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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汉区幼升小入学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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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升小是幼儿园或学龄前儿童升小学的简称。随着教育的改革,特别是小升初升学方式的多元化、学籍制度管理的强化,幼升小已在小升初、初升高中变得最为重要。以下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江汉区幼升小入学指南的'详细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入学对象

江汉区教育局将为以下适龄儿童提供学位:

1、年满6周岁(2013年9月1日—2014年8月31日出生);

2、户籍为江汉区或监护人持有江汉区居住证;

3、落户武汉的大学生子女。

温馨提醒以下情况不属于江汉区登记范围:

1、户籍不在江汉区的适龄儿童;

2、未持有江汉区有效居住证的随迁子女。

二、入学方式

依据武汉市相关政策,新生入学分为对口入学和统筹入学两类。

1、凡2020年6月25日前户籍在江汉区,户籍地址和住房地址一致的适龄儿童,安排对口入学。

2、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适龄儿童将统筹入学:

①具有江汉区户籍,但房产地址和户籍地址不一致;

②具有江汉区户籍,房产地址和户籍地址一致,但房产为祖辈所有;

③具有江汉区户籍,房产地址和户籍地址一致,但监护人不拥有房屋完全产权;

④2020年6月25日以后才将户口迁入江汉区;

⑤户籍在江汉区的防疫一线医护人员子女;

⑥落户江汉区的留汉大学生子女;

⑦港澳台居民及非本市户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三、现场审核资料

1、户籍在江汉区的适龄儿童:

①户口簿(监护人及小孩)原件、复印件一份;

②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监护人)原件、复印件一份。

2、持有江汉区居住证的随迁子女:

①居住证(监护人)原件、复印件一份;

②户口簿(监护人及小孩)原件、复印件一份;

③住房证(监护人)或租房合同原件、复印件一份。

3、户籍在江汉区的防疫一线医务人员子女

①户口簿(监护人及小孩)原件、复印件一份;

②房产证或租房合同(监护人)原件、复印件一份;

③经所在单位审核、公示并盖章的公函等证明材料

4、落户江汉区的留汉大学生子女:

①适龄儿童户口簿原件、复印件一份;

②监护人户口簿原件、复印件一份;

③监护人房产证(购房合同)或租房合同原件、复印件一份。

5、江汉区房屋拆迁人子女:

①户口簿(监护人及小孩)原件、复印件一份;

②监护人持有的六年内(2014年8月31日以后)拆迁证明、房产证原件等资料、复印件一份。

6、港澳台居民子女:

①居住证(监护人)原件、复印件一份;

②身份证件(适龄儿童)原件、复印件一份;

③住房证(监护人)或租房合同原件、复印件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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