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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华】发布的通知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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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用到通知的地方越来越多,通知是上级机关向下级机关传达指示、批转下级机关的公文、转发上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布置工作与周知事项时所用的一种下行公文。大家知道正式的通知怎么写吗?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发布的通知3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精华】发布的通知3篇

发布的通知 篇1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科学城人力资源局,各园区劳动保障中心:

按照部、省工作部署及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绵府发〔20xx〕19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失业保险稳岗补贴落实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条件

本市所有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的企业。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及所在区域产业结构调整和环保政策;(二)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申报时无欠费;(三)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统筹地区城镇登记失业率;(四)企业财务制度健全、管理运行规范。

二、资金来源、用途及补贴标准

对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给予稳岗补贴,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稳岗补贴主要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相关支出。同一年度内,企业享受的稳岗补贴不超过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稳岗补贴政策按国家规定执行到20xx年底,若遇政策调整,则以部、省最新政策为准。

三、申报审核流程

(一)企业申报。从20xx年开始,我市稳岗补贴采取企业网上申报的方式进行。因首次网上申报需完善相关信息和进行基础准备工作,20xx年网上申报时间为7月1日至8月15日(以后年度仍为每年6月30日前申报),符合条件的企业可通过数字证书在网上业务经办系统核实上年度企业有关基础信息(需修改基础信息的及时到同级社保机构提供相应材料进行修改),基础信息核对无误后企业可网上申报本年度稳岗补贴。

(二)经办机构初审。各县市区、园区及市本级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于7月1日后在《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平台》查看企业申报情况,并及时对已申报的企业进行初审。

(三)企业确认。初审通过后,由企业通过网上业务经办系统打印2份《绵阳市失业保险稳定岗位补贴申报审核表》,经法人签字盖章,汇同其他申报材料一并交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系统不能确认为企业的申报单位,应提供本单位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报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收复印件)。

(四)部门联审。8月31日前,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汇总本地参保企业名单,函告同级经信、发改、环保部门,确认其是否符合产业政策、环保政策及有无违反《环保法》的情况。

(五)审核公示。各县市区、园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对初审通过的企业需报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并于9月15日前在门户网站上(或其他途径)公示,并通知审核通过企业同时在企业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时间均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接受企业职工和社会监督,公示结束后,应及时将公示情况反馈参保地就业局。

(六)资金拨付。公示无异议后,县市区、园区审批的,由县市区就业局、人社局(园区劳动保障中心)于9月30日前将本地补贴单位、补贴资金情况明细表报市就业局;市就业局汇总市本级、区县企业审核情况报市人社局审批。市财政局根据市人社局审定的企业户数和补贴资金总额,按失业保险基金拨付程序及时将补贴资金划拨至市就业局。市就业局和县市区、园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审定的企业名单和补贴数额将所属申报企业的补贴资金一次性划入企业账户。原则上10月31日前全部拨付到位。

四、实名制联网上报

按照人社部要求,20xx年开始,各县市区、园区在初审结束后,符合条件的企业提交纸质资料时,须要求企业按照《绵阳市失业保险稳岗补贴申报审核表》内容在人社部稳岗补贴实名制系统(网址为:)里面注册填写相关资料,从7月1日起按进度填报。各县市区、园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应督促本辖区内企业完成人社部实名制联网上报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是产业结构调整优化过程中一项重要政策,各地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准确把握政策适用对象、实施条件、办理程序和绩效评价等,分析研究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妥善解决。

(二)加强政策宣传。要利用各种媒体加强政策宣传,将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政策及时落实到所有符合条件的企业,并督促企业采取有效措施稳定职工队伍,维护社会稳定。

(三)落实职责分工。市人社局负责做好稳岗补贴工作的牵头协调、督促检查;市就业局负责做好业务指导、情况收集、数据汇总及资金拨付;市人社信息中心负责做好经办信息系统保障及技术问题处理;县市区、园区负责做好本辖区内参保企业政策落实工作。

(四)加强基金监管。要将稳岗补贴支出纳入失业保险基金预决算管理,合理制定失业保险基金使用计划,及时调整年度基金预算,确保政策落实的资金保障。加强监管,公开透明,规范运作,切实保证失业保险基金的安全有效使用和支付可持续。

(五)加强检查指导。市、县市区(园区)要指导享受稳岗补贴的企业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将补贴用于缴纳社会保险费(单位部分)、职工生活补助、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相关支出,首先用于缴纳社会保险费(单位部分),不得挪作它用。每年要不定期检查企业资金使用是否规范,并及时向市人社局、就业局报告检查情况。

(六)加强跟踪监测。要将享受稳岗补贴且符合监测条件的企业及时纳入失业动态监测范围,动态掌握企业岗位变化和职工队伍稳定情况,定期分析稳岗补贴政策效果。享受稳岗补贴的企业应于每年11月底前向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报送补贴资金落实情况和职工队伍稳定情况。县市区、园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每年年底前将本年度稳岗补贴拨付、使用情况和职工队伍稳定情况报送市就业局。

六、几个具体问题

(一)关于裁员率的计算方式。企业裁员率=(企业上年度新增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企业上年度月均参加失业保险人数)*100%。“上年度新增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系统提取核定的上年度数据为上年度1月1日—12月31日的新增领取人数。经办机构核实的“上年度新增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不包括劳动合同到期人数,两者需分开,最终企业是否符合申报条件以经办机构核定的人数为准。“企业上年度月均参加失业保险人数”:指上年度每个月参加失业保险人数之和除以12的值。

(二)关于城镇登记失业率。以上年度绵阳市城镇登记失业率为准(如20xx年度绵阳市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83%)。计算企业裁员率(以百分率方式)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三)上年度应缴纳失业保险费和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金额直接保留小数点后2位,本年度稳岗补贴核定金额直接保留整数(不四舍五入,直接去掉,不留小数点。如100.5元,核定100元)。

(四)凡初审通过的企业,除《绵阳市失业保险稳定岗位补贴申报审核表》一式两份外,还需提交的资料有:(1)企业上年末参保人员花名册(加盖公章);(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3)企业开户银行许可证复印件(仅使用基本户);(4)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及证明。

(五)凡享受过上年度稳岗补贴的企业,需提交其上年度稳岗补贴资金落实情况和职工队伍稳定情况后,方能申报当年补贴资金。

联系人:林嘉诚(市人社局就促科) 2262378、 李亚馨(市就业局失业保险科) 2371131

  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绵阳市财政局

  20xx年6月27日

发布的通知 篇2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发布20xx年度社会保险有关基数的通知》(苏人社发[20xx]184)精神,经市政府批准,现就我市20xx年度(20xx年7月至20xx年6月)社会保险基数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

我市参保企业和职工(含个体工商户,下同)以及灵活就业人员月缴费基数上限为16800元,下限为2628元。

二、参保企业和职工的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按照上述规定执行。

我市灵活就业人员20xx年度参加医疗保险的月缴费标准为210元(其中含大病救助10元);我市灵活就业人员20xx年度参加失业保险的月缴费标准为每人每月52元。

三、20xx年7月1日至20xx年6月30日期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领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年龄的参保人员,基础养老金计发基数为5600元,计算当年实际缴费工资指数的基数为67200元。

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xx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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