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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食品经营环节专项检查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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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食品经营环节专项检查总结

为进一步加强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奶粉、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综合管理力度,落实特殊食品经营主体责任,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有效规范特殊食品行业发展,保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今年,县市场监管局持续开展了多次特殊食品专项检查。

强化网格功用,摸清主体底数。

组织我县辖区122名食品协管员,以辖区孕婴店、医院周边及药店为重点检查对象,对经营婴幼儿配方乳粉、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保健食品的单位进行全面详细排查,摸清底数,分类制作建立特殊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清单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数据准”。经排查,我县现有保健食品经营主体25家、婴幼儿配方奶粉经营主体5家、

强化主体责任,加强进货查验。

检查中,督促各经营单位加强三查验一记录,全面落实相关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要求供货方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及进口特殊食品的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等文件,确保食品可追溯;倡导各经营户在合法合规的基础上,重点从经营资质合法、经营环境达标、经营产品合格、产品陈列规范、索证索票齐全、无违规违法行为等方面提升经营管理水平;指导经营者如何规范摆放产品,设置“保健食品是食品,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等警示标语,不能将保健食品作为灵丹妙药。出动执法人员1086人次,指导经营主体完善进货查验记录制度23户次,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7份。

强化执法监督,落实“四个最严”。

重点检查商家是否存在把蛋白固体饮料当作婴幼儿配方乳粉售卖现象,商家在销售特殊食品、普通食品时是否存在虚假宣传行为;特殊食品是否设立提示牌;是否进行专区专柜销售;索证索票是否齐全、特殊食品是否与普通食品混放;对存在问题进行限期整改,并告诫经营者守法经营,不得进行虚假宣传而误导消费者。对违法违规予以严惩,形成强力震慑作用。检查包括食盐的特殊食品经营户151家。

强化宣传效果,引导科学消费。

结合“五进”科普宣传开展保健食品欺诈虚假宣传活动2次,发放《特殊食品销售专区和警示标语设置指南》65份,宣传海报等资料200余份;在检查过程中强化特殊食品相关法律法规宣贯,在相关经营场所张贴《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消费提示》、《保健食品消费提示》、《婴幼儿配方食品消费提示》17张;利用商场、药店、宾馆等LED显示屏发布防范保健食品虚假宣传标语31条,切实提高特殊食品经营者的法律意识和消费者自我保护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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