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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下发培训的通知(通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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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的今天,用到通知的地方越来越多,通知的功能多,种类多,写法彼此有较大的区别。大家知道正式的通知怎么写吗?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学校下发培训的通知(通用5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学校下发培训的通知(通用5篇)

学校下发培训的通知1

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财务管理,规范学校财务收支行为,落实相关财务制度,及学习地税局相关缴费系统业务操作,经研究,决定召开相关工作培训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要内容

1.学习相关学校财务管理政策、规定

2.讲解学校财务工作实务操作主要内容;

3.布置近期学校财务工作;

4.参加县地税局举办的纳税人国地税联合办税平台和个人所得税明细申报系统操作培训。

二、培训时间、地点

时间:2021年4月27日(星期四)

1.教育局财务培训:上午8:30 ,黟县教育局一楼会议室;

2.地税局业务培训:下午3:00,黟县地税局二楼会议室。

三、参会人员

上午:各中小学校、幼儿园总务主任和报账员;

下午:学校社保缴费系统操作经办人员。

四、会议要求

请各校(园)安排相关财务人员准时参会。

  黟县教育局

  2021年4月25日

学校下发培训的通知2

各学校、幼儿园,局属事业单位:

经研究,决定召开全县中小学校幼儿园财务人员培训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xx年12月30日(周五)一天,上午 9:00 开始,下午13:30开始,请参训人员提前10分钟签到入场。

二、培训地点:

上午:江南实验学校综合楼3楼计算机教室(2)。

下午:江南实验学校教学楼3号楼2楼阶梯教室。

三、培训人员:

上午:20xx年新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学校(园)的录入岗。

下午: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含民办)和局属事业单位财务人员。

四、培训内容:

上午:国库集中支付系统操作培训。

下午:全国教育经费报表填报培训、基建相关工作、有关20xx年中小学校(园)财务管理和报销注意事项。

五、其他:

请参训人员安排好工作,准时参训,不得请假。差旅费回原单位报销。

相关培训资料在培训会前上传至青教财管和青田县等级园群QQ群,请大家自行下载打印。

  青田县教育局

  20xx年12月29日

学校下发培训的通知3

尊敬的家长

xx小学创建“全国优秀家长学校”已经有一年多了,在这一年里,我们得到广大家长们的支持与配合,让家长学校的创建活动能顺利开展,xx小学在此感谢大家的支持!

新的`学期,根据我校家长学校的工作计划,我们准备开展常规性的家长培训活动,具体内容如下:

一、培训时间:

xxxx年10月23日(周五)晚上8:30时。

二、培训地点:

各班教室

三、培训内容:

以《父母课堂》为主修教材的案例教学

四、温馨提示:

1.尽量不要携带小孩回校;

2.培训过程中,请将手机铃声调为振动或关机;

3.培训活动开始前可与当班老师进行沟通、交流孩子的情况; 衷心的希望您能抽空参加这次家长培训活动。

学校下发培训的通知4

各中小学、幼儿园、成校:

为进一步提高学校管理水平,规范学校财务行为,完善内部控制,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经研究决定组织全区学校财务人员参加上海立信会计学院的学校财务培训。现将培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参加培训人员

各镇核算中心会计、中小学校、幼儿园、成校财务负责人、报账员1-2名。

(二) 培训时间

2021年10月19-21,18日为报到日

(三) 培训地点

上海锦江之星新虹桥酒店11楼报告厅(上海市吴中路259号,近桂林路),南浔到上海来回由区研训中心安排大巴接送,具体出发时间和上车地点,另行通知。

(四)培训费用

培训费1000元、住宿费540元、伙食费300元,共计1840元,请用电汇方式交纳(请于报到时出示汇款单复印件)。汇款时间等教育局培训人员确定后通知付款,报名表请于13日之前报计财科。

开户单位: 上海立信会计学院

账 号:1001270209026400011

开户银行:工行裕德路支行(上海)

  南浔区教育局

  2021年9月2日

学校下发培训的通知5

各区、县级市教育局,局管各民办学校及培训机构:

由广州市教育局、财政局、劳动与社会保障局联合制定的《广州市民办学校财务会计管理规定》、《广州市公办学校用于参与举办民办学校的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已公布施行。为学习贯彻两个制度,提高民办学校财务会计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管理能力,我局决定组织各民办学校及培训机构负责财务会计工作的领导和财务会计人员进行培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举办《广州市民办学校财务会计管理规定》学习培训班的具体工作委托广州民办教育协会组织。

二、学习培训对象

本市及各区、县级市教育局审批或管理的,已领取办学许可证的民办教育机构(含民办高等教育机构、民办中等职业学校、民办中小学、幼儿园及其他教育培训机构)的分管财务会计工作的领导和财务会计人员。

三、学习培训时间和方式

(一)培训时间:20xx年9、10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培训方式:

市教育局局管学校由市民办教育协会负责办班;

各区、县级市教育局负责组织所属民办学校及培训机构办班;

民办学校数量较少的区、县级市,可以联合办班,办班时间和有关具体事宜可与市民办教育协会联系。

四、授课教师

刘小清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会计学副教授、管理学博士;

刘有贵 广州市社会科学院股份经济研究所管理学博士、副研究员、所长;

廖 伟 广东智合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所长。

五、培训教材:

由广州民办教育协会编印《广州民办学校财务会计制度法规文件资料汇编》。

希望各单位重视抓好这项工作,我局将于年内对上述两个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抽检。

  二○xx年八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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