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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安全培训的通知(通用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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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我们需要用到通知的情形越来越多,通知的功能多,种类多,写法彼此有较大的区别。你知道通知怎样写才规范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安全培训的通知(通用6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关于安全培训的通知(通用6篇)

安全培训的通知1

局属各单位:

为提高局属单位分管安全工作的领导和保卫干部工作能力和素质,保障师生员工安全,我局拟对各单位分管领导、保卫干部进行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培训人员

局属各单位分管安全工作的领导和保卫干部

二、培训时间

从今年20XX年6月19日起,利用两个月时间,安排在每周五(14:30时至17:30时)开展培训工作。

三、培训模式

面授、实操、交流、考察。

四、培训专题

(一)学校安全工作指导。

(二)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应急演练。

(三)国家安全与反恐工作。

(四)安全生产和校舍安全。

(五)学校(单位)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技巧与方法。

(六)消防、交通安全教育。

(七)学校灾害气象常识。

(八)校园危机事件应对和防范。

五、培训地点

广东华侨中学多媒体室。

六、考核

培训后,对学员进行考核。

请各单位于6月18日前填好《广州市教育局属单位安全工作培训班报名表》送我局思想政治教育处,并请参加培训的人员于6月19日下午2时30分到广东华侨中学多媒体室报到。为保障师生安全,请参加培训人员将车辆停放在校外。

安全培训的通知2

各分公司: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xx)23号令第6条规定和国家安监总局3号令《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及县安监局20xx年4号便函通知要求,全公司所有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安全培训,取得上岗证,方可上岗作业。今后公司所有新招人员和在职人员未经过安全培训,未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件,一律不得上岗作业,具体安全培训规定要求如下:

一、安全培训有关规定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xx)23号令第6条规定:强化职工安全培训。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殊工种一律严格考核,按国家有关规定持职业资格证书上岗;职工必须全部经过培训合格后上岗。企业用工要严格依照劳动合同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凡存在不经培训上岗、无证上岗的企业,依法停产整顿。没有对井下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或存在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企业,情节严重的要依法予以关闭。

国家安监总局3号令《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有关规定:

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进行安全培训的从业人员包括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培训,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增强预防事故、控制职业危害和应急处理的能力。未经安全生产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第十三条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新上岗的临时工、合同工、劳务工、轮换工、协议工等进行强制性安全培训,保证其具备本岗位安全操作、自救互救以及应急处置所需的知识和技能后,方能安排上岗作业。

第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岗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每年接受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第十九条从业人员在本生产经营单位内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时,应当重新接受车间(工段、区、队)和班组级的安全培训。

生产经营单位实施新工艺、新技术或者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时,应当对有关从业人员重新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

二、公司安全培训规定

1、从业人员培训要求,除矿长资格证、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以外的所有在职人员,由具有安全培训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2、公司安全培训计划安排如下:

(1)首批对矿山从业人员,由具有安全培训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培训考核发证,持证上岗。

(2)第二批对选矿车间及附属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考核。

(3)第三批对持有矿长资格证、安全管理资格证、特种作业操作证及有关县级以上有关部门颁发的资格证的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

3、公司要对本单位的所有从业人员分期、分批、分工种制订年度安全培训计划,并按计划实施培训,各分公司要密切配合、组织好安全培训工作,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档案。

4、从业人员培训管理规定

(1)第一次安全培训不合格的从业人员进行重新培训,重新培训的费用自理,不付培训工资;第二次安全培训不合格者,再次参加县安监局安全培训;第三次安全培训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

(2)凡发现未经培训持证上岗的从业人员,要追究所在单位各级领导责任。

(3)各级管理部门要对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进行检查,发现存在有无证上岗者,首先责令停止作业,对无证上岗者立即开除,并追查具体安排人责任和领导责任。

(4)各单位新招从业人员,实行“谁签字、谁负责,谁安排、谁负责”的制度。若发现一人未经培训上岗,对批准签字和安排负责人扣除一个月工资,两人以上给予降级处分。

(5)各分公司要认真组织做好本公司内部新招从业人员“三级”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在本单位内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重新上岗和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全员安全素质和技术操作能力,并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档案。

(6)加强从业人员持证管理,建立从业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人员、矿长资格证人员的台帐,并保存相关证件的复印件。

(7)协助上级部门做好各种持证人员的培训、复训工作。

(8)经常检查从业人员的持证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坚决做到无证不准上岗。

特此通知

安全培训的通知3

台属各单位:

为增强员工消防安全意识,提高消防技能和应付突发事件的能力,台定于12月2日下午举办消防安全知识培训,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12月2日(星期五)下午3时

二、培训地点及内容

1、听消防知识课(四楼多功能厅);

2、消防器材实际操作(球场)。

三、有关要求

1、请各单位于12月1日下午下班前将参加培训的名单报台办公室李文斌同志。(各单位应优先安排未参加过培训的人员特别是新入职员工参训,名额见附件)

2、参训人员按时到四楼多功能厅听消防知识课。

3、12月2日下午球场不得停放车辆。

  xx广播电视台办公室

  二Oxx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安全培训的通知4

市委各部、委,市政府各委、办、局、人民团体:

为保障全市公务车辆日常工作行车安全,提高驾驶员的政治素质、思想素质和专业技能为目的,我市将一场举办公务用车驾驶员安全培训,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参训范围:各乡镇党委、政府(管委),市委各部、委,市政府各委、办、局、人民团体所有公车驾驶员。

培训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车辆安全驾驶技能及安全驾驶理念、安全驾驶习惯培训;观看事故录像,典型事故案例剖析,发生交通事故如何处理等内容。

培训方法:采取由机关事务管理局集中培训和各单位组织自学相结合的方法。

培训时间:公务用车驾驶员安全技能培训时间:XX年XX月XX日,上午9:30分。

培训地点:市政综合大楼一楼报告厅。

因单位主要领导公务出差外,各单位所有公务车辆指定驾驶员全部参加培训,对无故逃避培训的单位全市通报,请各单位高度重视。

  A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XX年XX月XX日

安全培训的`通知5

各县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劳动保护科学技术学会、县区四级培训机构:

为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云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人员依法监管能力,提高企业经营管理者安全管理意识、水平,提高企业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安全生产知识和安全生产技能,规范企业安全生产行为,为实现全市安全生产状况明显好转打下坚实基矗特制定XX年安全生产培训计划,请遵照执行。

一、培训对象

(一)各县区安监局、乡镇、街道办事处安监站监管监察人员;

(二)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高危行业从业人员;

(三)特种作业人员;(四)企业职工和农民工。

二、培训内容

(一)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有关行业的规章、规程、规范和标准;

(二)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知识、方法与安全生产技术,有关行业安全生产管理专业知识;

(三)事故隐患排查、事故防范、应急救援组织及事故调查处理方法,重大危险源管理与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原则;

(四)职业卫生知识、职业危害及预防措施;

(五)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六)典型事故案例分析及其他。

三、培训计划

(一)加强安监系统人员培训,提高依法监管能力。

1、根据工作需要,年内拟派40名左右市、县安监局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人员参加国家总局及省局组织的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应急救援、重大危险源、安全质量标准化、作业场所职业安全卫生健康体系等安全监管业务培训,时间及班期以国家安监总局及省局通知为准。

2、举办两期共120人参加的全市各县区安监局、部份乡镇、街道办事处安监站监管监察人员培训班,拟在上半年和下半年各举办一期。

(二)继续开展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参加的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质量标准化、事故应急救援、作业场所职业卫生健康体系等专业知识培训,计划培训800人。

(三)大力开展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计划培训3000人。

(四)大力开展企业职工和农民工培训,计划培训XX0人。

四、培训方式和要求

(一)参加国家总局、省局举办的各类培训和本系统内(包括乡镇安监站)安全监管监察人员培训,由市局法规信息教育科负责组织实施。

(二)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新取证和复审换证培训,由××市劳动保护科学技术学会负责组织实施,市局法规信息教育科负责考核发证。

(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年度继续教育培训和企业职工、农民工培训由各县区安全生产四级培训机构或企业负责组织实施,市局法规信息教育科和各县区安监局负责监督落实。

(四)各县区安监局、企业、培训机构要认真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监总局3号令),严格按照规定的内容、学时开展培训。

(五)各县区安监局、企业、培训机构要根据各自实际,制定周密的培训计划,统筹安排,专人负责,全面落实.

安全培训的通知6

各旅游企业:

全国两会即将召开,为维护两会期间安全稳定,各旅游企业必须站在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不折不扣地把各级对安全稳定各项要求贯彻落实好,把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一、清醒认识安全形势,及早部署抓好主动

少数旅游企业思想松懈、盲目乐观,部分企业员工还沉浸在节日气氛中,注意力不集中,极易发生意外。加之全国两会即将召开,维护安全稳定是当前工作重中之重。各旅游企业要以高度政治责任感开展扎实有效的工作,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和一岗双责责任制,组织开展安全隐患的大排查、大整治工作。

二、加大员工教育培训,切实增强安全意识

各旅游企业要加大对员工安全教育培训。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要求,培训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树立安全生产意识,掌握安全操作技能。特别要加强新进员工的三级安全教育和培训,做好培训记录,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开展安全大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各旅游企业要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特别要加强对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检查,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重点是安全组织机构是否健全,安全投入是否到位,安全记录是否完善,安全隐患是否整改,安全意识是否树立,特种设备及作业人员是否年检等。各旅游企业要将安全隐患排查记录建立台账,并在3月5日报区旅游局监督管理科。

区旅游局将在2月20日至3月20日,对各旅游企业安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重点检查,检查重点见附件《区旅游企业第一季度安全工作检查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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