野外用火;管护人员要坚持巡山护林制度,加强对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点人口的检查监督,做到见火就查、违章就罚,特别是对春耕生产季节烧灰积肥、清明节、端午节、春节前后上坟烧纸等野外用火严加制止,切实消除各项火灾隐患。

(一)信息报告和处理

1、发生森林火情后,任何单位和个人要立即向景区执法大队上报火情动态及组织扑救情况,执法大队接到可能发生或即将发生森林火灾的信息后,要立即做出分析判断,及时向镇、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并积极组织扑救。严禁组织动员残疾人、老年人、孕妇、中小学生和儿童参加扑救森林火灾。

2、出现重要火情时,执法大队应在发现火情半小时内详细准确地将森林火灾发生时间、地点报告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扑火力量及设备,现场指挥负责人及联系方法,火情动态,发生地森林资源,道路交通、河流水系、地形地貌状况,火灾现场气象情况在1小时内报告县森林防火指挥部。

(二)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和设立情况

砍刀: 20把 油锯:2台 铲子:14把 灭火拖把:10把 斧头:2把、 水桶:10个 水瓢:10把 干粉灭火器:6支

设立森林防火警示牌、标志牌:46个,发放森林防火宣传资料2000余份。

四、森林火灾扑救

(一)火灾扑救分工

火灾扑救分为前线指挥部、扑救组、后勤保障组、医疗组及保卫组。具体分工如下:

1、前线指挥部(景区管委会)职责:制定扑救实施方案;指挥扑救火灾工作;统一组织、调动和调整扑火力量;做好后勤保障、火场保卫和医疗救护。

2、扑救组职责:全权负责火灾扑救工作,紧急制定现场扑火作战方案,并组织实施;准确掌握火情变化和发展趋势,及时调整和调动扑火队伍,并负责向上级报告进展情况及问题;及时报告扑救火灾人力、物资需求计划;根据上级部署和前线指挥部决定,调整作战方案,做好火场清理、火场看守的人力部署工作。

3、后勤保障组职责:根据前线指挥部提出的人力、物资需求计划,及时从后方组织扑火人力、物资(包括扑火人员、扑火工具、汽油、机油等)及食品,保障前方扑火需要;统一组织管理扑救火灾车辆;负责做好临时通讯系统的组建和架设;负责安排扑火人员住宿;负责组织财产转移或受灾群众的转移安置。

4、医疗救护组职责:组织管理好现场医疗救护车辆和医疗卫生人员;及时组织抢救伤病员;搞好食品检疫和防疫工作;接收、管理救灾药品。

5、保卫组职责:负责起火原因调查和火案嫌疑人的调查、拘留、审理工作;负责维护扑火现场治安秩序,保障各项扑火工作安全有序进行。

(二)火场清理

森林火灾扑灭后,前线指挥部要及时组织人员对火场进行全面、彻底清理。确定无余火后,报经镇森林防火指挥部批准方可撤离火场,同时要安排专人留守火场,经检查确认无火后,方可撤出看守人员。

(三)扑火原则

1、在扑火过程中,首先要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扑火人员、居民点和重要设施的安全。

2、在扑火战略上,尊重自然规律,采取“阻、打、清”相结合,做到快速出击、科学扑火,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

3、在扑火战术上,要采取整体围控,各个歼灭;重兵扑救,彻底清除;隔离为主,正面扑救为辅等多种方式和手段进行扑救,减少森林资源损失。

4、在扑火力量使用上,坚持以专业半专业扑火队等专业力量为主,其他经常训练的或有组织的非专业力量为辅的原则。

5、在落实责任制上,采取分段包干、划区包片的办法,建立扑火、清理和看守火场的责任制。

(四)扑火安全

在扑火过程中始终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现场指挥员必须认真分析地理环境和火场态势,在扑火队伍进、驻地选择扑火和作战时,要时刻注意观察天气和火势的变化,确保扑火人员的安全。

(五)群众安全防护

坚持以人为本的思想,预先制定紧急疏散方案,落实责任人,明确安全撤离路线。当居民区受到森林火灾威胁时,及时果断地采取有效阻火措施,有组织、有秩序地及时疏散居民,确保群众生命安全。

五、森林火灾案件查处

轻微违章野外用火及森林火警案原则上由景区执法大队协同镇防火办处理,一般及一般以上森林火灾案件报县森林公安局立案查处。

六、后期处置

(一)火灾调查及评估总结:火灾扑救工作结束后,要及时组织人员对火灾现场进行调查,准确掌握火灾面积、森林资源损失、组织扑救森林火灾、起火原因、肇事者等相关情况。及时进行全面总结,分析火灾发生原因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上报镇或县森林防火指挥部。

(二)奖励与责任追究:对在扑火工作中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参照《森林防火条例》等相关规定执行奖励与表彰;对在;扑火工作中牺牲的人员需要追认烈士的,依据国家相关规定报县级有关部门和部队系统办理;对火灾肇事者,报司法部门依法查处。

(三)灾后安置及灾后重建:火灾发生后,景区管委会协同镇政府根据有关规定妥善处理灾民安置和灾后重建工作,保证灾民不受冻、不挨饿、情绪稳定,并重点保证基础设施和再建工程。

景点应急预案6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了迅速有效地防范应对南通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旅游突发事件以及我市游客在市外或境外遭遇的各种旅游突发事件,规范应急救援行为,提高应急救援能力,科学、有序、高效地做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保障游客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建设平安南通旅游。

1.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

《旅行社管理条例》

《导游人员管理条例》

《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

《旅游安全管理暂行办法》

《旅游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

《南通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其它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南通市行政区域内旅游企业、旅游活动因自然灾害、安全事故、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导致的游客伤亡和财产损失事件以及南通游客在市外或境外遭遇的突发事件,包括:

(1)因自然灾害(如洪水、台风、暴风雪等气象灾害,山体滑坡、地震等地质灾害)导致的游客伤亡和财产损失事件;

(2)因生产安全事故(如旅游团队交通事故,旅游景区、星级饭店等旅游场所火灾事故,游乐设施设备安全事故,大型旅游节庆活动中游客拥挤踩踏、旅游建筑物倒塌伤人、游艇安全事故等其他各类旅游安全事故)导致的游客伤亡和财产损失事件;

(3)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如突发性、传染性、流行性疾病疫情,食物中毒等)导致的游客伤亡和财产损失事件;

(4)因突发社会安全事件(如游客被劫杀等刑事案件、大规模群体性旅游投诉上访等事件等)造成的游客伤亡和财产损失事件;

(5)涉外旅游突发事件,包括港澳台或外国游客在南通市行政区域内遭遇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事件,南通游客在市外或境外遭遇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事件。

1.4 基本原则

(1)以人为本,科学救援。在处置旅游突发事件中,各级政府要组织调动辖区内各种力量,以保障旅游者生命安全为根本目的,果断迅速地采取应对措施,全力组织应急救援,力争在最短时间内将危害和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建立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和市各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旅游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充分发挥专业应急指挥机构的作用。

(3)条块结合,属地为主。事发后的第一时间,事发地政府及其旅游主管部门要发挥应急处置的主体作用,立即组织指挥先期救援、善后处置等工作,并按规定向上级报告。上级政府根据事件分级情况迅速作出应急响应,各联动部门按指令予以指导协调、联动到位。

(4)预防为主,平战结合。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应急处置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和各旅游企业要做好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预案管理、预案演练和应急准备工作,提高旅游应急系统的整体救援能力。

2 旅游突发事件分级

参照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确定的等级,南通市旅游突发事件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分为特别重大(I级)、重大(Ⅱ级)、较大(III级)、一般(IV级)四级。

2.1 一般(IV级)指一次突发事件造成游客3人以下死亡;

或一次食物中毒游客人数10~99人,未出现死亡病例。

2.2 较大(III级)指一次突发事件造成游客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

或一次食物中毒游客人数超过100人,或出现死亡病例。

2.3 重大(Ⅱ级)指一次突发事件造成游客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一次食物中毒游客人数超过100人并出现死亡病例;

或食物中毒发生在地区性或全国性重要活动期间,一次中毒游客人数5人以上或死亡1人以上。

2.4 特别重大(I级)指一次突发事件造成游客30人以上死亡,或影响特别重大的食物中毒事件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报国务院批准后确定为特别重大食物中毒事件。

上述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3 组织体系和职责

3.1 市旅游应急指挥中心

3.1.1 成立南通市旅游突发事件应急指挥中心(简称市旅游应急指挥中心),总指挥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旅游局局长担任,成员单位由市委宣传部(市新闻办)、市应急办、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城建局、市城管局、市交通局、市文广新局、市卫生局、市安监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旅游局、市国资委、市信访局、市民宗局、市外侨办、市台办、南通质监局、南通市气象局、南通海事局、市消防支队等单位组成。

3.1.2 市旅游应急指挥中心职责

负责指挥协调旅游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市有关部门参与旅游突发事件的处置和调查工作。

3.1.3 市旅游应急指挥中心成员单位职责

各成员单位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或授权,履行相关职责:

市委宣传部(市新闻办):负责协调重大以上旅游突发事件的新闻报道和舆论导控工作。

市应急办:按照市旅游应急指挥部指令,做好值守应急、信息汇总、综合协调等工作。

市旅游局:负责协调指导涉及全市性、跨区域发生的较大以上旅游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以及涉及市政府有关部门参加的重大旅游突发事件处置、调查工作。

市安监局:负责牵头组织旅游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成立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专家组。

市公安局:负责维护旅游突发事件现场的治安秩序、交通秩序;

消防灭火,抢险救援,核实人员伤亡情况及身份;

依法处置突发事件中扰乱社会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侵犯公民人身安全和公私财产安全的行为;

开展现场调查,收集相关证据,控制事件直接责任人,查缉事件的犯罪嫌疑人;

参加事故调查工作。

市消防支队:负责旅游景点和宾馆饭店的火灾扑救和其他综合应急救援工作。

市交通局:组织、协调旅游突发事件应急救援中的交通运输保障工作,调用运输车辆疏运事故现场人员与物资。负责组织协调相关船舶、设施参加发生在除海上和长江以外内河水域的旅游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现场水上交通管制和水上交通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市卫生局:组织、协调旅游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救援、调查、处理工作。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协调旅游突发公共食品中毒事件的应急救援、调查、处理工作。

南通质监局:组织、协调旅游突发事件中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调查、处理工作。

南通市气象局:负责提供陆地和水上气象预报信息,协助做好旅游突发事件处置的气象信息保障工作。

市财政局:协调市本级旅游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的资金安排,监督资金使用。并负责发生在所辖旅游景区(点)的旅游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协调处理工作。

市城管局:组织、协调旅游突发事件中与城管部门管理职责相关的应急救援、协调处理工作。

南通海事局:负责组织、协调相关船舶、设施参加发生在海上和长江水域的旅游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现场交通管制和协调处理工作。

市文广新局:负责发生在文化娱乐场所、名人纪念馆、博物馆等场所的旅游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协调处理工作。

市国资委:负责发生在所辖旅游景区(点)的旅游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协调处理工作。

市城建局:参与发生在所辖旅游景区(点)的旅游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协调处理工作。

市民宗局:负责发生在宗教场所的旅游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协调处理工作。

市外侨(港澳)办:协调涉外(港澳)旅游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和处理工作。协助处理涉及外国记者应对的相关工作。

市台办:协调涉台旅游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和处理工作。协助处理涉及台湾记者应对的相关工作。

市信访局:负责提供涉及旅游突发事件的上访信息,协调处置因旅游突发事件引起的群体性上访事件。

市民政局、人社局等相关部门:服从市旅游应急指挥部统一协调、指挥,依据各自职责参与应急救援、事故调查、善后处理等工作。

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负责组织、协调、实施各自辖区内旅游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

3.2 市旅游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

3.2.1 市旅游应急指挥中心下设办公室作为应急办事机构,具体负责旅游突发事件的日常应急处置工作。市旅游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简称市旅游应急办)设在市旅游局,市旅游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市旅游局分管副局长担任办公室副主任。

3.2.2 市旅游应急办职责:及时收集整理全市有关危及游客安全的信息,及时向旅游企业和游客发出旅游警告或警示;

发生旅游突发事件时,即时收集、快速核实,迅速向市旅游应急指挥中心报告情况;

执行和实施市旅游应急指挥中心的决策,承办具体应急工作;

积极组织、协调事发地政府和市有关部门为游客提供应急救援;

按照市旅游应急指挥中心指示,及时向上级部门和有关单位报告相关应急信息;

参与旅游突发公共事件调查,处理其他相关事项。

3.2.3 市旅游应急办值班电话

3.3 现场指挥部

3.3.1 发生突发旅游事件时,成立现场指挥部。现场指挥部是旅游突发事件的现场应急处置机构,由市旅游应急指挥中心、事发地政府及各有关部门(单位)组成,下设若干应急小组,必要时邀请相关专家参与现场指挥工作。现场指挥部领导由市旅游应急指挥中心委派。各应急小组组长由市有关部门和事发地政府有关负责人担任。

3.3.2 现场指挥部的主要职责是:确定现场应急处置方案,指挥、协调现场应急处置工作,调动和调配各类应急资源,组织应急现场的各类保障工作,负责现场信息的收集、研判和上报工作,形成旅游突发事件评估报告。

3.3.3 现场应急小组:

事件调查组:由市公安局、安监局、质监局、海事局、旅游局等单位组成。负责组织旅游突发事件的调查工作,了解、掌握、报告现场应急处置各项措施的落实情况,指导事发地政府及有关部门依法落实应急报告制度和通报制度,评估突发事件可能的发展趋势和影响,向现场指挥部提出应急措施建议。

医疗救治组:由市卫生局负责组织、协调市级或事发地急救医疗机构开展旅游突发事件的医疗救治工作,保证旅游突发事件现场应急处置所需的医疗救护设备、救治药品、医疗器械等物资的调度和供应工作,向现场指挥部提出关于进一步加强应急医疗救治措施的建议。

安全保卫组:由市公安局负责现场警戒、疏导交通、疏散群众,必要时实施交通管制,控制事件直接责任人,组织、协调事发地公安机关做好旅游突发事件区域的治安管理,维护现场社会治安秩序。

后勤保障组:由市财政局、交通局、旅游局、卫生局等单位组成。负责现场指挥部及其相关人员的生活保障、交通保障、资金保障、卫生防护和防疫保障等各项后勤保障工作。

宣传报道组:由市委宣传部(新闻办)、市内新闻媒体等组成。重大以上旅游突发事件由市委宣传部(新闻办)牵头,依据有关规定,负责组织、指导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宣传报道。市新闻办根据市政府授权,向社会公布旅游突发事件信息。其他突发事件由旅游等部门在市新闻办指导下,成立宣传报道组,做好相关宣传报道和新闻发布工作。

善后处理组:由事发地县(市)、区政府(管委会)为主,市民政局、市人社局等部门和事件单位配合,妥善处理旅游突发事件的各项善后工作。

4 预警分级与发布

4.1 预警分级

根据监测信息,预测旅游突发事件即将发生,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发展趋势和紧迫性等因素,由低到高划分为四个预警级别,即一般、较大、重大和特别重大,并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加以表示。法律、法规对突发事件的预警级别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4.2 预警级别的.确定和发布

旅游突发事件预警发布的内容,包括预测旅游突发事件的类别、预警级别、区域或场所、时间、影响范围及应对措施等。主要发布途径有电视台、广播、报纸、互联网、短消息、各类公共显示屏等公共媒体;

对旅游特殊人群、特殊场所应当采取针对性的告知方式,必要时由各旅行社、旅游景区、宾馆饭店等旅游企业对本企业接待的相关游客进行告知。

4.2.1 蓝色预警(Ⅳ级),由县(市)、区旅游应急指挥机构对预警信息研判确定,请示县级政府批准后,以县(市)、区政府名义发布。

4.2.2 黄色预警(Ⅲ级),由市旅游应急指挥中心对预警信息研判确定,请示市政府批准后,以市政府名义发布。

4.2.3 橙色预警(Ⅱ级),由市政府对预警信息研判,以市政府名义按程序报省发布。

4.2.4 红色预警(Ⅰ级),经市政府批准同意后,以市政府名义按程序报省或国家有关部门发布。

4.3 预警响应

4.3.1 当预警级别为蓝色预警(Ⅳ级)时,市各级旅游应急机构应密切关注。

4.3.2 当预警级别为黄色预警(Ⅲ级)时,市各级旅游应急机构应密切关注相关动态,采取相关应急响应措施。

4.3.3 当预警级别为橙色预警(Ⅱ级)时,市各级旅游应急机构及应急指挥机构的成员单位应高度关注相关动态,并做好应急准备或采取应急响应措施。

4.3.4 当预警级别为红色预警(Ⅰ级)时,市各级旅游应急机构及应急指挥机构的成员单位应高度关注相关动态,并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

4.4 预警解除

预警发布后,根据跟踪监测,可能发生旅游突发事件的因素基本消除,按程序宣布预警解除。

5 应急响应

5.1 分级响应

预警信息发布后,市各有关单位和所涉县(市)、区应当进入应急状态,采取相应监控防范措施,监测、防止不利事态的发生、发展;

重点部门、重点部位的工作人员应当坚守岗位,积极履行职责。可根据预警级别和实际需要采取以下措施:

(1)及时向社会宣传预防、减轻旅游突发事件危害的有关知识;

(2)转移、撤离或疏散容易受到突发旅游事件危害的游客和财产,并进行妥善安置;

(3)各类应急机构和人员进入待命状态;

(4)确保通讯、交通、供水、供电等公用设施安全正常运行;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必要的准备措施。

5.1.1 一般和较大等级的旅游突发事件处置,由市旅游应急办根据旅游突发事件的性质和级别,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措施。

5.1.2 重大和特别重大旅游突发事件的确定和响应程序启动,须报请市旅游应急指挥中心决策部署。

5.2 响应处置

5.2.1 先期处置。事发后,所在地政府和公安、卫生等专业部门及相关企业要启动先行处置机制,开展自救互救。

5.2.2 现场处置。

(1)成立现场指挥部。旅游应急预案启动后,应成立旅游突发事件现场指挥部。按照事件的等级、类别,现场指挥部指挥长由分管市领导或市领导指定的应急机构负责人担任,指挥部成员由市旅游应急办、各相关联动单位、事发地政府或相关部门、事故企业主要负责人组成,并通过下设的工作机构开展工作。

(2)现场指挥部的职责是:下达各项应急决策和命令;

及时将现场的各种重要情况向上级领导和领导小组报告;

迅速控制事态,做好疏散安置工作,安抚游客,稳定群众;

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尽快恢复正常旅游秩序。

5.2.3 信息发布。发生重特大旅游突发事件时,由负责事件处置的主管部门进行新闻发布。市新闻办负责协调新闻发布和危机公关工作,实施舆情监测分析,指导突发事件处置主管部门新闻发言人开展新闻发布、媒体沟通和舆论引导工作。

5.2.4 人员到位。市旅游应急办综合协调组、应急处置组、后勤保障组和新闻信息组以及市各相关部门组织人员参与现场应急和善后处置工作。

5.3 应急处置

5.3.1 发生一般旅游突发事件,有人员伤亡、中毒等重要情况,应向市旅游应急指挥中心报告,并由相关旅游应急机构和旅游企业采取下列应对措施:

(1)组织开展自救互救;

(2)妥善安置受影响游客;

(3)对现场实施动态监测,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4)向公众发出危险或避险警告;

(5)及时通报事件影响或可能影响的其他旅游应急机构;

(6)其他必要的处置措施。

5.3.2 发生较大以上旅游突发事件,由市旅游应急指挥中心启动应急预案,同时,根据突发旅游危机的性质、危害程度、影响范围和可控性,采取如下措施:

(1)及时与事发地应急机构建立联系,协调立即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发生在市外的,应及时与发生地的应急机构取得联系,了解和掌握事件信息,协调救援;

(2)必要时,派出有关负责人赶赴事发地进行指导和督查;

(3)调集处置力量和抢险救援物资;

(4)将应急决定传达到相关应急机构和单位,并督办落实情况;

(5)随时将情况报告市应急指挥中心。

5.4 分类响应

5.4.1 发生重大旅游节庆活动突发事件时,应按下列程序处置:

(1)旅游企业先期组织开展自救互救;

(2)事发地政府及各级公安、消防、卫生等相关单位立即实施紧急疏散和救援行动;

(3)市各相关部门调集专业处置力量和抢险救援物资紧急增援,对现场实施动态监测,组织协调现场治安、交通控制、卫生防疫、物资保障等工作;

(4)派出工作组赶赴事发地进行指导和督查,必要时请求市政府统筹协调应急救援工作;

(5)各方力量合力迅速控制事态,妥善安置受影响游客,平稳社会秩序;

(6)及时通报事件影响或可能发生的影响,正面引导社会舆情;

(7)做好善后处理工作,防止事件出现“放大效应”,尽快恢复正常旅游秩序。

5.4.2 发生重特大旅游交通事故,在陆地的,由市公安局按《南通市公安局处置重特大交通事故应急预案》牵头处置;

在水上的,由南通海事局(南通市水上搜求中心)、市交通运输局分别会同市各有关部门,按《南通市水上搜救应急预案》、《南通市内河水上搜救应急预案》进行处置。

5.4.3 发生重特大旅游食品安全事故,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会同市各有关部门按重特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进行处置。

5.4.4 发生重特大旅游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由市卫生局会同市各有关部门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进行处置。

5.4.5 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时,由市公安消防部门会同市各有关部门按《南通市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预案》牵头处置。

5.4.6 发生涉外(港澳台)重大旅游事件时,由市外侨(港澳)办或市台办会同市各有关部门按相关应急预案进行处置。

5.4.7 发生台风、暴雨等自然灾害时,按南通市气象局关于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和防汛抗旱指挥部应急预案处置:

(1)及时了解灾害动态,督促、指导各旅游企业做好防风准备;

(2)通知各旅游景点告之游客;

(3)做好游客安置、疏散工作;

(4)做好防灾救灾工作。

5.4.8 发生地震等自然灾害,市内按市委、市政府的统一应急措施处置;

市外由市旅游应急办按以下程序处理:

(1)迅速了解团队的详细情况,并上报市旅游应急指挥中心和省旅游局,并通过市旅游应急指挥中心协调当地政府开展紧急救援;

(2)有伤亡、失踪者,迅速报告所涉政府应急机构并协调开展救援处置工作。

5.4.9 发生大规模群体性旅游投诉上访等事件,由市处理突发事件工作小组按市预防和处置事件实施办法处置:

(1)迅速查清投诉原因、投诉人诉求和涉及单位等情况,责成相关企业负责人到场;

(2)责成相关企业做好游客安置工作并跟踪处理;

(3)做好游客的安抚善后工作。

5.4.10 发生特种设施突发事件,由南通质监局按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处置。

5.4.11 南通出境游组团社组织的团队在境外发生突发事故,分别由市旅游应急办、市外侨办、市台办按照国家旅游局、外交部发布的《中国公民出境旅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南通市境外人员和机构安全保护预案处置:

(1)及时了解核实涉事旅游团队及游客情况,及时准确向有关部门提供、发布信息;

(2)迅速督促涉事保险机构和通知国际救援组织提供紧急救援,督促国内组团社履行合同承诺,采取措施保证及时救助;

(3)督促国内组团社负责人和游客家属尽快赶赴事发地参与或协助处理有关事宜。市旅游应急办根据需要派出联合工作组。

(4)组织和协调境内外有关部门协助做好应急处置相关工作。

5.5 应急结束

现场指挥部确认旅游突发事件得到有效控制、危害已经消除后,应向市旅游应急指挥中心提出结束应急的报告,明确应急处置结束。

6 后期处置

6.1 善后处置

事发地县(市)、区旅游局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负责协调处理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安置、补偿、征用物资补偿、清理与处理等事项;

尽快消除事件后果和影响,安抚游客和受影响人员,保证社会稳定,恢复正常秩序。

6.2 保险理赔

旅游突发事件发生后,市旅游应急办督促各类保险经办机构履行保险责任,迅速展开保险理赔工作。

6.3 事件调查

根据事发致因,由市旅游应急办会同市公安、质监、安监、纪检、检察等单位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进行事件调查,依据调查的事实情况提出处理建议或意见。

6.4 总结评估

应急救援结束后,市旅游应急办应进行总结、分析,提出事件预防、救援工作改进的意见和建议,并形成应急救援总结报告,报送市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

7 应急保障和演练

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要围绕旅游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做到熟悉相关应急预案和处置程序,了解有关应急救援力量、医疗救治、工程抢险等相关知识;

强化应急演练,每年组织一次小型演练,每三年组织一次大型演练。保持信息畅通,保证各级响应的衔接协调;

积极做好公众旅游安全知识及救助知识的宣传,加强应急物资储备,不断提高旅游行业与旅游者预防和处置旅游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

8 奖惩

8.1 对在旅游预警和应急救援工作中做出重大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应给予表彰。

8.2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举报不履行或不按照规定履行旅游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职责的部门、单位及个人。

8.3 对在旅游预警和应急救援工作中未按要求履行职责的,应视情给予行政处分。因工作失职造成后果和损失的,依法追究责任。

9 附则

9.1 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南通市旅游局制定。各县(市)、区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按职责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报南通市旅游局备案。各相关旅游企业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报其主管部门备案。

本预案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所涉及的机构和人员发生重大改变,或在执行中发现存在重大缺陷,需根据事故教训对本预案进行修订时,由市旅游局组织修订,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本预案实施后,每三年修订一次。

9.2 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景点应急预案7

1、总则

1.1目的

为进一步健全漳州开发区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机制,提高旅游行业应急能力和整体防范水平;迅速、有效地处置各类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尽可能地提供救援和帮助,最大限度地保障旅游团队和旅游经营者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漳州开发区旅游形象,促进全区旅游业安全、健康、可持续发展,制订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本预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旅行社条例》、《导游人员管理条例》、《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旅游安全管理暂行办法》、《旅游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管理方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国家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旅游局旅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福建省旅游条例》和《福建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福建省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等制定。

1.3适用范围

1.3.1本预案适用于20xx年春节系列活动期间应对旅游团队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突发社会安全事件的应急工作。

1.3.2突发公共事件的范围

(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造成的重大伤亡事件,包括:突发性重大传染性疾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等。

(二)突发社会安全事件特指发生重大突发事件和交通等安全事故,包括:在春节活动中,由于人群过度拥挤、落水、烟花爆竹爆炸、火灾、交通等造成人员伤亡的突发事件。

1.4基本原则

1.4.1以人为本,救援第一。在处理突发公共事件中,以旅游人员(包括团队游客、导游和散客等)生命安全为根本目的,尽一切可能提供救援、救助。

1.4.2属地救护,就近处置。在开发区管委会领导下,由文化与旅游发展局(以下简称文旅局)协同有关部门负责相关应急救援工作,运用一切力量,力争在最短时间内将危害和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1.4.3及时报告,信息畅通。文旅局在接到有关事件的救援报告时,要在第一时间内,立即向管委会报告并向相关部门或单位通报,或边救援边报告,并及时处理和做好有关的善后工作。

1.4.4分级负责。文旅局必须准确掌握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分级标准(见附件1)、应急响应程序、突发信息报送标准、处置方式等内容,明确本级部门的应急工作责任、权限、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以减少相互推诿、扯皮现象,把握最佳应急处置时间,以最少的代价,取得最大的成效。

2、组织机构和工作职责

2.1组织机构

在20xx年春节期间,设立旅游安全应急协调领导小组(简称领导小组),由开发区管委会分管旅游工作的副主任任组长,文旅局负责人任副组长,其他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小组成员。(见附件2)

2.2工作职责

2.2.1在20xx年春节活动期间,领导小组负责协调指导涉及全区、跨地区发生的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相关处置工作;决定本预案的启动和终止;积极协助相关部门为旅游团队提供各种救援;对各类信息进行汇总分析,及时向上级部门和有关单位报告有关救援信息;处理其他相关事项。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负责有关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信息的收集、核实、传递、通报,执行和实施领导小组的决策,承办日常工作。

2.2.2具体分工安排。

(一)文化与旅游发展局负责活动方案的策划、协调、组织和宣传工作。

(二)管委会办公室负责开发区主要领导及重要客人的接待工作。

(三)规划建设局负责开发区南滨大道沿途工地的管理,特别是土方车管理,确保文明施工;

(四)党群工作部负责开放海天灯塔、南炮台,并负责卫生和公共设施的正常运行;重点要做好海天灯塔安全管理工作,塔上人员控制在20人以内。

(五)交通运输局负责加强客运站监管,协调厦轮总、海达、长海、安达等运输单位保证运力。

(六)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环境综合整治,规范小摊小贩,文明经商。

(七)社会发展局负责组织各社区按照节日活动安排在黄金海岸开展文艺表演,并协调借用社区农业器具用于展示民俗文化。

(八)公用事业管理局负责山地生态园景区卫生和公共设施的正常运行,及时维护景区公厕卫生;确保山地生态园物业、水、电、场地布置可供正常使用;协调溪潭茶楼木屋用于闽南民歌对唱活动;负责黄金海岸音乐喷泉在节庆期间按要求开放。

(九)教育卫生局负责提供相应医疗保障,尤其是眼科医生,做好中毒事件和游客突发疾病事件的应急处置。

(十)双鱼岛开发事业部负责节庆期间双鱼岛展示馆的正常开放。

(十一)公安分局(含边防、消防)负责节日活动期间安全保卫、烟花爆竹爆炸、火灾和综合应急抢险工作。

(十二)置业公司负责确保黄金海岸景区卫生和公共设施的正常运行,及时维护景区公厕卫生;黄金海岸水、电、场地布置可供正常使用;确保黄金海岸夜景灯亮灯至23:00;临时开放黄金海岸咖啡厅用于主题摄影展物品的夜间存放;临时开放演艺广场配套用房和主广场商铺两处作为烟花销售点;加快黄金海岸在建项目管理,确保施工现场干净整洁;负责协调在怡心天地选择合适场地作为民俗文化活动组委会临时办公场所。

(十三)长海公司、海达公司:保证节庆期间高峰期运力,确保春节活动期间海达滚装船在20:00前、长海客船在23:00前能与厦门保持通航。

(十四)安达客运:增开临时旅游专线,线路经过客运码头、怡心天地、南炮台、黄金海岸等景点。

3、救援机制

3.1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救援处置程序

3.1.1重大食物中毒事件应急救援处置程序

a.旅游团队或散客发生重大食物中毒事件时,有关工作人员应立即与教育卫生局取得联系争取救助,同时向领导小组报告。

b.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立即协助卫生、检验检疫等部门检查旅游团队及散客用餐场所,查明毒源,采取相应救援措施,决定启动漳州开发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3.2突发社会安全事件的应急救援处置程序

3.2.1雨天路面湿滑、容易引发交通事故,文旅局要督促旅游企业做好防范措施,保证行车安全,同时提醒旅行社不要组团前往危险地区进行登山等风险较高的旅游活动,合理疏导,及时告知,做好恶劣天气的安全预警,确保不发生事故。

3.2.2春节有关活动中发生突发事件,所有人员应服从文旅局的统一指挥,疏导人群,必要时停止接团活动,妥善做好滞留游客的安置工作。同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相关工作,并按规定及时上报管委会领导事件有关情况,决定启动漳州开发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3.2.3涉及境外旅游团队在境内发生伤亡事件,文旅局要协助外事办、台办的有关人员除积极采取救援外,应注意核查伤亡人员的团队名称、国籍、性别、护照号码以及在境内外的保险情况,通过有关渠道,及时通知台港澳地区或有关国家的急救组织,请求配合处理有关救援和安抚事项。

3.3公布应急救援联络方式

领导小组应配备24小时值班的手机,向社会公布值班电话号码,并保持24小时通信畅通。

4、信息报告

4.1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有关人员应立即向领导小组报告。

4.2领导小组在接到突发公共事件报告后,立即向管委会安全保障应急协调领导小组报告,同时向上一级旅游行政部门报告。

4.3领导小组接到重大以上旅游突发公共事件报告后,在1小时内将有关情况报告管委会,并在事件处理完毕后,及时以书面上报。

4.4接到食物中毒事件报告后,领导小组除按规定上报外,应协助所在地卫生防疫部门做好团队活动和餐饮场所的检查,以避免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4.5涉及境外旅游团队在境内发生人员伤亡(中毒)事件,领导小组应同时报告所在地台办、外办、侨办和市旅游局。

5、联系方式

20xx年春节期间旅游安全应急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

景点应急预案8

一、总则

1、目的

为贯彻落实省、市、县工作会议精神,保障旅游者的人身安全和旅游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推动我馆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的提高,根据《景区最大承载量核定导则》,坚持以人为本、可持续发展、综合协调,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结合实际,制订本预案。

2、工作原则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职责明确、运转高效,合作联动、反应迅速,措施果断、处置有力。

3、适用范围

景区内游客数量达到最大承载量时,启动本应急预案。经测算景区日承载量X人次,瞬时承载量X人次。

  二、组织机构和职责

XX县博物馆游客最大承载量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全体职工

主要职责:

(1)全面负责我馆最大承载量应急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安排部署;当馆内旅游者数量达到最大承载量时,启动本应急预案,进行全方位的指导。在情况扩大的情况下,应及时请求上级部门支援。组长外出时,替代组长的为按顺序的副组长。

(2)参加上级召开的景区最大承载量相关工作会议,并抓好会议精神的传达、贯彻和落实。

(3)馆内旅游者数量达到最大承载量时,向社会公告并同时向上级报告,并在上级指挥、指导、协助下,配合有关部门和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启动应急预案。

三、具体要求

旅游旺季,游客相对集中,安全工作责任重大,这就要求全体工作人员要以高度的责任感、扎实细致的工作作风、文明礼貌的言行举止,积极做好旅游的安全护卫工作,展示出良好的精神面貌,树立XX旅游品牌。

1、增强安全意识,全力以赴,确保小时通讯畅通,时刻保持高度警惕;

2、着装整齐、统一,佩戴工作证件,行为规范,文明礼貌,充分展示良好的精神面貌;

3、明确分工,各司其职,责任到人到岗到位,确保景区的游览安全。

景点应急预案9

为保障严重雨、雪、大风、严寒、高温等恶劣气候情况下,XX景区应急工作高效、有序进行,确保游客、文物及各类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减轻或者避免恶劣天气造成的损失,特制订本应急预案。

一、组织领导

XX景区恶劣天气应急工作在景区开发公司统一领导下有序

进行。景区开发公司成立景区恶劣天气应急领导小组,负责重大紧急问题处置的指挥、协调与督导。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各部、室、站、队、以本部门为单位,由本部门负责人组成恶劣天气应急行动小组,随时听从公司应急领导小组调遣。

二、工作原则

(一)积极预防。各经营部要高度重视恶劣天气可能对景区正常工作造成的重大影响,结合实际情况,细化应急预案,落实保障措施,切实做到有备无患。要认真做好文物保护、旅游服务和设施设备的管理,采取切实可行的管理和技术措施,提高对恶劣天气的防范水平,避免和防止导致严重后果。

(二)协调联动。各经营部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协同作战,要充分利用和发挥现有资源作用,对已有的各类应急处置系统进行资源整合,形成合力,提高工作效能。

(三)快速反应。建立和完善景区恶劣天气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理机制,一旦发生紧急问题,能够迅速启动有关预案,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紧密衔接,在最短的时间内把负面影响控制在最小范围和最低程度。

三、应急保障

1、在恶劣天气情况下,各经营部应紧急启动应急预案,实时监测、预报,及时做出有效反应,调整经营和各类活动,限制车辆运营,以预防或减少可能产生的影响。

2、遇严重暴雨、雪天气,各经营部要按照防汛预案,动员和组织各方力量开展防汛排涝,保证景区安全度汛。及时清除重点保护部位积雪、积水,做好重点路段的除雪、排水和清障工作,对坏损设施突击抢修。

3、在严重暴风或雷电时,积极做好防火防雷电工作,加强检查巡查,预防和消除隐患,加大安保力量,维护好游客人身及财产安全。

4、遇有严重的高温、严寒天气,组织人员做好防暑降温或御寒保暖工作,加强对景区供电、供水、供热等设施和排水系统维护,在发生损坏等事故后,及时采取必要的隔离切断措施,控制事故影响范围,并抓好突击抢修,尽快恢复,保障景区工作及服务正常运行。

5、恶劣天气下加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行为,维护旅游秩序,及时处理各类事故,保障景区治安安全。

四、情况报告

(一)报告制度。各经营部建立恶劣天气工作运行情况报告制度,明确专人负责,确保信息畅通,出现重大问题及时向本经营部负责人和景区恶劣天气应急领导小组报告。

(二)报告内容。主要包括恶劣天气工作运行紧急问题发生的详细情况、已采取的初步措施及需要上级协调的申请要求;执行应急处理任务时遇到难以解决的问题,需要上级协调帮助的事项;应急处理任务完成情况及取得的效果。

五、责任追究

各经营部要按照本预案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对工作不力、不负责任以及推诿扯皮、延误时机,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经营部和人员,要坚决追究责任并予以严肃处理。

景点应急预案10

一、总体目标

围绕“通畅、顺畅、舒畅”总体工作要求和“进得来、出得去、环境整洁、秩序井然、服务优质、保障有力”的工作目标,建立公司、管理处、服务区三级预案体系,强化现场管控,提高服务区通行效率,坚持优质服务,做好后勤保障,为过往司乘人员提供优质、安全、快捷的服务。确保节日期间各项工作平稳开展,取得良好的社会效应。

二、组织机构

组长:公司副总

副组长:服务区负责人

成员:服务区各组长

三、节假日车客流主要特点

7国庆节:国庆节天长假,旅客自驾出行较多,车、客流量较大,客货叠加,车型、人员复杂,尤其是节日开始、结束时段,易出现拥堵现象。

7春节:由于春节天假期前后有春运高峰,总体车、客流量比平时多,免放期间货车较少,大型客车、小型客车较多,客流量大,公厕、餐厅、商场人流较大,结束时段(初六)车、客流急剧增加,容易造成服务区爆满。

清明节:节日时间短,车、客流量大,客货叠加,扫墓和旅游车流距离较短,且部分客流当日往返,造成清明当天车、客流猛增。

劳动节:节日时间短,距清明假期较近,车、客流量稍大,客货叠加,流量相对平稳。

四、具体要求及分工

(一)总体要求

1 .人员管理:实行管理人员“双值班制”、一线员工“三三制”排班管理模式,即免放期间管理人员要保证每天两人以上同时在岗值班,一线员工三分之一在岗、三分之一在服务区备勤、三分之一休息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保安、保洁等提前落实好后备人员,根据客流情况及时调配。所有人员按照“定人、定岗、定位、定责”的要求,科学安排,合理调整人员班次和工作分配,就餐重点时段应保证前后班次时间的重叠,实现高峰时段双班在岗。要明确各自工作职责,保证各项应对措施落实到位。

2 .现场管理:按照“入口分流、广场分区、加油分道”的原则,在加油站、公厕、收银台、开水器等重点部位设置排队隔离设施和醒目的排队指引标识,安排专人在各易拥堵点位维持秩序,科学疏导车流、客流,提高服务保障能力,防止出现长时间拥堵。

3 .经营管理:坚持“保障供应,方便顾客,人本服务”的理念,备足商品、原料,调整经营服务项目,满足顾客需求,树立良好对外服务形象。

4 .联动协作:按照“警民联动、共建协作”的要求,加强与高速交巡警、地方派出所的沟通、联系,共同商讨应对保障方案及特情处置措施,联动协作,保障安全畅通。

5 .安全管理:针对免放期间客流量大、工作量大、员工状态较疲劳,容易出现安全疏漏的特点,重点防范员工人身、设备运行、营业资金及旅客车辆、人身财产等安全事故。外场工作人员(保安、保洁、加油工及临时在广场疏导交通的其他工作人员)必须按照规定着反光背心。

(二)各部门具体要求

1.加油站

(1)加油站负责人或油管员及时掌握油品库存量及当天油品入库数量,估算加油车辆的数量。

(2)值班人员及时了解、掌握加油站现场实际情况,油源出现供应紧张时,加油站要迅速采取限量供应措施,并在第一时间与油品供应部门联系,争取临时供应,同时向监控中心、服务区、交巡警、保安相关部门汇报。

(3)通过高速公路情报板或加油站宣传俄牌,提前向驾驶员发布油量供应信息。

(4)免收通行费期间,加油站全员在岗,开足加油机,提前备好定额加油票。加油站值班人员要坚守现场,安排加油服务人员引导车辆,摆放锥筒,向等待加油的车辆驾驶员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同时加快加油速度,减少车辆等待时间。严禁向顾客推销加油宝,严禁灌桶、无序加油。

(5)出现加油排队情况时,加油站管理人员全部在加油现场,根据车流情况合理安排人员,开足全部可用的加油枪同时加油,在排队现场采取:一是用防撞隔离墩排出加油排队车道(事前由服务区和加油站共同做好加油车辆的进出口线路设计方案),引导客户有序排队,设置的加油排队车道要保持足够的长度、合理的走向,并保证为其他正常出入服务区的车辆留下通畅的进出车道。二是在划定的加油排队车道入口处设置醒目的油品类别、标号提示牌,提醒客户按车型、油箱位置和所需油品类型自觉分道排队。三是在入口处安排员工以及保安用手势和语言引导顾客,避免顾客争抢车道,同时保证油罐区卸油通道畅通无阻。四是在两台汽油机夹角处安排员工引导车辆,一方面尽量提高加油机使用率,另一方面避免车辆抢道、碰撞。如遇极端事件,值班管理人员要果断停止加油,切断电源,立即疏散车辆,降低人员、财产损失。

(6)保安应协助做好车辆疏导和引导,做到两个谨防:一是谨防驾驶员之间因车辆摩擦发生打架的治安事件;二是谨防驾驶员与加油服务人员发生争吵造成人身伤害事件。同时做好对闲杂人员驱赶,确保治安案件零发案,确保经营秩序正常。必要时可通知高速交警到现场维持秩序。

3.餐厅

(1)各项设备设施在节日前做好全面检修及调试,确保正常使用。

(2)备足餐具、托盘,适当增加餐具清洗人员,提高清洗效率和质量,加快周转,以便供应。同时,收残服务员要加快收残速度,必要时增加人员和收残工具。

(3)在就餐高峰时,餐厅现场领班要密切关注客流量,快餐供应质量等信息,积极做好与厨房后台协调沟通、现场人员调配工作。如出现客流高峰,服务区可根据自身实际采取固定套餐、家庭套餐等预分装好的快餐销售形式,以缓解顾客排队压力。

(4)设置团队接待处,由专人负责,做好团队就餐的服务。

(5)提前备足零钱,准备好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