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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道路交通安全应急预案(通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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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常生活或是工作学习中,保不准会发生突发事件,为了避免造成更严重的后果,就有必要提前进行细致的应急预案准备工作。那么编制应急预案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镇道路交通安全应急预案(通用5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镇道路交通安全应急预案(通用5篇)

镇道路交通安全应急预案1

1、总则

1.1目的

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全镇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特制定本预案。

1.2依据

《介休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介休市道路交通安全预警信息发布规定》《介休市道路交通安全应急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镇行政区域内因自然灾害、恶劣天气、道路通行条件缺失,运输危化品发生危害等严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情形的应急处置。

1.4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减轻损失,统一指挥,分组负责,属地为主,条块结合,快速反应,加强协调。

2、组织机构及职责

2.1 组织机构

张兰镇道路交通安全指挥部

总指挥:侯世文(张兰镇镇长)

常务副总指挥:阴晓波(人大主席)

副总指挥:各包片负责人

成员:燕玉芳(交通管理员)

王维东(安监站站长)

张观伟(水利水保站站长)

各村村委主任、各包村下乡负责人、各企事业单位负责人

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张兰镇道路交通管理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杨正茂担任,成员有燕玉芳、王维东。

2.2主要职责

负责在紧急情况下全镇交通安全工作的统一部署、统一指挥、统一领导,作出应急处置重大决策,负责道路安全监管,协调道路交通安全应急处置救援工作。

3、预警

3.1预警

根据天气、道路通行条件变化对道路交通安全的影响工程和范围,道路交通安全预警分为三个等级,即一级(红色)预警、二级(橙色)预警、三级(黄色)预警。

(1)一级(红色)预警

可能出现或已经出现地震、泥石流、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或其他原因,造成公路交通中断或阻塞、处置、抢修时间预计在48小时以上的。

(2)二级(橙色)预警

可能出现或已经出现暴雨、暴雪、能见度≤20米的浓雾等严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情形的。

可能出现或已经出现地震、泥石流、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或其他原因,造成公路交通中断或阻塞、处置、抢修时间预计在24小时以上的。

(3)三级(黄色)预警

可能出现或已经出现暴雨、暴雪、能见度≤20米的浓雾等严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情形的。

可能出现或已经出现地震、泥石流、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或其他原因,造成公路交通中断或阻塞、处置、抢修时间预计在24小时以上的。

4、应急处置

分级响应:

Ⅰ级(红色)响应:

因天气恶劣道路通行条件缺失,运输危险化学品发生危险等严重影响交通安全,有关部门发布一级预警时,镇指挥部立即启动Ⅰ级响应,及时协调镇村相关单位和社会力量,全力做好先期处置工作,同时将有关情况上报政府部门及有关单位,当上级接管指挥处置时,镇指挥部全力做好处置配合工作。

Ⅱ级(橙色)响应:

当收到Ⅱ级预警但预警情形尚未出现时,镇指挥部及各村涉及的各企事业单位要立即启动24小时值班制,做好应急准备工作,进入待命状态,当收到Ⅱ级预警且预警情形已经出现时,镇指挥部、各村、各成员单位应当立即启动相应应急响应;镇指挥部要派专人及时赶赴现场指挥,协调、督促应急处置现场,必要时向市指挥部请示。

Ⅲ级响应:凡发生地和乡镇工作人员进行统一部署,组织协调,指挥应急处置,需要有关应急办量支援时,可以向市指挥部提出请求。

信息报送与处理:

Ⅲ级响应启动后,指挥部要向镇政府上报处置信息,ⅡⅠ响应启动后,镇指挥部办公室要按照镇政府指示要求向市指挥部办公室上报处置信息,主要内容包括:应急处置事件的类型、发生时间、地点、影响范围,已采取及即将采取的应急措施;已掌握的其他初步情况,应急具体负责人及联络人的有关情况。

应急处置结束24小时可采用网络或书面的形式上报上级指挥部,处置的措施、过程和结果,事件潜在或间接的危害、社会影响、处理问题后的遗留问题,参加处理工作的有关部门和工作内容等详细情况后期处置。

应急结束后,镇个人民政府、镇道路交通安全指挥部应及时对预警信息、应急响应、处置能力、保障水平、协同作战工作进行评估,总结经验教训,完善应急预案。

5、奖惩

要对处置道路交通安全紧急情况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及时表彰奖励;对在处置工作中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失职渎职的依法追究相关职能部门直接责任人及负责人的责任。

6、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镇道路交通安全应急预案2

为有效预防我镇所属区域交通道路安全事故,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确保人员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特制定本措施:

一、基本原则

(一)预防为主,常抓不懈。我镇将坚持对可能发生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进行分析、预测,认真排查事故易发点,加大检查和整改力度,并有针对性地制定应急预案,采取预防措施,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统一领导,协调联动。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协调联动,密切配合,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三)反应迅速,措施果断。紧急情况发生后,各主要部门应及时做出反应,果断采取措施,迅速实施抢险,全力控制事态。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镇所属区域道路交通可能发生的紧急情况的应急救援工作。

(一)特殊天气。雪灾、冰冻灾害天气,车辆不能正常通行。

(二)交通事故。发生一次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3人及以上的`重大交通事故。

三、情况报告

发生紧急情况时,应即刻向镇道路安全负责人戚家勇副镇长汇报,并同时拨打报警电话:110,若如发现有人员伤亡,还应立即拨打急救电话:120。镇道路安全负责人应在最短的时间内赶到事故的现场,根据现场情况迅速展开抢险,在组织抢险的同时,向镇党委、政府,县交管和县安全部门报告。

四、组织领导

(一)我镇将成立道路交通安全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由镇长担任,副指挥由分管领导担任,指挥部成员由安全员及各部门、民兵应急分队等组成。指挥部主要职责是指导、督促、检查事故路段交通道路安全情况;督导有关部门加大对事故路段的整治排查力度,有效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研究确定重大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方针和政策;决定启动或终止应急预案;统一领导、指挥紧急情况下的应急救援工作,解决应急处理中的重大问题;及时向上级报告事故应急处理情况;适时发布公告,指定报道负责人。

(二)指挥部内设综合协调组、事故抢险组、医疗救护组、车辆保障组。

1、综合协调组:由镇办公室人员和镇安全员组成,负责传达指挥部指令,综合协调各组救援工作,调动救援队伍,全面负责抢险现场的组织、协调,调度汇总、上报救援进展情况,并做好信息反馈工作。

2、事故抢险组:由镇民兵应急小分队组成,在紧急情况下(比如出现严重交通堵塞、发生重大交通事故、雾、雨、雪天车辆通行受阻等),负责交通管制、维护治安、路障清理、车辆疏导、保障通行、事故抢险等工作。

3、医疗救护组:由镇卫生院院长关家勇及卫生院所有职工组成,主要职责是在接到抢救信息后,迅速组织医护人员和车辆以及医疗设备,在最短时间内赶到事故现场,并迅速展开抢救,力争将人员伤亡降到最低程度。

4、 车辆保障组:由镇里的驾驶员组成,主要负责疏散被滞留的旅客,将他们带到安全的地带,确保不因交通事故而导致人员滞留现象的发生。

五、预案启动

(一)紧急情况发生后,根据实际情况,按照事故大小事态,必要时启动。

(二)紧急情况发生后,各部门、民兵应急小分队及有关人员要快速反应。

(三)应急预案启动后,按照预案要求,迅速组成应急救援指挥部,由指挥部综合协调组通知相关救援单位立即赶赴现场。

六、应急措施

(一)应急救援指挥部到达现场后,综合协调组、事故抢险和医疗救护组按照指挥部指令立即就位并按照预案开展工作,应急救援工作有序展开。

(二)事故抢救组应根据现场情况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1、当出现雪灾、冰冻灾害天气时,应加强对现场安全保卫、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导,必要时可使用应急工业盐清除道路上的冰冻,确保道路通畅;

2、当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时,应及时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维护现场治安,并在第一时间抢救人员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

(三)医疗救护组立即组织急救,全力抢救伤员,配合其他相关部门抢救工作。

(四)车辆保障组在接到通知后应立即出动,迅速到达事故现场,按照指挥部的命令,合理安排被滞留人员的乘车次序。

(五)各有关部门必须从全局出发,服从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各司其职,分工协作,共同做好事故的抢救和处理工作。

七、其他事项

(一)指挥部针对交通道路发生的紧急情况,有本预案以外的随机处置权力。

(二)加大道路控制力度。相关部门要做好公路的养护及管理工作,确保交通道路安全。

(三)加强交通安全宣传。针对节假日期间车辆人员繁多的情况,我镇将进一步强化安全宣传工作,采用拉安全横幅,张贴安全标语、利用村广播宣传、短信提醒等方式不断提高村民的安全意识,同时指定专人对各个路段进行巡查,确保道路安全、畅通。

镇道路交通安全应急预案3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为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制订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三)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镇行政区城内因恶劣天气、道路通行条件缺失、运输危险化学品发生危险等严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情形发生时的应急处置。

(四)事件分级。根据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严重程度、涉及范围等,划分为特别重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级)、重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1级)、较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级)和一般道路交通安全事故(N级)四级。

1级(特别重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包括:一次死亡30人以上或者重伤100人以上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

11级(重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包括:造成一次死它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者重伤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

Ⅲ级(较大)道路交通安全事包括:造成一次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重伤10人以上50人以下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

IV级(一般)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包括:造成一次死亡3人以下或者重伤10人以下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

二、组织指挥机构及职责

(一)应急指挥机构

成立“镇道路交通安全应急领导组”(以下简称“应急领导组”)。

应急领导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领导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应急办,由杨靖负责具体办公。

(二)职责

应急领导组:负责对紧急情况下的全镇交通安全工作统一部署、统一指挥、统一领导,作出应急处置决策。

领导组办公室:负责及时收集相关信息,分析研判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提出启动应急预案的建议;组织应急预案的日常演练;领导组启动应急响应后,及时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按照既定预案处置;完成领导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党政办: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各新闻煤体“优先、快速、免费”发布道路交通安全预警信息,报道应急工作,并及时跟踪、更新。

应急办:负责调集、保障受困、遇阻人员生活所需救急物资,努力解决滞留人员的生活问题,保证其基本生活需求。

负责及时清理管辖范围内的县镇公路冰、雪、积水等,组织公路抢修及保通工作;对事故多发路段和危险路段及时整改,消除道路安全隐患;组织、协调紧急物资和应急人员的运输工作,负责协调与其他运输方式的联运工作;负责对危险化学品运输过程中发生泄漏等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应急处置。监督检查营运客车禁止通行路段执行情况和菅运客车规范营运情况;牵头对运输企业及时启动应急预案进行监管。

财政所:负责道路交通安全应急处置经费的保障工作

国土所:负责地质灾害的应急调查、灾情分析、趋势预测、灾情速报,指导建设地质灾害应急治理理工程;配合交通中队监测自然地质灾害及次生地质灾害对道路交通安全影响程度、范围、时间,提出短期、中长期的防控、减轻及解决等建议。

卫生院:负责医疗卫生保障工作,组织医疗卫生人员做好伤员救治和卫生防疫等工作,负责监测环境污染对道路交通安全的影响,并提供可能诱发次生环境污染事故的防控建议,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污染善后处置工作。

派出所:负责协调律师、人民调解组织、基层司法行政机关参与交通事故的调处。

三、监测预警

(一)信息监测

镇应急办定期研究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工作,加强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做到警钟长鸣,防患于未然,坚持“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以及边查边改”的原则,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对存在隐患及时解决,对存在有重大隐患并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路段进行关闭通行,提出专项整顿方案,杜绝不安全事故发生。

相关部门专业技术人员要经常深入路段进行监测,若发现有不安全事故苗头发生,不得报、缓报、谎报,并立即在第一时间内向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报告要准确,电话告知时间、地点及事故大小程度,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接到报警后,按照事故的报告规定及时上报县应急指挥部。

(二)预警发布

镇党政办根据对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信息的监测分析结果,按照交通事故的分类分级及处置规定,依托指挥中心应急平台,报请本级应急指挥部进行红色(Ⅰ级)、橙色(Ⅱ级)黄色(Ⅲ级)和蓝色(V级)预警。

(三)预警措施

道路交通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方除应立即拨打110、119、120求助外,还应向县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同时组织相关人员进入抢险状态,并维持好事故现场,做好疏散工作。

四、信息报告

派出所或交警中队接到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Ⅲ级或Ⅲ级以上级别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报警后,在立即报告镇人民政府的同时报告县公安局指挥中心;县公安局和镇人民政府接到报告后,应在事件发生后2小时内向县应急指挥部报告,县应急指挥部应立即报告县应急委员会。需报告上级机关的,相关单位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应急处置过程中,在第一时间续报有关情况。

报告内容主要包括:报告单位、报告人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报告时间;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和现场情况;事故的简要经过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的初步估计;事故原因的初步分析;事故发生后已经采取的措施、效果及下一步工作方業;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

五、应急响应

(一)响应程序

根据事故的等级标准,分别启动不同等级的预案。发生一般事故(V级),镇人民政府及时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并在1小时内报告有关部门。

发生较大事故(Ⅲ级),由镇人民政府及时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并在半小时内上报,由县应急指挥部立即启动预案,1小时内逐级上报县人民政府,由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决定启动相应级别的预案。

发生特别重大(1级)、重大事故(Ⅱ级),由镇人民政府及时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在半小时内逐级上报至县人民政府,并立即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由县人民政府再向上级报告,请求救援。

(二)处置措施

镇应急指挥部在接到镇应急委员会关于启动处置道路交通安全事故预案的指令后,应通过镇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向应急成员单位发出启动预案的命令,成立现场应急指挥部,快速、有效、全面地进行应急处置。

迅速成立现场指挥部,划定警戒区和疏散区,指挥现场处置组、伤员抢救组快速抢救受伤和受困人员,交通管制组、后勤保障组、治安管控组快速进行事故现场周边人员的散和警戒。

应急指挥部根据事态的发展及时报告县应急委员会,报请启动处置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处置预案等应急处置措施,进行事态的控制和险情的排除。

应急指挥部根据应急处置的实际需要,调今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依照各自职责参与应急处置。

应急指挥部及时向县应急委员会汇报应急处置的进展情况,执行县应急委员会的应急急处置指令。

(三)应急终止

交通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完成后,派出所、安办、交警中队等部门对事故进行分析评估,提出结東应急状态的建议,报镇应急委员会决定,并撒销现场应急指挥机构。

宣布应急状态结束后,镇应急处置成员单位和相关的部门单位应按照处置交通事故应急预案的要求,及时补充应急放援物资和设备,重新回到应急准备状态。

六、后期处理

(一)调查处理

镇党政办、派出所、应急办等单位,及时进行调查统计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影响范围和受灾程度,评估、核实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所造成的损失情况,报县应急急委员会、市应急指挥部和相关部门,并按规定向社会公布,调查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基本事实;事故发生后接警、出警及组织施救、现场处置情况;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直接原因;肇事和受损机动车驾驶人的基本情况;事和受损机动车的情况;交通事故责任认定;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间接原因及交通安全管理各环节存在的问题;对交通事行为人、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追究刑事或党纪、政纪责任的情况以及整改措施。

(二)善后工作

1.卫生部门做好受伤人员的救护工作,民政等有关部门做好丧葬抚恤工作。

2.由经办机构及时归还征用的物资、设施、设备或占用的房屋、土地;不能及时归还或者造成损坏的,应当依照国家规定子以补偿。

3.参加应急救援工作导致伤残或者死亡的,其抚恤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三)责任与奖惩

道路交通安全主管机构和事发单位由于玩忽职守,导致漏报、迟报、谎报、嗬报,致使国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责任。

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发生后,有关部门拒不履行本预案规定应急处置职责,或者拒不配合并阻碍、延误道路交通安全事故预。

信息传送或应急处置行动,致使国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对在参加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因参与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工作致伤、致残、牺牲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子相应的补助和抚恤。

七、附则

(一)本预案是瓦室镇人民政府进行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准备和响应的工作文件,各部门应遵照执行。

(二)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三)本预案镇应急办负责解释。

镇道路交通安全应急预案4

为有效预防交通道路安全事故发生,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重特大交通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将《田庄镇县乡村道路交通安全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

为有效预防全镇交通道路安全事故发生,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特制定《县乡村道路交通安全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一、基本原则

预防为主,常抓不懈。各村庄,有关部门要坚持对可能发生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进行分析、预测,认真排查事故黑点,加大整改力度,并有针对性的制定应急预案,采取预防措施,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

统一领导,协调联动。各村庄、有关部门要在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协调联动,密切配合,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三)反应迅速,措施果断。紧急情况发生后,各村庄各有关部门应及时做出反应,果断采取措施,迅速实施抢救,全力控制事态。

二、适应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镇行政辖区内县乡村道路交通可能发生的紧急情况的应急救援工作。

特殊天气,雾、雪天气,车辆不能正常运行或车辆不能通行。

严重堵车,由一般性交通事故、人为原因、道路因素造成的交通堵塞,且连续堵塞超过12小时。

交通事故。发生一次死亡1人及以上或一次重伤5人及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

三、情况报告

(一)发生紧急情况时,现场司机或者群众可拨打110或拨打田庄派出所电话、张舍派出所电话、镇政府值班电话寻求帮助。发生人员伤亡的,可拨打急救电话向镇卫生院求救。镇卫生院接到报警或求救电话后,在迅速组织抢险的同时,应立即向主管部门或镇政府报告。

(二)在发现或得知发生紧急情况后,紧急情况发生地村委会必须立即向镇政府报告。紧急情况下,可直接向镇长和分管领导报告。

(三)镇政府办公室接到报告后,立即向镇长和分管领导报告,并按照镇长或分管领导的指示,在最短时间内(规定时间内)将有关情况向市政府报告,相关部门对口上报。

四、组织领导

镇政府成立道路交通安全应急救援指挥部,由镇长担任总指挥,镇政府分管领导(分管交通、安全生产等工作)担任副总指挥,指挥部成员由各社区、村庄及党政办、镇应急管理办、道路交通管理站、卫生院等部门组成。指挥部办公室设在镇交通管理站,由张建林任办公室主任。

镇道路交通安全应急预案5

为了有效的预防及和及时有效的消除道路运输突发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的的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在车辆发生事故时,能及时、迅速、有效的实施救援,根据《道路运输安全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精神要求,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一、成立葛沽镇交通事故突发事故领导小组

组长: 李树国

副组长: 朱凤起、暴亭琨 、胡双柱、潘俊琴、 韩世莲、

胡振刚、董玉斌、张宏

成员: 袁锡道 、纪 燕 、李建军、马 键、于 池、

许志军、张玲、陈爱莲

成员单位包括: 政办、镇农委、镇安监站、镇武装部、镇综治办、镇综合执法队、镇财政所、镇卫生院、镇派出所及各村居。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农委,办公室主任有农委主任袁锡道兼任,办公室电话:

镇各所属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交通运输事故分组,组长由各相关部门主任兼任,并将分组名单上报镇农委。

二、成员单位职责

1、镇农委:负责组织协调道路运输安全工作,对镇域内各运输公司及其车辆进行安全检查和督导,对所有运输企业要做到及时消除隐患事故,落实好镇域内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各项工作。

2、政办:负责协调道路运输突发事件中的通信和后勤运输保障工作。

3、镇安监站:协调相关部门,对道路运输突发事件中事故的调查与处置工作。

4、镇武装部:负责组织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队伍及施救工作。

5、镇财政所:负责保障救援资金的筹备落实工作。

6、镇卫生院:负责道路运输事故中伤员的救治工作。

7、镇综治办:负责案件后续社会稳定工作。

8、镇综合执法队:负责事故现场秩序稳定。

9、派出所:负责对事故发生地进行安全保卫和事故调查及治安工作。

三、应急救援工作的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以保护乘客及救援人员生命安全为基本原则,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2、坚持就近救援原则,交通事故发生时,附近村居要及时立即进行组织自救,并向上级部门进行汇报事故情况。

3、坚持统一指挥原则,如发生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任何参加救援工作的成员单位和个人必须听从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

4、领导小组应根据预案要求,加强应急救援知识的培训教育,进行应急救援演练,并根据实际情况和演练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对预案进行修订,提高应急救援反应能力。

四、落实责任

各有关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做好相应准备,落实相应负责人,事故发生后,镇要动员社会各方力量,按照本规定做到统一指挥,相关部门和单位应通力协作,充分发挥各部门职能作用,确保发生突发事件时能及时救援,妥善处理,将损失降到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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