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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大学本科大一新生入学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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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大学于1983年经国务院批准创办。北大援建中文、外语类学科,清华援建电子、建筑类学科,人大援建经济、法律类学科。1995年,通过国家首批本科教学合格评价。1996年,获批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2006年,获批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接下来由小编为大家整理出深圳大学本科大一新生入学须知,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一、户口迁移

1、非深圳市户籍的新生入学时,可以自愿选择是否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按有关规定,如入学时不迁移户口,在读期间学校将不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凡要求办理户口迁移的新生,须持《录取通知书》原件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

2、广东省省内一站式办理户口迁移的新生,须交《户口本》原件及户主页、本人页A4复印件各1份,集体户仅须本人页原件及A4复印件1份。

3、深圳市户籍新生不需办理户口迁移。

4、华侨与港澳台地区学生、新疆少数民族预科生(含南疆单列计划)和新疆喀什地区定向生不迁移户口。

二、户口迁移相关注意事项:

(1)《户口迁移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必须与《录取通知书》上的一致。

(2)《户口迁移证》必须是打印件,里面的各项信息必须打印清晰,且左下角必须有个标志“1”,右下角须盖上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公章(确保字迹与公章印迹清晰),不得遗漏。如有涂改,涂改处须加盖派出所户政专用章。

(3)《户口迁移证》出生地及籍贯栏必须具体到:省市或省县。

(4)需要办理户口迁移的新生,将相关户籍资料交至深圳大学户证科(宜在迎新周内交验完毕)。

三、迁移党团组织关系

1、中共党员新生须开具《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广东省外党员新生须开具纸质介绍信,介绍信抬头处须写“深圳市委组织部”,接收党委填写“深圳大学某学院(部)党委(党总支)”,入学报到时请交至所属学院(部)。省内党员新生须在原单位广东省党务管理信息系统开具电子介绍信,接收党委需选择“深圳大学某学院(部)党委(党总支)”,入学报到时在所属学院(部)办理转入。

2、同时,党员本人还须在深圳市智慧党建系统发起组织关系转接业务。由市内转入的党员,在微信公众号“深圳智慧党建”申请组织关系转入;由市外转入的党员,在微信公众号“深圳智慧党建”完成新用户注册后,发起组织关系转入申请。

四、迁移团组织关系

1、共青团员新生若已在广东智慧团建系统注册报到,开学后将本人的.团籍档案(含入团志愿书)和团员证交至所属学院(部)团委(注:若团籍已放在个人档案统一寄送,请在学院(部)团委收集团员档案时说明),随后根据学院(部)团委的统一安排在广东智慧团建系统上完成团组织关系转接。

2、若新生未在广东智慧团建系统报到,则须向原组织关系所在的基层团委申请开具《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介绍信抬头处须根据各自将要就读的学院(部)填写“共青团深圳大学某学院(部)委员会”),连同本人的团籍档案(含入团志愿书)和团员证,在开学后交至所属学院(部)团委,随后根据学院(部)团委统一安排在广东智慧团建系统完成注册报到(或转入广东智慧团建系统)。

五、办理转档注意事项

1、档案须密封并加盖公章,否则不予以接收;

2、档案馆只接收学生《中学学籍档案》,如有党员档案或团员档案,请自行上交至所在学院(部);

3、中学在大陆境内就读的港澳台学生,须按要求办理转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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