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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忘的一本书作文(通用1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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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生活、工作和学习中,大家都不可避免地要接触到作文吧,作文根据体裁的不同可以分为记叙文、说明文、应用文、议论文。那么你有了解过作文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难忘的一本书作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难忘的一本书作文(通用19篇)

难忘的一本书作文 篇1

在书的海洋里,有各种各样的书,令人兴奋的、讽刺社会的、想象离奇的、引人发笑的等等,都令人难以忘怀。其中,最让我难忘的一本书就是丹尼尔·笛福写的《鲁滨逊漂流记》。

这本书主要讲鲁滨逊出生在英国一个法律家庭,家人希望他成为一名优秀的律师,可他却一心想成为航海家。在一次航海中,他被海盗给俘虏了,成为了一名奴隶,之后,他又和一个黑人小孩一起逃到了巴西,并在那儿造了一个种植园,之后,他在又一次远航中遇上了海难,只有他一人存活了下来。他在那时只有一点武器和一点淡水与食物,船上剩下的资源只够他活几个月。于是,他以顽强的毅力与不停的探索,终于获得了源源不断的食物与淡水:他找到了一条淡水溪,还种了许多葡萄,大豆,小麦等农作物,又圈养了几只山羊。在这段时间里,他很孤独。然而就在这时,他救下了一名吃人族的壮男,鲁滨逊叫他“星期五”。星期五成了他最忠诚的仆人,并且,鲁滨逊还教他学会了英语!就这样,27年过去了,人们终于发现了他们,并把他们带回了巴西,他现在把巴西的种植园捐给了福利院,又经过一段时间的跋涉后,终于回到了英国。

这本书想象十分新颖离奇,但也是有本有据的。他教给了我许多道理,告诉我男子汉要自力更生,要坚持不懈,要靠自己而生存。这是一本男孩子必读的书,我读这本书是几个月前的事了,但它的内容我依然记忆犹新。要是我也能成为一个像鲁滨逊这样的人,那就好了。

《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实在是太好看了。我一定要推荐给我的小伙伴们,让他们一起来看这本书,让他们也感受到,什么叫做真正的男子汉。

难忘的一本书作文 篇2

我永远也忘不了那一天,那是我和一本书的故事,你有兴趣听一听吗?好!我就细细讲给你听。

“女儿,这是我送给你的礼物。”妈妈笑着,递给我一本小说。我看了看封面,说:“这不是最新出版的吗?我绕了好几家店,都没得卖,妈妈,你是在哪里买回来的?”

“哦,这是我的一个同事送的。”妈妈告诉我。“太好啦!”我兴高采烈地跳起来。然后,趴在书桌上津津有味地读了起来。晚上,我还在书的世界畅游,还没发现时间已经过了头,我只好依依不舍地放下书去卧室里睡觉。早晨,我和书告别。因为,我得去上课。

回到家,我第一件事不是放下书包,而是找我念念不忘的书。可是,我东找西找找,也没有看见我心爱的书。我忙问妈妈:“妈妈,你有没有看到你昨天送给我的那本书?”看我紧张的神情,妈妈也知道了那本书的重要性。

“刚才,你的表妹来过。说是喜欢那本小说,就拿走了。”妈妈像个小孩子,低下了头。“妈妈,你竟然把我最爱的小说给了表妹?”我生气极了,把手一甩,冲进了卧室。妈妈为什么要把那本书给表妹呀?连几个字都不认识,怎么读书呀?那一晚,我几乎没有合眼。一心想着把书要回来。表妹会不会不懂事而把它撕掉呢?表妹会不会把米饭、菜汁扔到书本上呢?那本书一直让我牵肠挂肚。我决定了,明天一定要拿回那本书。

我来到表妹家,对表妹说:“快点把书交出来!”“哦。”表妹把书递给我。我马上翻开书,开始仔细阅读。“啊!小说我一定会报护好你的。”我在心里暗暗地说。

好了,故事讲完了。

难忘的一本书作文 篇3

《小公主》是我最爱读的一本书,这里面的人物、情景生生的印在我的脑海里,久久难以忘怀。

小公主讲述的是一个小女孩的故事,它的主人公叫“萨拉·库尔”。他是库尔上尉的女儿,家境十分富有。因为萨拉出生在印度,而在印度无法受到正规教育,他爸爸便将萨拉送到伦敦的一所贵族学校里上学。萨拉虽然从小没有受到正规教育,但对人宽容大度,拥有公主一样的高贵品质。因为她妈妈是法国人,萨拉的法语非常优秀,再加上她讲故事绘声绘色,使她成了校长、老师的一宠一儿,在同学中拥有许多好朋友大家都叫她“小公主”。

不久,她爸爸参加了一个钻石矿的投资,并和他的一个朋友合作,投入了所有财产。可他苦苦经营,却没有从钻石矿中得到任何东西,他认为受骗了,终日愁眉不展。就在萨拉十一岁生日的时候,她爸爸患上了重病,没过多久就去世了。这样,萨拉从一个富家女变成了孤苦的穷小丫,她在冷酷无情校长的安排下变成了小女仆,小佣人,处处受着冷遇讥笑,。在萨拉的人生道路上,一切都改变了,可唯一不变的却是她像公主一样高贵的品质,善良的品德。她用仅有的几个便士买了面包却大部分给了小乞丐,虽然她不是以前那个富有的“公主”,但她的朋友人叫她公主。她在最恶劣的环境下,任然很坚强乐观,她幻想着自己以前的快乐时光,从不被困难吓倒。穷苦的日子有了尽头,幸运终于又降临了,萨拉的父亲投资矿产最终成功了,他父亲的朋友在整个伦敦寻找,终就找到了她,萨拉成为了比往常更富有的“小公主”!

我觉得萨拉是一个真正的“公主”。她虽然没有公主那么尊贵的地位,却拥有比公主还要高贵的品格。而真正的公主不在于物质上的享有,却在于你是否拥有高贵的品质和乐于助人的高贵品德。公主都是我们每个女孩的梦想,但我们是否都像萨拉·库尔一样,即使再来逆境中也能保持乐观的心态,高贵的气质,乐于助人的品格?

萨拉的公主精神是值得我们敬佩的,也是值得我们学习的。

难忘的一本书作文 篇4

每当打开手机,就能看到一张照片,照片上面,我正在聚精会神的看书。它又勾起了我对《草房子》那浓浓的回忆…

那是一个烈日炎炎的中午,知了在门外不停的叫,屋里屋外十分炎热。但是,我的心中却十分清凉。书中有一个故事十分幽默,让我仍然历历在目:

主人公桑桑是一个干任何事都不想后果的男孩。一天,他看河里有各种各样的鱼。大的、小的、白的、黑的,数不胜数。他很想抓上几条解解馋。可是没有网怎么办呀?于是,他便冲回家中,不管三七二十一把蚊帐扯了下来,做成“渔网”。他运气好,捕到了很多鱼虾,他就让妈妈做了一顿大餐。吃饭时,他正吃的来劲儿,妈妈问他:“你用什么做的渔网?”他支支唔唔地说不清。突然,他妹妹柳柳脱口而出:”哥哥用蚊帐做的”.母亲十分生气,但没有骂他,也没有打他。因为那是夏季,蚊子多,没有蚊帐的桑桑被叮得满身是红包。

像桑桑做的这样的傻事谁没有做过?我也不例外。

那天,只是我和妹妹在家,她有点饿,就问我吃的在哪?我眼珠骨碌一转,想到一条“恶计”。于是,我就对妹妹说:“冰箱里有一种水果,可甜了,快去拿吧!”她一听,三步并作两步的去拿,她打开冰箱,看都不看的就拿出辣椒来咬了一口,就听到“哇!好辣呀!!!”只见她脸被辣的通红。我不知所措,幸好小姨回来了,她看见赶紧帮妹妹洗脸,这才安静了许多。当天晚上,我就被骂了一顿。

我很喜欢桑这个男孩,他十分调皮,但也很可爱。这本书在我的心灵上已经盖上了一座座金黄的草房子!

难忘的一本书作文 篇5

最近,我看了一本让我爱不释手的书——德国漫画家卜劳恩画的漫画集《父与子》。捧着这本幽默而富有深意的漫画书,我时常忍俊不禁,笑出声来。一幅幅生动的画面组成了一个个小故事,虽然没有语言文字,但每一个画面都很可笑,可笑的故事背后,都蕴含着一个小道理。

这本书描画了一个留着大胡子的胖胖的光头父亲和一个瘦瘦小小的长着一头乱发的儿子之间发生的许多生活中的趣事。爸爸憨态可掬、童心未泯,时常有点儿“二”的行为弄得儿子很无奈!儿子活泼可爱,时常闯点儿小祸,和爸爸玩得很开心!

其中,《引人入胜的书》描写了:该吃晚饭了,父亲、母亲都坐在饭桌前,可儿子上哪儿去了?于是,母亲命令父亲去找儿子。父亲挺着大腹便便的肚子来到儿子的房间,发现儿子正趴在地上聚精会神地看一本书。“还不快去吃饭!”一会儿,妈妈和儿子在饭桌上大眼瞪小眼,爸爸呢?她们来到儿子房间,爸爸正趴在地板上津津有味地看着那本书呢!真是“有其父必有其子”,都是“书虫”呀!

《四张儿童票》说的是:一个阳光明媚的早上,爸爸带着儿子乘火车去郊外旅游,父子俩玩的开心极了。中午,爸爸买了三瓶果子酒,悠闲地坐在树下品酒,儿子则坐在树枝上跟爸爸聊天。傍晚,走路有点摇晃的爸爸牵着儿子乐呵呵地去车站买票回家。爸爸努力的看着儿子并用手指点数着。不一会儿,回头对售票员说:“我要买一张成人票和四张儿童票!”很可爱的爸爸!不是吗?无私的为铁路部门做贡献,多伟大!哈哈!

可乐的小故事连绵不断,让我爱不释手。我感觉这本书中的儿子和我有点像,脑袋里都有一些千奇百怪的想法,还经常闯个小祸。关键是我和他都有一个很爱我们的、童心未泯的、可以陪着我们疯玩的雷人老爸。他让我们每天都在快乐中渡过。

我喜欢这本书!我爱我的老爸!

难忘的一本书作文 篇6

从小到大,我看过许多书:我在《超新星纪元》中感到骄傲,在《圆明园的毁灭》中感到愤怒与惋惜,在《开国大典》中感到自豪……但是令我最难忘的一本书是《窗边的小豆豆》。

《窗边的小豆豆》这本书主要讲的是日本作家黑柳彻子一段真实的故事。小豆豆应为太调皮、捣蛋被转进了巴学园。在巴学园学习了一段时间过后,在别人眼里看来是“怪人”的小豆豆终于改变了大家对她的看法。

我印象最深刻一段是:小豆豆在上厕所的时候,不小心把她最心爱的钱包掉了下去,小豆豆当时惊慌失色,后来,小豆豆把下水管道的杂物全部挖了出来。小林宗作校长看见了,仅仅只说了一句话:“等会挖完时,要把这些杂物重新放进去。”我从这里可以体会到了小林宗作校长非常有责任心,对小豆豆的教育方式非常特别。

大作家罗丹曾经说过一句话:“其实世界上并不缺少美,而是缺少能发现美得眼睛”。《窗边的小豆豆》不就是映射出小豆豆的美吗?慈祥的父母,辛劳的清洁工,可敬的老师……这些不都是我们生活中发现的美吗?

读完了这本书,让我深切地了解到了什么是自然美。这真是一本让我难以忘怀的书,有机会我还会继续再看的。

难忘的一本书作文 篇7

在书的海洋里,有各种各样的书,令人兴奋的、讽刺社会的、想象离奇的、引人发笑的等等,都令人难以忘怀。其中,最让我难忘的一本书就是丹尼尔·笛福写的《鲁滨逊漂流记》。

这本书主要讲鲁滨逊出生在英国一个法律家庭,家人希望他成为一名优秀的律师,可他却一心想成为航海家。在一次航海中,他被海盗给俘虏了,成为了一名奴隶,之后,他又和一个黑人小孩一起逃到了巴西,并在那儿造了一个种植园,之后,他在又一次远航中遇上了海难,只有他一人存活了下来。他在那时只有一点武器和一点淡水与食物,船上剩下的资源只够他活几个月。于是,他以顽强的毅力与不停的探索,终于获得了源源不断的食物与淡水:他找到了一条淡水溪,还种了许多葡萄,大豆,小麦等农作物,又圈养了几只山羊。在这段时间里,他很孤独。然而就在这时,他救下了一名吃人族的壮男,鲁滨逊叫他“星期五”。星期五成了他最忠诚的仆人,并且,鲁滨逊还教他学会了英语!就这样,27年过去了,人们终于发现了他们,并把他们带回了巴西,他现在把巴西的种植园捐给了福利院,又经过一段时间的跋涉后,终于回到了英国。

这本书想象十分新颖离奇,但也是有本有据的。他教给了我许多道理,告诉我男子汉要自力更生,要坚持不懈,要靠自己而生存。这是一本男孩子必读的书,我读这本书是几个月前的事了,但它的内容我依然记忆犹新。要是我也能成为一个像鲁滨逊这样的人,那就好了。

《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实在是太好看了。我一定要推荐给我的小伙伴们,让他们一起来看这本书,让他们也感受到,什么叫做真正的男子汉。

难忘的一本书作文 篇8

我永远也忘不了那一天,那是我和一本书的故事,你有兴趣听一听吗?好!我就细细讲给你听。

“女儿,这是我送给你的礼物。”妈妈笑着,递给我一本小说。我看了看封面,说:“这不是最新出版的吗?我绕了好几家店,都没得卖,妈妈,你是在哪里买回来的?”

“哦,这是我的一个同事送的。”妈妈告诉我。“太好啦!”我兴高采烈地跳起来。然后,趴在书桌上津津有味地读了起来。晚上,我还在书的世界畅游,还没发现时间已经过了头,我只好依依不舍地放下书去卧室里睡觉。早晨,我和书告别。因为,我得去上课。

回到家,我第一件事不是放下书包,而是找我念念不忘的书。可是,我东找西找找,也没有看见我心爱的书。我忙问妈妈:“妈妈,你有没有看到你昨天送给我的那本书?”看我紧张的神情,妈妈也知道了那本书的重要性。

“刚才,你的表妹来过。说是喜欢那本小说,就拿走了。”妈妈像个小孩子,低下了头。“妈妈,你竟然把我最爱的小说给了表妹?”我生气极了,把手一甩,冲进了卧室。妈妈为什么要把那本书给表妹呀?连几个字都不认识,怎么读书呀?那一晚,我几乎没有合眼。一心想着把书要回来。表妹会不会不懂事而把它撕掉呢?表妹会不会把米饭、菜汁扔到书本上呢?那本书一直让我牵肠挂肚。我决定了,明天一定要拿回那本书。

我来到表妹家,对表妹说:“快点把书交出来!”“哦。”表妹把书递给我。我马上翻开书,开始仔细阅读。“啊!小说我一定会报护好你的。”我在心里暗暗地说。

好了,故事讲完了。

难忘的一本书作文 篇9

有生以来看过的书,不计其数,那些书的名字和内容,大多随着时间的流逝,渐渐地淡忘了。不过也有一些印象深一点的,最难忘的还是一个叫郑赞容的韩国人写的一本书——《千万别学英语》,它在我的脑海里留下了深深的印迹。

首先是书的名字很特别,乍一看,以为是劝人不要学习英语的,我不明白,因为英语的重要性正如本书中所言:“即使冠以‘世界通用语言’的称号似乎也难以表述英语在现代生活中的重要性”。你怎么可以让别人千万不要学习呢?我有些困惑了,如今,什么样的书也都可以拿来出版吗?赶紧翻开来看一看,原来这里的“学”字是应当带引号的。是反对我们特意去学,反对那种传统的语法体系学习法,因为那样习得的英语用来对付考试还可以,真正拿来应用就不行了。原来是误会,为了安慰一下作者那就买一本吧。

其次是内容新颖别致。书中明确提出来的口号就是:“跟所有传统的英语学习方法说再见”,完全摒弃错误的英语学习方式,树立起新的英语学习习惯。包括英语在内的所有语言都并非是学习的对象,而是熟习的对象,当一切都习惯成自然时,我们就可以完全从迄今为止仍然愈学愈难的英语学习中解放出来了。就像人们用母语说话时,熟悉的内容自动浮现于脑海中,却并不深究语法一样,英语以及其他外语也可以如此。 书中那幽默有趣、表情夸张的插图,既有助于我们理解书中的内容,也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它既有操作方法,也有道理讲解,使我们既知道怎样做,又懂得为什么这样做。 它分为五个阶段:选一盘适合自身英语水平的磁带,第一阶段先认真听,“打通”耳朵,完全听清;第二阶段认真写,听读并举,掌握语法;第三阶段认真查,跃跃欲说,出口成章;第四阶段再听、写、查,自我领悟,无典自通;第五阶段认真看、读,文化融通,渐入佳境。简简单单的学习方法,只要你认真做,就可以大大提高英语成绩。

再次是效果显著。作者写这本书的目的是教我们怎样用又好又节省时间又能提高成绩的方法学英语。我按照上面所说的去做,才做到第二阶段,成绩就提高了。虽然不是很多,但是我心里还是乐滋滋的。 我想,这本讲如何学英语的书,也可以用于其它学科。比如说,我们在学语文时,可以像上面一样,多听多朗读,通过耳濡目染很自然地提高我们的语感。这样学到的知识才是真实有用的,才能在用到它时得心应手,运用自如。

高尔基说“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通过读书,使我学到了知识,开阔了眼界,尤其是这本讲学习方法的书,更是使我受益非浅。 《千万别学英语》是21世纪亚洲最畅销的书之一,掌握了它的方法就是英语学习的革命。它以独特、新颖的方法,教我学习英语,留给我的将是永久的记忆。

难忘的一本书作文 篇10

《小公主》是我最爱读的一本书,这里面的人物、情景生生的印在我的脑海里,久久难以忘怀。

小公主讲述的是一个小女孩的故事,它的主人公叫“萨拉·库尔”。他是库尔上尉的女儿,家境十分富有。因为萨拉出生在印度,而在印度无法受到正规教育,他爸爸便将萨拉送到伦敦的一所贵族学校里上学。萨拉虽然从小没有受到正规教育,但对人宽容大度,拥有公主一样的高贵品质。因为她妈妈是法国人,萨拉的法语非常优秀,再加上她讲故事绘声绘色,使她成了校长、老师的一宠一儿,在同学中拥有许多好朋友大家都叫她“小公主”。

不久,她爸爸参加了一个钻石矿的投资,并和他的一个朋友合作,投入了所有财产。可他苦苦经营,却没有从钻石矿中得到任何东西,他认为受骗了,终日愁眉不展。就在萨拉十一岁生日的时候,她爸爸患上了重病,没过多久就去世了。这样,萨拉从一个富家女变成了孤苦的穷小丫,她在冷酷无情校长的安排下变成了小女仆,小佣人,处处受着冷遇讥笑,。在萨拉的人生道路上,一切都改变了,可唯一不变的却是她像公主一样高贵的品质,善良的品德。她用仅有的几个便士买了面包却大部分给了小乞丐,虽然她不是以前那个富有的“公主”,但她的朋友人叫她公主。她在最恶劣的环境下,任然很坚强乐观,她幻想着自己以前的快乐时光,从不被困难吓倒。穷苦的日子有了尽头,幸运终于又降临了,萨拉的父亲投资矿产最终成功了,他父亲的朋友在整个伦敦寻找,终就找到了她,萨拉成为了比往常更富有的“小公主”!

我觉得萨拉是一个真正的“公主”。她虽然没有公主那么尊贵的地位,却拥有比公主还要高贵的品格。而真正的公主不在于物质上的享有,却在于你是否拥有高贵的品质和乐于助人的高贵品德。公主都是我们每个女孩的梦想,但我们是否都像萨拉·库尔一样,即使再来逆境中也能保持乐观的心态,高贵的气质,乐于助人的品格?

萨拉的公主精神是值得我们敬佩的,也是值得我们学习的。

难忘的一本书作文 篇11

这段时间,我读了很多书,其中有一本书让我终身难忘,那就是四大名著中的神话故事《西游记》。

《西游记》讲的是唐僧师徒四人去西天取真经的故事。这本书是父母送给我的生日礼物,我一看到它,就爱不释手,连忙拿起来阅读,书里的情节特别吸引人,让我停不下来,感觉非要把这本书看透了不可。在这本书里,我认识了争强好胜、向往自由的孙悟空,好吃懒做的猪八戒,刚正不阿的沙和尚,还有他们一心向佛的师傅唐僧。他们虽然性情和向往各不相同,但能够团结起来,最终通过了九九八十一次磨难考验。

这里面的故事千奇百怪,但给我留下印象最深刻的是《三打白骨精》。大家都知道,白骨精为了吃唐僧肉使用了计谋,让师徒四人分裂,受冤枉的孙悟空被师傅赶走,临行前,他并没有大吵大闹,二是给唐僧行了一个礼。这段情节让我非常感动,孙悟空虽然很性格狂野,但在具体细节上却能忍住,这也许就是他的过人之处。

喜欢《西游记》这本书,不仅仅是因为里面的故事情节,还有它让我明白了许多道理,我一直把它带在身边,有段时间寸步不离,它渐渐地成为了我生活中的好伙伴。

难忘的.一本书作文 篇12

在我的书橱里,有一本泛黄的作文书,里面的文字虽然已经模糊不清了,但我还是把它当作宝贝似的珍藏着,因为它承载着一段挥之不去的记忆。

记得那年我上小学四年级,有一天和同学借了一本作文书回家,写完家庭作业便迫不及待地看起来,连晚饭也顾不上吃。一旁的父亲乐呵呵地问我:“是什么好书让你如此着迷?”

我的目光一刻也没离开过作文书,无暇搭理父亲的问话,直到他又重复了一遍,我才不情愿地说:“一本非常好的作文书,可惜……”可惜什么?父亲满脸疑惑。

只可惜,作文书明天要还给同学,我今晚只能囫囵吞枣地看一遍。父亲又问我:“看过一遍不行吗?难道还要看第二遍不成?”我苦苦地笑了笑,然后争分夺秒地看书,父亲也只好自讨没趣地忙去了。

已经很晚了,我还在津津有味地看着那本作文书,我真希望将书中的内容全部背诵下来,可父亲一遍又一遍地催我睡觉,我知道他舍不得因为我看书而耗去大量的灯油。不一会儿,父亲终于如愿以偿,我带着无尽的遐想进入了梦乡……

第二天,同往常一样我早早起床,却发现父亲趴在我的书桌前,还伴随着轻微的鼾声,我着实吓了一跳,赶紧上前看个究竟。或许是我的动作发出的声音,或许不是,父亲被惊醒了,他猛抬头,一双布满血丝的眼睛、一张充满倦意的脸庞,让我顿生惊讶。

没等我说话,父亲就手忙脚乱地整理书桌上的纸张,还不停地自责:“唉,我怎么就睡着了呢?就差两三篇了,要不我继续完成?”

我一下子明白了,父亲整整抄了一夜的作文书。我忙拦住父亲,说:“爸,您怎么这么傻啊?”父亲憨厚地笑了笑:“我知道你没有一本像样的作文书,真是委屈你了,看得出来,这本书你非常喜欢,再说了,一本好书不能只看一遍,要经常去读……”

我再也忍不住了,眼泪夺眶而出,小心翼翼地捧起父亲那红肿的右手,轻轻地揉着、揉着,父亲却不屑一顾地说:“没事,没事,我把剩下的抄完吧,你好将书还给同学。”

紧紧地搂住父亲,我一个劲地摇头:“不,不能再让您辛苦了,剩下的部分我来抄。”那时,我真的无法用言语表达对父亲深深的敬意。终于,在我们的共同努力下,一本特殊的作文书装订成册了,父亲抚摸着作文书爱不释手,我更是百感交集。

没有华丽的封面,没有精湛的印刷,她只是一个手抄本,内容却是那么的丰富多彩,蕴藏着博大的胸襟,凝聚着深远的情怀,我百看不厌,每个字符、每个标点我都铭刻在心、终身难忘。

难忘的一本书作文 篇13

一年级到六年级,我读过许许多多的书《简、爱》、《儿童文学》、《哈佛女生刘亦婷》......但其中我最爱的一本书还是《你在为谁读书》。

这本书的作者是余闲和尚阳,书中介绍了18岁的学生杨略的学习生活。杨略是一名高中生,他常常在想一个问题:自己到底在为谁读书?确实有点说不清楚,认为是在为妈妈和自己读书,这些因素都有.杨略很想成为一个清华高材生,是他孜孜不倦的追求,妈妈更是有这个愿望,所以妈妈每天都给杨略安排了许多的作业,作得杨略喘不过气来,但是为了自己的幻想,他忍受住了,他抓紧每分每秒的时间,努力学习,高考的时候,他没有像别人那样慌慌张张,而是沉着冷静的应战,最终以惊人的成绩考了全校第一,被哈佛大学录取,他在成功的同时说了一句话:我在成功的同时,我要感谢的人是自己,感谢自己的选择,因为是我自己铸就了自己,我为自己的选择而骄傲。

我最喜欢的就是杨略说的那句话,在成功的前提下,可能有失败,不可能在知识的高峰上是一帆风顺的,最重要的是能够面对失败,学会从失败中学到经验,再加倍努力,在21新世纪时期,人才倍出,要想做到出类拔翠,是很不容易的,天才等于百分之一的天份加上百分之九十九的勤奋,只要你努力,就必定会成功。

同学们,努力学习吧!只要付出了,就必定会有收获,金秋已经到来,我们更要干出一番作为吧!

难忘的一本书作文 篇14

每当打开手机,就能看到一张照片,照片上面,我正在聚精会神的看书。它又勾起了我对《草房子》那浓浓的回忆…

那是一个烈日炎炎的中午,知了在门外不停的叫,屋里屋外十分炎热。但是,我的心中却十分清凉。书中有一个故事十分幽默,让我仍然历历在目:

主人公桑桑是一个干任何事都不想后果的男孩。一天,他看河里有各种各样的鱼。大的、小的、白的、黑的,数不胜数。他很想抓上几条解解馋。可是没有网怎么办呀?于是,他便冲回家中,不管三七二十一把蚊帐扯了下来,做成“渔网”。他运气好,捕到了很多鱼虾,他就让妈妈做了一顿大餐。吃饭时,他正吃的来劲儿,妈妈问他:“你用什么做的渔网?”他支支唔唔地说不清。突然,他妹妹柳柳脱口而出:”哥哥用蚊帐做的”.母亲十分生气,但没有骂他,也没有打他。因为那是夏季,蚊子多,没有蚊帐的桑桑被叮得满身是红包。

像桑桑做的这样的傻事谁没有做过?我也不例外。

那天,只是我和妹妹在家,她有点饿,就问我吃的在哪?我眼珠骨碌一转,想到一条“恶计”。于是,我就对妹妹说:“冰箱里有一种水果,可甜了,快去拿吧!”她一听,三步并作两步的去拿,她打开冰箱,看都不看的就拿出辣椒来咬了一口,就听到“哇!好辣呀!!!”只见她脸被辣的通红。我不知所措,幸好小姨回来了,她看见赶紧帮妹妹洗脸,这才安静了许多。当天晚上,我就被骂了一顿。

我很喜欢桑这个男孩,他十分调皮,但也很可爱。这本书在我的心灵上已经盖上了一座座金黄的草房子!

难忘的一本书作文 篇15

每个人自从生下来就与书有关,一直到死都与书相伴。在每个人的一生里都有着自己最难忘的一本书这本书可能让你坚持,也可能让你思索,也许让你学习那种精神,还可能任你引以为戒。或许,还能让你懂得一些做人处事的大道理。下面,我就来谈谈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这本书本来是在几年前我妈妈买给我的。在看这本书之前,我只是为了读一遍来应付这个假期的作业,没有想到在我读的过程中,我却被这本书吸引住了,仿佛入了迷一般。然而,我最喜爱的这本书就是《鲁宾逊漂流记》,我不知道这本书的主人公是如何在那样艰苦的环境下生活的。也不知道主人公有愚公移山那样何等的坚毅。但他硬是用那一股坚忍不拔的精神在那孤岛之上生活了很长的一段时间,直到救援人员来把他解救。假如是我们的话,我估计咱们还没等到那艘船来之前就因绝望而死了。所以说在那样恶劣的环境下有这样的毅力是非常难能可贵的,正是有了这种精神我们的主人公鲁宾逊才在没有食物,没居住地,有野人的一个孤岛之上生存,成长,最终等来了那艘救他命的船。

在现在的生活之中,有许许多多的孩子正是应为失去了这种坚忍不拔的精神不认真的去学习,到后来最终一无所成。所以,做什么事都喜欢不通过自己的努力达到成功。不仅仅在学习上要坚强,就算失去玩自己心爱的游戏也是一样,需要通过自己的努力成功。我的数学老师经常在讲过一道难的题目之后对我们说做过;自己认真做完这一题目之后会有一种满足感与自豪感,因为我做出来了,而不是来抄袭其他人的。我想老师也许是为了告诉我们这个道理吧。我们应该学学鲁宾逊那种精神。

鲁宾逊不仅仅只有这一种精神值得我们去学习,比如:沉着冷静,勇敢,善良……我们应该去学习许多他那美好的品质,我认为应该先学坚忍不拔的那种精神,第二我认为人们应该有必胜的信念。

为什么呢?因为鲁宾逊正是有了这必胜的信念,相信人定胜天才克服了自然环境的恶劣,无人与他相处的孤独,寂寞。终于等到了那艘船。

正如周杰伦在《稻香》之中唱的一样“对这个世界如果你有太多的抱怨跌倒了就不敢继续往前走为什么人要这么的脆弱堕落请你打开视看看多少人为生命在努力勇敢的走下去我们是不是该知足珍惜一切就算没有拥有。”书带给我们的不仅仅是乐趣,然而是每本书的主人公那美好的品质和道德情操。所以,我们应该多去读书,和书中的主人公一起旅行,学习他们身上所拥有的品质。

难忘的一本书作文 篇16

你见一只盘羊为了为母报仇而把角磨得比利剑还锋利吗?它就是那坚强不屈的血顶儿!它不屈不挠,为母报仇,我要向它学习!

血顶儿的名字之所以如此奇怪,是因为它的母亲为了救它而与世长辞了,而母亲的最后一束血射在了它的头顶。这个特殊但有着象征意义的名字诞生了!

母爱是那样的伟大,从前的我只知道人是有感情的,但我现在才知晓,原来动物界的爱也同样是出众的!母亲深触我的心!

从小没有母亲的血顶儿在其它羊的眼中同样也是个奇怪的羊。它从来不和别的羊接触,只是一个人在一棵大树边静静地磨着那圆滑的角。饿时,也只会找一点深绿色的草吃,因为在它的心目中,磨角才是最重要!

在一次宁静的午后,一束暖阳照着一群惬意的羊儿们。它们的眼睛半睁半闭,身子斜靠在树旁。突然,草丛中跳出一只母狼,她身怀着孕,沉沉地肚子垂了下来。见到这么一群肥实的羊,它口水都快滴下来了!

然而,血顶儿看了,眼里闪出了火光,怒气冲冲,就是那只杀母之狼呀!它冲了上来,主动发出进攻。狼吃了一惊,但为了眼下的食物,也接受了挑战。血顶儿扑向母狼,但可惜扑了个空了,那只母狼十分机敏,但是肚中的孩子却使它败下阵来。它小瞧这只盘羊了,它有着非同一般的斗志力。在一刹那间,母狼的腿感到一阵火辣,上面流出了鲜血。母狼赶紧跳进了树丛,它为了自己的生命,更为了自己的孩子。

血顶儿的智慧还有那股力量感动了我的内心。它是那样的厉害,我为它感到骄傲!

血顶儿救了羊群,但盘羊们仍然认为它是一只疯羊。头羊认为它是个祸害,就在它睡觉时偷偷离去。然而不巧的是,血顶儿又发现了那只母狼。母狼十分愤怒,心中的满腔热血全都爆发了!

它们斗了起来,母狼扑向血顶儿,血顶儿用尖角刺向它,母狼轻松一躲。它又朝血顶儿后背扑去,在它颈上一咬,鲜血流了出来,母狼衔着血顶儿走向远方,血也流向远方。

虽然血顶儿没有完成自己的心愿,但是它是我心中永远的英雄!

我合上书,闭上双眼,血顶儿可以有它这样的坚定信念,难道我会不如它吗?

难忘的一本书作文 篇17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们要不断地从书本中获取知识。暑假里,我看了好几本书,最让我难忘的就是《昆虫记》这本书了。

《昆虫记》的作者是法国著名昆虫学家法布尔,他一生都很贫穷,直到完成了这部巨著,才引起了人们的关注,那时,法布尔已经九十多岁了,真是大器晚成。

刚开始读这本书时,我觉得非常枯燥,不就是一些小虫子吗,有什么意思呢?但是当我坚持读下来后,我惊奇地发现,越看越有趣,越看越长知识。《昆虫记》里先是介绍了法布尔儿时的一些小故事,他利用放鸭子的时间去池塘边观察昆虫、捉甲虫……回家经常被父母责骂。

《昆虫记》的后半部分,法布尔重点介绍了许多昆虫,包括它们的外形、生活习性以及繁衍后代的方法。他告诉我们黑步甲怎样逃生、为什么称红蚂蚁为刻板的行者……这本书不仅让我学到了许多昆虫身上的知识,还让我感受到了法布尔那坚持不懈的精神。我时常这样想:法布尔对昆虫这样着迷,可以用一生的精力去研究昆虫,而我们在学习上不正缺少这种持之以恒的精神吗?其实我们每个人都可以尽力去做我们感兴趣的事情,只要能坚持下去就可以了。

书是我们的良师益友,它能带走我们所有的烦恼,给我们带来无尽的欢乐,让我们一起尽情地畅游在书海中吧!

难忘的一本书作文 篇18

常常有人夸我“你的文章不错呢”,其实我并没有参加补习班什么的,全归功于老师的辅导以及——课外书。

使我爱上小说、图书的那本书(唉,这种关系有一点复杂)——淘气包马小跳之贪玩老爸。

那时我小学二年级,平时都是读一些带拼音的漫画,这可是我第一本无拼音的文字书啊!一打开书,我便被书中优美的语句深深的吸引住了。哈哈哈,太好笑了!真好玩,这是我最多的想法。书中有很多不会的字,只好按着自己想的音读,后来又去问妈妈,那时一本书,一周才能完。

后来,我爱上了这些文学小说,便没日没夜的读,从书中学到了许多生字和优美的语句,我便运用到作文中,使作文不再枯燥。

《贪玩老爸》这本精彩的书,使我真正认识到:一本好书能影响你的人生。

难忘的一本书作文 篇19

今年暑假,妈妈在学校借了一本叫《吵闹村的孩子》的一本书,这本书的作者是格林伦。书中的每一个故事都搞笑而有趣。

书中讲了有一个叫吵闹村的地方,这个地方有7个孩子,其中4个女孩,一个叫丽莎,一个叫安娜,一个叫布丽达,还有一个一岁的小妹妹,她叫夏士婷,大家都喜欢她。男生有3个,一个叫乌勒,一个叫拉塞,还有一个叫布赛。他们总是在女孩子们耍的时候捣乱。在教室里,有温柔的女教师,在家里,爸爸妈妈会给他们无限的自由。布丽达和安娜还有一个老爷爷。夏士婷是爷爷养的,所以还小,不能去玩。他们经历了许多的事情,拔牙、买东西、捕野牛、捉龙虾、离家出走等等。

格林伦的故事就是这么有趣,想读了吧,那就快和我一起读《吵闹村的孩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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