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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稻谷买卖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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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 方(甲方)

上海市稻谷买卖协议

买 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就稻谷买卖有关事项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品种、数量、等级

品 种:

数 量:

等 级:

生产年份:

缝口标准:

第二条 质量标准

质量标准:

第三条 包装

包装要求:

包装费用由 方承担。

第四条 价款

单 价: 元/公斤

总价款: 元

第五条 交付当事人协商或者申请调解解决;或选择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附则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 份,乙方 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乙 方

住 所 住 所

法定代理人 法定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