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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安装合同模板集合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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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法律知识的普及,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合同协调着人与人,人与事之间的关系。那么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安装合同8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精选】安装合同模板集合8篇

安装合同 篇1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以资信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本工程是指: 项目 电梯安装工程。

1.2甲乙双方同意:由甲方委托乙方承包本工程的全部工作。

1.3工程地点: 项目内 。

第二条、承包方式及承包范围:

2.1承包方式:乙方以包设计、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配合费、包工期、包施工用水用电费、包验收合格、包保修、包税金、 等进行大包干施工。

2.2具体的承包范围如下:

本工程属交钥匙工程,乙方按时按量保证合同电梯质量,包运输保管、安装调试、验收(包括乙方内部验收及质量技术监督局对电梯的验收并取得电梯准用证)及售后服务的方式由乙方一次性包干并承担所有发生费用。

第三条、质量标准及乙方的质量保证

3.1本工程的施工应符合以下的质量标准:

《电梯安装验收规范(GB10060-93)》、《电梯技术条件(GB10058-88)》、《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7588-95)》、《电梯试验方法(GB10059-88)》。

3.2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及甲方确认的施工图纸和用料进行施工,保证质量。

第四条、工期

4.1按以下第 种方式确定工期:

a.甲方提供符合电/扶梯土建布置图技术要求的井道、机房、电源后,乙方应在甲方通知进场安装之日起 天内完成本工程的全部安装工作并将通过竣工验收合格的工程移交给甲方(含政府主管部门验收时间)。

4.2乙方在本工程的施工过程中必须按甲方的要求配合甲方建设工程的施工。

4.3在履约过程中,如果由于甲方设计变更等甲方责任所延误工期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对工期进行调整。

第五条、合同大包干总价款

5.1本工程的大包干总价(含税)为:

5.2 合同大包干总价款已包含安装费用、材料费用、施工配合费、搭棚费、吊装费及税费 等乙方为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所需支出的全部费用,除合同大包干总价款外,甲方无须就本安装工程之事宜另行向乙方支付任何其他的费用。甲方提供电源(及电缆)至屋面机房电梯控制箱(控制箱由乙方配套安装),机房内电梯控制箱及后续电梯井道配线、变压器由乙方配套安装,并包含在合同价款内。

5.3 本合同大包干总价款结算时不予调整。

第六条、付款方式

6.1付款方式:甲方以 现金/支票/转账 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乙方银行帐号为: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6.2本合同有∕无预付款,若有,预付款为¥ 元(人民币元),于支付。

6.3除预付款外,其他款项按以下第 种方式支付:

a.甲方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 天内支付合同总价的10%(¥ 元),作为定金。甲方于乙方正式进场安装前20天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30%(¥ 元)。安装完成并经市技监局及相关政府部门验收合格并移交竣工资料后3天内支付合同总价的10%(¥ 元)。安装完成并经市技监局及相关政府部门验收合格之日起四个月后的3天内支付合同总价的50%(¥ 元),对于该笔款项的支付,甲方在乙方发货期前14日内负责向乙方提供由 出具的保证担保,担保函的内容以《供货合同》附件三为准。付款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供金额相当于合同总价5%的银行保函,保函担保期限与电梯质保期一致。

6.4 乙方必须在每次领取款项之前向甲方提交付款申请报告,甲方收到乙方付款申请报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并按上述条款的约定向乙方付款。若甲方对乙方提交的付款申请报告存有异议,应在收到报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乙方,由双方协商确定后再行付款。

6.5 甲方每次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开具与甲方已付金额一致的符合财税规定合法有效的发票。

第七条、甲方责任

7.1甲方任命 为甲方代表。

7.2甲方代表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进行监督与管理,并检查隐蔽工程。对于工程进度或质量不符合甲方要求的,有及时下发《进度通知单》或《质量整改通知单》的权利;有要求乙方加快施工进度和整改工程的权利。

7.3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按时向乙方支付合同规定的款项。

7.4甲方负责对乙方编制并提交的施工计划、施工组织方案、工程预决算的审定工作。

7.5负责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和办理竣工结算。

7.6负责提供符合电梯土建布置图技术要求(含大楼基准轴线、楼层标高等)的电梯土建或电梯井道和机房。

7.7 负责井道的土建工程。井道完工后要及时清理井道的杂物,包括排水、防水,并通知乙方约定检查日期。检查后如有不合格部分需要修正的,甲方应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完成。

7.8 按当地建委及劳动安全监察部门、消防部门等政府主管部门的要求提供所需资料文件给乙方,由乙方办理安装施工报批、有关安全施工手续及政府有关部门的验收手续,相关费用乙方负责。

7.9

第八条、乙方责任

8.1 乙方任命 为乙方代表。乙方代表按甲方代表批准的施工组织计划(或施工方案)和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要求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甲方代表联系的情况下,可采取保证工程和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送交书面报告。

8.2 乙方保证其具有从事本合同约定工程施工所需的施工资质,并保证其资质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

8.3 乙方应配合总包土建进度提供相关预埋资料,另须包括:本电梯设备设计、供应、安装合同所需的一切土建工程之配合要求;有关梁和架构上的荷载资料;开关、通风及设备等所需的一切开孔的位置资料;电梯、井道和底坑,包括导轨固定件和有关的轿箱平台位置资料。

8.4 乙方在安装工程开始前,须根据工程规范编制设计及施工详图,并提交甲方、设计人审批,所有施工图纸均应得到设计人确认。

8.5 乙方应在安装开始前将详细施工组织方案、施工进度计划报甲方审核确认。施工期间,乙方应作好施工原始记录。

8.6 井道及机房土建完工后,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负责检查电梯井道、机房以及总包配合预埋或预留的构件等。

8.7 负责电梯的安装、调试工作,移交备用件和随机资料一套。

8.8 负责吊装及搭棚工作。

8.9负责施工所需的水电费,按工程需要提供施工所需的照明、看护、围栏等安全文明施工措施。

8.10 电梯安装调试过程中的任何与电梯安装有关的施工安全责任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由乙方过失造成的一切的法律责任与经济责任。

8.11 除井道内隔梁外其余所需的工料和施工设备均由乙方负责。

8.12安装期间轿厢内加设保护板,试用期满后拆除。井道照明的安装。清理安装杂物。

8.13负责提供三方通话设备,并且安装监控中心的母机是一台母机可以对多台主机(机房机)并且协助安装三方通话系统的单位进行调试。

8.14负责电梯在运输、施工前、施工期间、安装后至验收合格且甲乙方办理正式工程移交手续前的所有保管工作。如发生损坏,乙方自费予以修复。

8.15遵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卫生文明施工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因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如受有关部门处罚,由乙方自行承担罚款和一切损失。

8.16 按本合同约定的工程质量及验收标准进行施工,保证施工质量。按合同约定工期竣工。指定安全防火负责人,做好现场施工管理和安全管理,将施工物件堆放整齐、使道路畅通。乙方对乙方工作人员及乙方聘用的人员的人身安全负全部的责任,并应督促他们遵守工地施工安全和所在地政府的法令法规以及有关规章制度。凡施工期间的施工质量、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并且乙方须及时报告给甲方及有关部门。

8.17负责将甲方提供的有关申报文件向当地政府主管部门办理安装进场前的报验手续和费用,以及安装完工后的报检手续直至合格为止。乙方应承担因报验不合格造成的违约责任,并赔偿因此造成的甲方的一切损失。非因乙方电梯质量/安装的原因不能通过验收除外。

8.18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并由甲方签发竣工验收合格证书后,由甲乙方办理正式工程移交手续。乙方施工单位人员必须在3天内撤离施工场地。

8.19乙方在进场施工前,应与总承包单位协调确定各自的权利义务,在施工

期间应服从总承包单位的统一管理,但无须向总承包单位支付施工配合费或总承包服务费。

8.20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须按甲方规定提交正式的竣工结算报告,经过甲方审定后作为确定结算款的依据。

8.21 应积极配合其他专业施工单位进行装修施工。

8.22 乙方在施工前办理安装施工报批和有关安全施工手续,以及安装调试完毕后报劳动安全及电梯质量检测部门进行安装质量及安全检验,费用由乙方负责。

8.23

第九条、材料设备供应

9.1本工程所需的所有材料、设备均由乙方负责购买和提供。乙方购买的材料应符合甲方的设计规范要求和工程质量要求,相关规定如下:

9.1.1乙方所采购的材料,由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9.1.2对乙方所采购的与设计和规范要求不符的材料,甲方代表有权拒绝验收,由乙方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时间重新采购符合设计和规范和质量要求的材料,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9.2若乙方提供的材料未经甲方验货,乙方不得擅自开工。否则,应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由此造成逾期竣工的,乙方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十条、工程验收

10.1隐蔽工程验收:工程达到施工过程中的隐蔽工程验收阶段时,乙方应在隐蔽工程自检合格后通知甲方及监理验收。验收合格,甲方及监理公司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此后工程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应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通知验收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全部费用,若因此而造成本工程逾期竣工的,乙方还应承担逾期竣工的违约责任。若乙方自行隐蔽,甲方有权要求剥离或开孔,乙方应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乙方应承担有关费用,且工期不得顺延。

10.2竣工验收:本工程完成安装调试后,乙方应通知甲方及监理公司对本工程进行验收。鉴于本工程还需要报有关政府部门验收合格,故乙方应负责办理该报验工作并保证本工程在交付甲方验收前已通过政府有关部门的验收。若本工程竣工验收达到标准后,叁方签字盖章确认本工程验收合格,同时乙方把竣工验收资料(含竣工图)及验收报告一式 四份移交给甲方。若本工程因乙方原因未能通过验收的,乙方应在甲方要求的时限内对本工程进行整改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全部费用,若因此而造成本工程逾期竣工的,乙方还应承担逾期竣工的违约责任。

10.3如果在验收中产生纠纷,由广州市的产品技术质量监督检查机关核验为准。

10.4在工程未通过验收前甲方提前使用的,并不免除乙方应承担的质量保证及保修责任。但未经乙方许可甲方擅自使用电梯时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十一条结算

11.1 工程竣工备案之日起 天内,乙方应提交以下结算资料:

11.1.1工程结算书打印稿四份及电子文件一份,结算书装订内容及顺序为封面、《单项(或分部)工程验收证明书》、编制说明、计费表、分部分项结算书、主要材料用量价格表;

11.1.2工程竣工设计资料(含工程竣工设计图纸、图纸会审纪要、修改及变更通知书)一套(原件、独立编号装订);

11.1.3现场签证单一份(原件、独立编号装订);

11.1.4合同书一份(复印件);

11.1.5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经甲方确认)一份。

11.1.6备案表

安装合同 篇2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订立此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 合同内容的金额:见附件清单。

二、 交货时间、地点、方式:

交货安装地点为:

三、 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

2、月天内付款

3、工程全部完工后

四、 工程要求

工程质保期: (从工程完工开始算)不扣质保金。

五、 验收

1、 合同灯具安装且启用后,乙方向甲方填写《工程竣工报验单》,验收期为乙方填写《工程竣工报验单》后三天内;

2、 验收合格后,甲方在《工程竣工报验单》上签字及加盖单位印章。

如甲方无正当理由而拖延验收或不验收,超过本合同验收期的,则视为合同产品及安装已通过甲方验收合格。

六、 乙方应履行的责任

1、 乙方按时安装合同产品,并保证工程质量;

2、 乙方免费补正、补齐包装或运输或安装过程中造成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符或损坏、遗失;

3、 工程质保期内有质量问题(不可抗拒除外),乙方无偿维修。

七、 甲方应履行责任

1、 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受货物及安装的,应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2、 甲方应按合同规定准时向乙方支付合同货款;

3、 产品运抵达交货地点后,甲方应立即派人员对产品进行验收及签收;

4、 甲方验收产品时,如发现货物的品种、数量、规格、型号不符,应在到货时间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方式向乙方提出异议,以查明产品缺损原因。乙方不承担任何超期的诸如以上问题的异议。

5、 产品保质期内,甲方应承担其责任及疏忽所造成的损失。

八、 违约责任

违约方向守约方支付合同总价5‰每天的违约金。

九、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屣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十日内向双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不可抗力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十、 产品所有权

甲方未向乙方付清产品货款前,产品所有权属于乙方,其它债权不得与此对抗。

十一、合同附件

1、

2、

3、 经双方签字盖章的产品技术图(与合同配置不符处,以本附件为准); 甲乙双方营业执照、法人代码证、法人授权委托书; 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而达成的纪要,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争议解决

1、

2、 本合同未作规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执行; 如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任何争议;协商未果,由原告方所在地法院判决。

十三、合同生效

1、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且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预付款后,即行生效;

2、

甲 方: 乙 方:

代 表 人: 代 表 人:

电话号码: 电话号码:

日 期: 日 期: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安装合同 篇3

甲方:__________(发包方)

乙方:__________(承包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本着相互信任的原则,就甲方的水电工程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

2、工程承包方式:a承包人包工包料;b承包人包工部分包料;c承包人包清工。

3、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4、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预算造价人民币___________元(大写),若要变更施工内容,变更材料,工程造价按实计算。

第二条:关于材料供给的约定

1、本工程甲方负责供应的材料应为符合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乙方应办理验收手续,如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有差异,乙方应及时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的工程损失,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抵现场后,经乙方验收,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甲方供应的装饰材料均应用于本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背本规定,应按材料价款双倍补偿给甲方。

3、乙方供应的材料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如乙方提供的材料是伪劣商品,应按材料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第三条: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应严格执行国家《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20xx和《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20xx并参照其它地方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由于乙方技术差及不责任心不到位等自身原因造成质量问题,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

3、工程竣工:乙方应提前通知甲方验收,并办理验收手续。

4、本工程由_______方设计施工方案。

第四条:关于安全生产各防火的现场治理的约定

1、严格遵守规定的装饰装修施工时间,降低施工噪音,减少环境污染。

2、未经甲方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施工中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3、保证装饰装修现场整齐,竣工前做好卫生清扫和处理工作。

4、乙方应协同甲方做好施工材料保管工作,禁止闲杂人员进入现场。

5、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携带任何甲方提供的装修材料出门,一经发现偷盗现象按材料价格加倍赔偿。

第五条:工程付款方式、承包内容、结算的.约定

1、布局开槽完工后,支付工程款的50%给乙方,水电完工后支付工程款的30%,整体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20%。

2、本工程保修期伍年,须工程款全部结清,甲、乙双方签定《工程保修单》,保修期从竣工验收签章之日起算。

3、双方款项住来均应出具收据。

4、工程结算方式:水路____米,电路____米

5、乙方承包内容:

1)、水电开槽、布线、穿线、埋槽;

2)、所有水电施工过程的垃圾现场整理装袋;

3)、水电施工穿墙、打孔、切割;

4)、开关插座面板安装;

5)、小五金的安装;

6)、后期灯具的安装(水晶灯另计);

7)、其他收费项目另计。

第六条:纠纷处理

因工程质量双方发生争议时,双方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意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不成时,可按本合同约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全同的变更和解除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内容,应约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合同签订施工前,一方要终止全同,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并按合同总价款____%支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担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主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解除本合同。

第八条:其它约定

1、因气候、停电等不可抗力或不可预见因素造成的工期延误,经双方确认后可以顺延。

2、甲方在入住前可以要求乙方3次来现场配合其他工种的交叉施工,超过3次部分每次甲方需支付乙方30元/次的劳务费。

3、保修期内由于乙方的施工各配造成的质量问题由乙方免费维修,在接到甲方通知后48小时内必须到达现场,由于甲方使用不当或不可抗力、甲方所购主材产品质量异议或不可遇见原因造成的问题,甲方应按实际发生费用支付乙方维修费用。

第九条:附则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终止。

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4、合同有效期至_______。

5、工程保修期伍年,过了保修期乙方来维护甲方应支付相应费用。

甲方________签字(盖章)乙方________签字(盖章)

___年___月___日___年___月___日

安装合同 篇4

1.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山东公路技师学院新校区教工单身宿舍路灯采购安装工程工程地点:山东公路技师学院新校区工程内容:新校区教工单身宿舍路灯采购、安装工程立项批准文号:资金情况:自筹资金

2.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本项目为路灯等照明灯具的采购、调试与安装、移装,电缆电线敷设,灯座基础制作、安装及相配套的设施施工工程。(具体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3.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年月日

竣工日期:年月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30天

4.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目标为合格。符合《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CJJ45-20xx》、《城市道路照明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CJJ89-20xx》等国家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要求。

5.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贰拾叁万玖仟壹佰捌拾柒元(人民币)¥:239187.00元

6.合同生效

6.1合同订立时间:

6.2合同订立地点:山东公路技师学院

6.3本合同双方约定之日起生效。

7.材料的采购、安装与验收问题。

7.1直接由承包人采购的材料,必须采用正规厂家的合格国标产品(材质为中高档),必须保证质量,附有材质证明、进货厂家、合格证、化验单、质量证明及价格,并且要得到监理工程师、发包人的检查验收和书面认定。若承包人供应的材料检测不合格,达不到项目质量要求,发包人有权另行指定材料供应商。

7.2施工期间,承包人采购的各类货物需符合承包人投标文件,发包人与监理公司指定相关人员对承包人采购的主要货物进行现场检验,材料入库时需由四方共同验收,签证备案。对未签字验收的材料,发包人不予认可。

7.3商品运至发包人施工地点后,由承包人负责安装调试,安装期间发包人、现场监理人员可随时对现场进行检查,如发现不合格产品承包人需无条件更换,安装所需一切配件、耗材全部由承包人负责。安装调试等相关费用已包含在清单单价中,发包人不再额外支付费用。

7.4承包人负责调试设备,调试完成后向发包人、监理单位提出验收申请,并向发包人提供使用说明、相关资料及培训服务,同时有义务向发包人提供日常巡检服务。

7.5安全文明施工。承包人加强施工现场安全施工管理,项目经理负责该项目安全责任,对施工人员做好安全,对所属的施工设备、机具的安全状况进行检查。

7.6做好施工现场协调工作

项目经理负责与发包人、总包单位、监理公司的组织协调工作,对交叉作业等情况做好充分准备,不得延误、影响总包及其他分包单位正常施工工作。对不服从发包人、监理公司负责人管理的相关人员,发包人有权对其进行撤换,由此对发包人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8.质保期及售后服务规定:

8.1自项目整体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三年。

8.2质保期内所有元件、灯具等因产品质量原因承包人均免费更换。

8.3质保期满后可提供终身(有偿)维修保养服务。

9.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乙方缴纳壹万元履约保证金(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所有路灯安装完成后,甲方付至已完成工程款的70%,竣工验收合格后付实际已完成工程款的10%,审计结算完成后付实际已完成工程款的15%,剩余5%作为质保金,使用三年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无息付清。当承包人出现下列情况时,发包人可缓付工程款。

①工程实际进度滞后约定的计划进度7日以上,承包人无切实措施确保工期的;

②工程质量出现严重缺陷的;

③施工现场存在安全隐患,承包人不能及时消除隐患的;

④不按约定提交竣工资料的;

以上情况彻底整改解决后,发包人即恢复正常拨款,但以上原因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全额承担。承包人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发包人有权自承包人工程款中扣除此项费用,直接支付农民工工资。

10.违约责任

10.1依据鲁政办发[1993]72号文有关规定,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合同约定达到质量标准的,应承担总造价5%的违约责任,并承担返修义务直至达到要求的质量标准,返修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0.2承包人所供货物不能满足质量要求,或供货物不符合投标样品的规、样式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解除合同后,承包人履约保证金将被没收,当发包人造成的损失大于履约保证金金额时,承包人还应赔偿该差额。

10.3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应赔偿承包人相应损失。

10.4履约合同如发生纠纷,由供需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济南市地区法院提起诉讼。

11其他事项

11.1招标文件及其附件、投标文件及其附件,工程量清单、图纸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1.2解释顺序为本合同、招标文件及附件、投标文件及附件。

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安装合同 篇5

10KV专线敷设及中心配电室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保障房项目总配电室及高低压配电施工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合同,以资信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保障房10KV专线敷设及中心配电室设备安装工程

2、工程地点:位于市李畋西路北向与文化北路西侧交汇处。

3、承包范围:

保障房10KV专线敷设及中心配电室及高低压供配电工程施工。包括:

1). 1#、2#楼中心配电室高低压供配电成套设备的安装及线缆的敷设、调试等一切相

关工作(高低压供配电成套设备由乙方采购)。

2).由1#、2#楼中心配电室至3#楼的管沟开挖、管道敷设、回填、接地、设备的安装及线缆敷设、调试等一切相关工作。

4、工程内容:

按甲方最后确认并经供电部门审批后签订的“供用电方案协议书”内容、电力设计单位提供的(以下简称“本楼盘”)施工图进行施工。

外电工程:根据乙方向市电力局申报,甲方协助、签订的本项目高低压供配电方案协议

内容,乙方承包的本工程施工内容为:

保障房10KV专线敷设及中心配电室及高低压供配电工程施工。包括:

1). 1#、2#楼中心配电室高低压供配电成套设备的安装及线缆的敷设、调试等一切相关工作(高低压供配电成套设备由乙方采购)。

2).由1#、2#楼中心配电室至3#楼的管沟开挖、管道敷设、回填、接地、设备的安装及线缆敷设、调试等一切相关工作。

第二条 承包方式

该工程乙方负责所有变配电设备材料采购、安装、调试,包报建、包设计、包勘查,包文明施工及安全防护,包供电高可靠性费减免(如有)、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验收、包工具、包保修、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及安全防护、包税、包材料设备检测费、包设备机具进出场费、包垃圾清运费、包负责代办所有用电相关手续及由此发生的费用、包送电的总价风险大包干,即交钥匙工程。

第三条 工期和工

程进度

1、开工日期: 年月日

计划竣工日期: 年月日

本合同计划总工期:日历天

乙方应于年月日前向甲方提交供电部门颁发的工程验收通知书、工程验收合格证。实际开工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2、进度计划

乙方应于甲方发出的开工通知确定的开工时间前14个日历天向监理、甲方提交详细并切实可行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和进度计划,监理、甲方收到后7天内予以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乙方须按照监理、甲方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并接受监理、甲方的检查、监督。

工程实际进度与计划不相符时,乙方应按监理、甲方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经监理、甲方确认后执行。因乙方的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乙方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

3、开工及延期开工

甲方应提前21天向乙方书面通知开工的时间,乙方应该按照通知要求的时间进场开工。若乙方不能按时开工的,应当在不迟于通知要求的开工时间前5天,以书面形式向监理、甲方提出不能按时开工的理由。甲方、监理同意后,乙方可延期开工,并按照甲方重新确定的开工时间进场开工,但竣工日期不变,除非经甲方、监理书面同意竣工日期相应顺延,否则由此导致的工程延期,乙方应按照合同第十四条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甲方代表收到乙方请求后三日不作答复,视为不同意乙方请求。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不能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甲方应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推迟开工日期,工期顺延,延期开工30天内不计索赔,由此导致乙方无法在竣工日期竣工的,由乙方向监理、甲方申请延期,监理、甲方确认后工期相应顺延,但不作任何其他费用补偿。

4、工程暂停

甲方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乙方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乙方应当按甲方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乙方实施甲方做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甲方应当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甲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乙方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乙方可自行复工。

因甲方原因造成停工的,甲方不承担乙方因暂停施工造成的损失,但工期可以相应顺延。 若因乙方不按合同条款施工或因质量、安全、环保等不符合本合同有关要求而被勒令暂时停工,乙方必须立即整改,由停工日至获得复工日内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甲方有权从任何应付而未付乙方的款项中直接扣除,工期不予顺延。

因甲方原因而停、缓建的工程,甲、乙双方协商将在建工程做到合理部位,由此造成乙方外运材料和购件积压的经济损失,人员和机械设备的调迁等费用,均由甲方赔偿给乙方。

因政策调整、不可抗力及甲乙双方之外原因导致工程停、缓建,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双方应签定工程停、缓建补充协议。

工程停、缓建后,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器具的保护及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人员撤出施工现场。甲方应为乙方撤离提供必要条件,支付相应经济支出,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除不可抗力或甲方要求外,不得以任何理由停工。

5、工程延期

如遇下列情况,乙方须在发生签证事由3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并经甲乙双方代表签证,工期相应顺延;否则视为乙方放弃签证的权利,工期不予顺延:

(1)因甲方原因影响工程项目进度,如未按时交出场地、接通水电、甲方变更设计影响施工;

(2)非乙方原因造成工地连续停水、停电时间超过8小时以上;

(3)不可抗力因素。

除以上所列的原因外,一切其它可能致使乙方在时间上受损的原因:如休息日、公众假期、雨季影响、停水、停电、材料订货等,皆包括在上述工期内。

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甲方分包工程不能按期进场施工或未能按期完成专业工程,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总工期不予顺延。

第四条 工程质量及验收

1收规范及市供电部门验收要求为依据。其中工程质量标准执行国家现行施工及验收规范及市地区供电部门的验收标准,最终以供电部门验收送电为准。

2、乙方应提前五个工作日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在五个工作日内组织竣工验收。

3、工程竣工验收前,工程变更不大的,由乙方在原施工图上加上注明及编制竣工资料五份交甲方。工程变更较大的,应由原设计方出具变更图纸,甲、乙方在竣工图上签注。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4、工程竣工验收,甲方应会同供电部门进行,并以供电部门验收合格为准。

第五条 工程总价款及价款调整方式

1、工程总价款

(1)本工程固定总价包干,总价为人民币(大写): (小写:¥ 元),其中含材料、设备价款万元。

(2)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本合同固定包干总价应按以下含义理解:

① 本工程为固定总价包干,应包括但不限于为完成该项目所需的所有费用,即机械设备费(含各类设备进出场及设备采保费)、保修费、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临时设施费、劳务费、主辅材费、冬雨季施工费、合同工期内赶工引起的赶工费、窝工费、过马路穿管费、顶管费、道路修复费、文明施工增加费、电缆占坑费、配电房土建(指地面以下范围涉及电力部分的)及电缆坑、管线测量费、电缆在红线内、外开挖施工的借用原有电缆沟费用、所使用土地使用权人或所有权人的协调及土地、试验费、缺陷修复费、外电工程负荷报审费用、配电房及线路走廊的报建费用、管理费、各类保险(含运输保险费、外来务工人员综合保险)、税金、利润费用等费用(不含负荷费)、不可预见费(如停水、停电所造成的窝工及设备闲置、二次进场、扰民、民扰、夜间施工、城管、交通、罚款)等。用于本工程的各种机械、设备的供应、运输及装卸费用的支付。

② 包干总价中包括的风险范围:政策风险、市场风险、设计、施工组织、技术措施费等总价包干,不再作任何调整;

③ 乙方自行采购的材料按经甲方审定的投标单价一次性包死,本造价承包人已充分考虑材料价格上涨等市场风险因素,不再作任何调整。

④ 本合同约定工作范围内按照甲方在招标文件、乙方设计施工方案、答疑和澄清文件、工程预算造价编制说明及工程量确定的范围包死,甲方不接受由于乙方对招标范围的理解存在缺项、漏项或错项等偏差而导致的任何索赔。

⑤ 本合同约定工作范围内的所有子目单价已固定包死(除合同约定可以调整外的),任何情况下,单价不得调整,甲方不接受任何基于乙方对单价的组价不当(包括但不限于工作内容理解的偏差、工料耗量水平的确定、生产要素市场价格的判断、取费等)或任何差错而引起的任何索赔。

⑥ 工程量清单依据工程的承包范围编制。不论承包范围如何界定,也不论工程量内容是否包括,按现行工程规范的强制性条款规定的工作项目视为已包括在本工程的承包范围中,乙方必须完成。

⑦ 电力部门审查乙方设计施工图时,如出现因为电力部门要求图纸修改而增加工程量,本合同总价不调整。

2、合同价款的调整方式

(1)按本合同规定允许合同价款调整的情况,在甲方审批任何增减款项后,应对合同价款予以相应的调整。

(2)因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等因素造成的合同价款增减费用计算方式如下:

① 合同工程量清单中已有综合单价的沿用原综合单价。

② 合同工程量清单中有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按其综合单价计价原则进行综合单价组价。

③ 合同工程量清单中没有综合单价的变更调整项目,按照当地现行消耗量定额计算,取费标准依据已有工程量取费标准为准。其中:人工单价依据已有工程量中相应专业的人工费计算;主要材料单价参考施工期《株洲建设工程造价信息》中的预算价格确定,造价信息中无单价可查的材料必须报发包人预算部进行审核确认,否则以发包人预算部测算的单价作为结算依据。

(3)本合同签订后无论预期的市场价格的涨跌、汇率的变动、国家与地方政府政策

安装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潢川利民科技路灯厂太阳能路灯厂

甲方将阜康佳苑7号楼太阳能安装工程承包乙方负责施工。为了保证工程质量及明确双方责任,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工程安全安装条例》的具体情况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施工地点,在阜康佳苑7号楼,施工时间为XXX结束。

二、太阳能工程为22套,太阳能安装费用为4500.00元(大写:肆仟伍佰元),包括一切费用。工程结束以后,乙方经过试水、试压、调试,用户验收合格后,甲方付给乙方80%工程款,剩余工程款在试用一段时间后无问题,甲方全部付清余款。

三、乙方在太阳能安装期间,必须要严格遵守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和其他相关法规规范,防止发生安全事故。若发生一切安全事故、人员伤害等一切全部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全部费用及相关法律一切责任。与甲方没有任何一点责任。

四、乙方在施工期间,甲方须配合乙方施工,乙方一定要文明施工,

与施工工地用方保持良好关系,如果双方施工期间违背合同条例,要拿出

50%的违约赔偿给对方。

五、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招远市人民法院裁决处理。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性价比高的一点的太阳能路灯还是建议到潢川利民科技路灯厂根据你的情况一对一的进行定制,定制的在同等质量下,价格是相对较为优惠的。

安装合同 篇7

甲方(采购方)

联系电话:

乙方(供货安装方)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乙方安装中央空调设备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订购及设备规格型号及数量,以及工程概况:

1、设备情况(详见报价表)

2、 安装工程概况:

工程地点:

开工日期:xx年 月 日

竣工日期:xx年 月 日

第二条 乙方工程材料进场时,由甲方确认并指定货物堆放地点(甲方指定的地点必须是具有安全保证的),工程材料的安全由甲乙方共同负责。

第三条 产品的安装、调试、验收:

1、 乙方负责中央空调设备的安装、调试。

2、安装质量标准按国家规范及行业要求,以及乙方和厂家提供的工程安装设计说明。乙方于工程竣工当天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在接到验收通知三天内组织人员对工程进行验收,认定工程质量和工程内容符合要求的,双方代表在工程验收单(表)上签字盖章。产品安装方案以乙方提出并经甲方同意的设计图、选型方案为准;需更改设计方案的,须经双方协商同意;涉及机型调整的,须经双方洽商加以确认。

第四条 付款方式:

1、本合同价款为双方合同工程款+洽商价款 ;

2、本合同工程总价款为人民币¥ 元(大写: 圆整 )

3、合同签定时,甲方支付乙方工程定金计人民币¥ 元;

大写: 圆整(计工程总价款的30%);

4、乙方工程材料及设备进场,甲方验收签字后支付乙方二期工程款人民币

¥ 元,大写: 圆(计工程总价款的60%);

5、其余款项于设备调试完毕,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清余款(以验收报告日期为准),甲方未付清全款以前,材料及空调设备权属为乙方;乙方通知甲方验收,一周内甲方无故不参加验收,视作验收合格。

6、以上价款不含小区物管费、含专用钻孔机器钻孔费用、含设备吊装费。

第五条 双方责任

一、乙方责任:

1、工程现场乙方负责人全面负责安装施工现场的工作;

2、 除洽商外,如乙方延期交工,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但违约金总额不得超过价款总额的20%.如乙方在达到此限额后仍不能交工,甲方可考虑终止合同,因此造成甲方的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签字认可的除外。

3、 乙方无故拖延工期的,每拖延一天,应向甲方支付价款的1‰的违约金,但因甲方原因造成的除外。

二、甲方责任:

1、工程现场甲方负责人 全面负责安装施工现场的协调配合工作;

2、甲方负责空调内外机电源的铺设及室外机基座的建设。

3、甲方负责施工期间的水电开支并协助办理乙方施工人员的出入证明。

4、甲方中途终止工程,应向乙方偿付合同款的50%的违约金。

5、甲方未能按合同规定时间支付工程款的,每迟一天,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款总额的1‰的违约金,但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合同款总额的20%.如甲方在达到此限额后仍不能付款,一个月内,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回中央空调设备及附属材料,且甲方应承担乙方的经济损失,乙方也可追究甲方有关的法律责任。

5、 甲方如需调整产品型号,应及时通知乙方,并承担乙方重复运输、保管、设备差价、材料损失等有关费用。

6、 对以下原因造成的竣工日期延误,经甲乙双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 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 不可抗力;

(3) 甲方未按时支付款项和未按时参加阶段验收而造成的停工;

(4) 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第六条 产品质量责任和售后服务条款

1. 自验收之日起,工程保修期为壹年半(即18个月)

在质量保证期外由于产品质量问题,则乙方收取基本维修费用,更换损坏零部件的,按所更换零部件出厂价格收取费用。

2. 质保期结束后,乙方为空调使用方提供终身有偿维护服务。服务内容与方式,由使用方和乙方另行自愿签定合同予以确定。

第七条 因发生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不能正常履行的,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第八条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的争执,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可依法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条 由乙方提交并经甲方确认的本工程的设计图及报价方案说明书及其他文本为本合同附件。

第十一条 本合同如有其他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三条 合同附件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乙 方:

代理人: 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日 期: 日 期:

安装合同 篇8

需方(以下称甲方):

联系人:

地址:

供方(以下称乙方):、、、、、有限公司

联系人: 、、、、

地址: 、、、、、、、、、、、、、、、、、

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基于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 P16户外全彩 LED显示屏项目,甲方购买乙方生产的LED电子显示屏事宜,达成如下合同条款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 定购产品及价格

1、定购产品名称: 户外p16全彩显示屏

2、面积: 45 ㎡

3、产品价格具体明细如下:

4.详细技术规格见附件内容

第二条 合同价款的支付

1、本合同签订三日内,甲方支付合同定金大写壹拾万元整,人民币¥ 、、、、 元 整,

乙方收到甲方定金日起合同生效;

2、乙方收到甲方合同定金日起20天内货到甲方指定地点交甲方初步验收后,甲方支付合同款、、、、、元人民币;

3、乙方收到甲方第二批货款日起10天内安装调试好交甲方验收并负责培训甲方操作使用,验收交付当日甲方付清乙方全部的合同结算应付款、、、、、元。

第三条 交货方式及地点

1、乙方负责发货和运输费用,并安排货到湖南省安仁县祥龙商业广场现场。

2、甲方授权(委托)收货人:合同签订人

第四条 保修、包装

1、保修:自验收日起,LED显示屏免费保修 1 年;

第五条 验收

1、验收标准:遵照《LED显示屏行业标准》及双方确认的产品规格书,检验报告,保修卡,合格证,产品售后服务书。

2、验收时间:乙方生产完毕后提请甲方验收,甲方收到乙方验收申请后十日内组织验收,如乙方提请甲方验收后,超过十日甲方未进行验收,视同验收合格。

第六条 违约条款、

1、合同款的支付,每迟延一天,甲方按合同总额的10%支付滞纳金给乙方;

2、货物的交付,每迟延一天,乙方按合同总额的10%交付违约金给甲方;

3、双方发生合同纠纷时,进行友好协商解决,协议不成,双方有权向起诉方所在司法机关提起诉讼。

4、在合同的履行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造成合同不能如期履行的,可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5,,售后服务,厂商在72小时内答复,一年内免费保修!

第七条 其他

1、甲方未及时、完全向乙方支付全部显示屏货款之前,显示屏的所有权归属于乙方,乙方有权处理本合同货物。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对显示屏进行任何形式的处理。

2、任何一方在未取得另一方同意下,不得擅自对合同做任何修改,否则合同无效;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此合同传真件有效)。

需方: 供方:

代理人: 代理人:

电话/传真: 电话/传真:

签订日期:**** 年**月**日 签订日期:****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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