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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施工开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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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报告,我们在写报告的时候要注意语言要准确、简洁。那么什么样的报告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工程施工开工报告,欢迎大家分享。

工程施工开工报告

工程施工开工报告1

1 总则

(1)工程建设项目的开工,是指设计文件中规定的永久性工程第一次开始施工的时间。分期建设的项目,其开工建设是指第一期工程开始施工的时间,单项工程建筑物的开工,是指工程正式破土或建筑物的基础工程动工,也算为开工。在这之前的施工准备工作,如平整场地、拆迁建筑物、小型临时设施等临时工程都不算工程开工。

(2)工程项目依据工程中标通知书及工程施工合同,都应在正式开工之前,完成工程开工前的各项施工准备工作,办理工程开工的各项审批手续。为规范局承建西成客专工程项目的开工报告申请审批管理,贯彻落实铁道部关于铁路大中型建设项目的有关规定,保证西成客专建设项目的顺利进行,严格开工建设程序,根据《关于铁道部基本建设大中型项目开工条件和办理程序有关规定的通知》(铁计〔2007〕29号)规定和《西成客专工程开工报告审批管理实施办法》,制定本施工准备与开工报告申请制度。

(3)本标段、重点工程以及单位工程等开工申请报告由本单位(其中标段开工申请报告由项目部填报,单位工程开工申请报告由项目部委托相应管段的项目部填报)按实填写,按本制度规定的相应程序报批。单项工程也可以单独提交工程开工报告申请开工,对于停工后又复工应重新办理开工报告审批手续。

2 开工报告申请前应达到的开工条件

2.1 标段及标段内重点工程开工条件

工程项目中标后,在上一级业务主管部门协助下,由项目经理、总工程师共同完成施工准备工作计划,其具体内容如下:

(1)承发包合同已经签订;

(2)本单位(局)现场管理机构(选定项目机构办公地址并发布联系电话等)已设立,主要管理人员(由人力资源部门在标书机构的基础上设置项目部机构定员和配备项目经理、总工程师及相关部室人员)按投标承诺或合同规定已到位;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以及质量责任人、安全责任人已经明确;

(3)索取了设计文件和技术资料,并已向设计、建设单位提交施工图到图计划以及补充勘查计划。主要施工图纸已完成审核工作;编制了项目实施规划大纲,拟定施工队伍、组织施工调查,标段施工组织设计已经完成,并按规定的程序完成审批;

(4)施工指南、施工规范、质量验收标准、实施细则和工序、工艺施工要求已经驻地监理和总监理审核;

(5)主要施工便道已经贯通,工地布置、施工用水、用电、临时房屋和便道能满足开工要求;水保、环保、安全等措施符合要求;

(6)设计单位的设计交底及现场交桩已经完成,施工贯通复测已完成并且复测测量结果满足有关规定要求;

(7)征地、拆迁工作能满足施工进度要求;

(8)标段的工地中心实验室已经建立,仪器设备齐全已标定并已取得试验资质;检测仪器齐全且经检验合格,检测方案已经标段工程总监审批;

(9)主要物资(材料)储备满足连续施工要求;并已完成材料检验、水质化验、配合比选定等必要的试验工作;

(10)标段内人员、施工用机具、设备已按照标书承诺全部进场,并且到场人员(含劳务人员)均经培训,且考试合格;

(11)针对标段工程特点的突发事件处理办法和保证措施已经制订。

2.2 本标段重、难点工程划分原则

重、难点工程按照由XXg公司确定的原则(详见指导性施工组织设计)划分:

(1)高边坡、高填方、岩溶、滑坡、顺层、软土路基;

(2)桥梁长度大于2km、高墩、深水墩、岩溶地基、结构特殊的桥、存在较大施工安全风险因素的桥梁工程;

(3)隧道工程;

(4)无砟轨道等。

2.3 单位工程开工条件

单位工程开工前应达到的开工条件具体如下:

(1)设计文件、施工图纸经审核能满足施工需要;

(2)单位工程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已经编制完成并经审批;施工工序及有关工序的施工工艺并已经审核;涉及的重大施工方案、技术方案已经监理单位审核通过;观测、检测方案已通过驻地监理审查;施工指南、施工规范、质量验收标准、实施细则和工序、工艺施工要求已经驻地监理和总监理审核;

(3)设计单位的设计交底及现场交桩已经完成,施工贯通复测已完成并且复测,测量结果满足有关规定要求,施工桩橛完备,测量放线准确无误;工点放样已完成,并已经监理工程师确认;

(4)按规定单位工程施工图核对工作已经完成;地质复核工作已经完成;需完善、优化的变更设计图已到齐,且经核对无误,设计文件,施工图纸能满足施工需要;

(5)施工机具、设备已按投标承诺进场,满足施工需要,并已安装调试就绪,材料储备能满足连续施工需要;

(6)现场管理机构已设立,主要管理人员已到位;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以及质量责任人、安全责任人已经明确;单位工程的现场技术负责人、质量责任人、安全责任人已经明确并到位;进场人员(含劳务人员)数量满足施工需要,且全部经培训合格;

(7)完成征地、拆迁或先行用地审批,施工场地清理、平整、硬化达到规定要求,临建工程(道路、水、电、通讯、办公和生活设施)满足开工要求,安全、环保、水保等措施符合公司有关规定要求;

(8)工地试验室已经建立,仪器设备齐全已标定并已取得试验资质;检测仪器齐全且经检验合格,检测方案已经监理单位审批;且完成了检验、水质化验、配合比选定等必要的试验工作;

(9)针对该单位工程特点的突发事件处理办法和保证措施已经制订;

(10)本工程施工期的有关保证措施已编制;

(11)其它应做的准备工作已完成。

无砟轨道开工应具备的条件

(1)路基、桥涵的沉降观测结果满足铺设无砟轨道的技术要求;

(2)线路下部工程经过工程总监单位验收。

3 开工申请报告的申报与审批

根据工程规模和特点分为一级审批、二级审批两个等级,标段工程和重难点工程按一级审批程序办理。

3.1 一级审批

一级审批的单位工程由项目部签字盖章后,报送监理单位、XXg公司审批。

XXg公司要求合同标段及重难点工程开工报审表由施工单位于开工前10天报送监理单位;监理单位5天内须完成审查,并报XXg公司现场指挥部;XXg公司现场指挥部5天内完成开工条件核实,由XXg公司批复开工报告。

3.2 二级审批

二级审批的工程范围为各工区管理范围内除XXg公司确定的重难点工程外的其他单位工程;

XXg公司要求单位工程开工申请报告由施工单位(项目部或各工区)于开工前4天报监理单位;监理单位2天内完成审查、审批工作,并报XXg公司现场指挥部和工程管理部备案。

3.3 申报审批相关要求

(1)本标段的标段开工报告,由项目部向监理、建设单位申报,单位工程开工报告,由项目部签章后委托各工区向监理、建设单位申报;

(2)单位工程必须办理开工报告,不得以标段开工报告作为单位工程开工依据。大型临时工程开工申请必须由监理单位审批后方可开工,其开工报告手续按单位工程开工报告程序办理;

(3)工程总监、监理在审查确认、批复单位工程开工报告之前,将仔细核实是否具备开工条件,尤其注意对未经施工图现场核实、没有可靠环保、水保等措施的项目不予批准开工;

(4)要严格执行开工报告制度,未经批准开工的工程不得开工。开工报告是竣工文件的组成部分,填写所用表格必须符合(内业资料及竣工文件管理办法)规定要求;

(5)工程项目开工和项目重点工程开工的日期应在三日内由项目部报局工程管理中心(调度)备案。

3.4 信息系统申报审批程序

标段、单位工程开工报告必须在西成客专建设管理系统平台上采用电子文档审批,完成电子文档审批后,再做纸质文件审批存档。开工报告应在西成客专建设管理信息系统中完成申报、审批程序,程序完成后生成纸质文件经各方签字、盖章,扫描后上传至本系统施工管理模块中,作为项目建设日常检查与考核的依据。电子文档审批与纸质文件效用等同。

4 开工报告填报要求

(1)标段、单位工程开工申请报告附件应齐全,重要测量资料、试验资料、施工组织设计等均应作为开工申请报告的附件;

(2)在单位工程开工申请报告单中必须说明施工图现场核对情况,未完成施工图现场核对的项目不得申请开工;

(3)办理开工报告的份数应按竣工资料和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确定数量。标段、单位工程开工申请报告电子文档一份;纸质开工申请报告采用A4纸、非签字栏应打印,字体采用4号宋体字。纸质开工申请报告一式8份,施工单位存5份,XXg公司工程管理部、现场指挥部、监理各存1份;

(4)开工报告格式采用《铁路建设工程监理规范》中附表,见附表1。

5 检查与考核

(1)项目部每月、工区季度检查、半年考核、年度综合评价的检查考核形式,对开工报告的审批工作进行检查,杜绝先开工后审批的情况发生。

(2)开工报告未经审批而开工的项目,项目部有权责令停工整改,受到XXg公司处罚的项目,将根据XXg公司的处罚决定,予以通报批评或经济处罚,并将检查结果纳入对各工区季度社会主义劳动竞赛评比。

工程施工开工报告2

当前,随着我省经济建设发展和城镇化进程加快,建设规模不断扩大,投资主体的多元化,施工队伍的膨胀,不办理施工许可证而开工或先开工后办施工许可证(补办)越来越普遍,此种做法对建设工程的质量安全目标也提出了新的考验。针对建筑工程的质量安全管理工作面临新的形势和存在日渐突出的矛盾,如何做好当地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本人就我县的一些做法在此提出,以探讨、商榷:

一、 当前我省未及时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而开工的`工程主要范围

1、 工业园区中的一些外来投资工程建设。目前,各地都把工业园区的发展建设作为当地重点工程来抓。其重要性和对当地经济发展所起的作用不用赘述,因此,为早日发挥经济效益须急于开工建设,但往往忽略了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应具备的要求和《建筑法》等法律、法规有关条款的管理规定。以至工程未办理施工许可、规划许可证而开工建设了(部分业主意识到法律规定和确切原因要求办理施工许可等除外)。在相关部门的要求和协调下,故由质量监督部门“先行介入”以确保工程质量安全。

2、 城镇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当前,各地基础设施项目逐年加大。投资也越来越多。对城市面貌的改善、民众生活质量的提高等悉悉相关,可以说是当地的“形象工程”、“面子工程”、“政绩工程”,因此,其工期、进度等一个也不能少。但因土地、规划、设计图纸和工期等原因,不能正常办理施工许可证、而非开工不可,质量监督机构自然也少不了介入,而且还被要求“加强”管理。

3、 农村住宅和城镇私人建造的较大工程项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明确农民自建二层以下房屋建设不属于管理范围,故:上述项目在二层以上的均须按《条例》进行管理,但农民自建房中申报“质量监督”和“施工许可”手续的廖廖无几。此类工程仅因出了安全问题和质量纠纷而到质量监督部门投诉处理。

二、 未办理施工许可而开工实施质量监督的不利影响

以上工程开工建设,质量监督机构的及时参与,对保证工程质量安全、建筑市场健康运行和早日发挥工程应有作用和经济效益,起到了良好积极的效果,发挥了监管机构的有力作用,但同时也存在着诸多负面影响:

1、 质量监督机构的执法权威受到了挑战。质量监督机构本身是受建设主管部门委托(授权),对影响工程质量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上述工程在未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前提下开工,本身违反了《建筑法》,质量监督机构不能依法办事,也已违法,在其它工程的执法性理所当然受到质疑,受到严峻挑战。

2、 未办理施工许可手续,工程建设程序存在严重漏洞,影响工程质量监督执法,难以有效达到质量监管的目的和目标。

3、 在当前建设、设计、勘察、施工、监理、检测、审查机构等责任主体健全的前提下,由质监机构进行项目监督浪费了监管资源。

4、 质量监督机构有了执法不力渎职的嫌疑。如果所监督工程顺利完工,达到合格标准也有“执法不力”的违法事实,如果存在质量问题(事故)不能达到合格标准和顺利完工还要承担监管主体“渎职”的嫌疑。

5、社会影响不好,公众得不到认可,影响政府形象。

三、 我们的做法

1、 采取建委主管领导交办单的形式。由建委领导通过召开相关会议,提交给质监站进行办理,并下达“建委机关事务办理交办单”予以明确,进入工程档案。

2、制定 “非常规工程项目特事特办审批表”,建立和出台非常规工程项目特事特办审批制度。由建设单位填写并说明理由,交由相关部门(科、室)签署意见,分管领导和法人代表签明意见后进行办理。

四、 做法优点:

1、对此类工程建立和形成了法人代表(建设主管部门)和部门集体负责制,程序上符合组织原则。

2、 有利于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沟通,得到他们的理解,取得他们的支持。督促上级领导自觉遵守建设程序、规范建设行为、营造健康的建筑市场,促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效率的提高,取得较好的综合效果。

3、 有利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质量监督站依法行政。

4、有利于工程质量监督站摆正自己的位置,树立爱岗敬业的思想。

5、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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