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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谋攻》(苏教版高一必修教案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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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学目的: 一、学习紧扣中心,恰当地运用正反对比的论述方法。 

《谋攻》(苏教版高一必修教案设计)

二、掌握有关虚词的用法及词类活用等古汉语的有关知识。 

教学要求: 理解“知彼知己,百战不殆”这一著名军事思想的积极意义。 

教学重点: 学习紧扣中心,恰当地运用正反对比的论述方法。 

教学难点: 掌握有关虚词的用法及词类活用等古汉语的有关知识。 

课时安排: 一课时 

教学过程:            

一、 作者、作品简介:

《孙子兵法》 朝代:春秋战国 

《孙子兵法》,书名,又称《孙子》、《吴孙子兵法》、《孙武兵法》等。春秋末齐孙武著,是现存最早的中国古代兵书。今本十三篇。《汉书艺文志》著录八十二篇,图九卷,列于兵权谋家。《史记孙子吴起列传》称十三篇,与今本同。1972年山东临沂银雀山汉墓出土《孙子兵法》十三篇,篇名与宋刻本《十一家注孙子》基本相同。此外尚有〈吴问〉、〈四变〉、〈黄帝伐赤帝〉、〈地形〉、〈见吴王〉等佚文五篇。该书总结当时及以前的战争经验,继承发展前人的军事理论,对战争、军队、治军、将帅作用、战略战术原则、战法等军事理论和实践,都有许多创见,该书系古代重要军事著作,被誉为兵书之祖。 

    孙武,字长卿,本是陈国厉公的公子陈完的后裔,出生于春秋末期齐国安乐(今山东惠民),约与孔子同期。其祖先上世为齐国武将。 

    公元前六七二年,陈国发生内乱,陈完逃奔到齐国。此值齐桓公之时,陈完被任为工正,管理百工之事,并以食邑改姓田氏.田氏几代以后,其家族争取民心,民众归之如流水。由于顺应当时社会经济关系的变革,田氏逐渐成为齐国新兴势力的主要代表。在齐景公时,田完的五世孙辈田书,是一位善战的将领,因攻打莒国有功,被新封食邑于乐安(今山东省惠民县境内),又被赐姓孙氏,而与田氏分立门户,他就是孙武的祖父.孙书率齐军伐莒之事,可对照左传昭公十九年所记,时间在公元前五二三年。是年,孙武随祖父迁居乐安,当为二十岁上下的青年。依此推算,孙武的生年约在公元前六世纪四十年代初.后来孙武以兵法见吴王之时,他正当三十岁左右的而立之年。这个年龄,与当时的孔子比照,约睌十年。 

     又依文献资料,孙武的父亲孙冯,在齐国正式任为卿。很清楚,孙武出身在一个祖为名将,父为显贵的门庭,这对于他自幼接触文化典籍,耳濡目染用兵谋略,乃至日后总结战争经验,无疑是提供了便利的家境条件。 

从司马迁的史记开始,到刘向着新序等书,再到东汉班固的汉书,王符的潜夫论,以及越绝书,吴越春秋等书,这些著述对于孙武的行踪,作出了较多的披露.司马迁首次为孙武立传,明确记述其生平事迹。在史记孙子吴起列传中载:「孙子武者,齐人也.以兵法见于吴王阖闾。阖闾曰:“子之十三篇,吾尽观之矣”。很清楚,孙武是齐国人,着有兵法,后出奔到吴国,晋见吴王阖闾,进呈兵法十三篇.史记中还提及,孙武在吴国为客将,协助吴王向西面破楚入郢,又威震齐,晋于北面,建立了赫赫战功。这些情况,除孙子本传外,又有吴太伯世家,伍子胥列传和律书等可作参照。 

     然而,孙武长大后,却由齐奔吴了。考查其中原因,情况较为复杂。春秋末年,齐国和其它黄河中下游流域的中原国家,不仅国与国之间兼并斗争激烈,而且在诸侯国内部卿大夫之间也是如此。年轻的孙武身历其乱,这是引起他反感的重要因素。不过,促使孙武出奔的直接动因,可能是发生在齐景公三十年(公元前五一八年)的司马穰苴之死事件。司马穰苴也是陈完之后,改姓田氏。田氏后世追论的司马法,即含有穰苴用兵之法部分。当时他以显着战功任为大司马,在军界有殊荣。可是一旦穰苴遭到谗害,即被景公解职而猝死(史记 司马穰苴列传),成了卿大夫之间倾轧斗争的一个牺牲品。这件事,使孙武对齐国局势感到失望,他终于作出了远奔决定。由此举可知孙武的品格和抱负,他投奔到被称为蛮夷之邦但是国势渐盛的吴国,也符合其品格和抱负。 

     公元前五三二年,孙武与其家人避乱于吴国(今江苏中南部一带),乃在吴都姑苏(今苏州)附近隐居,躬耕垄亩,从事研究并撷取春秋二百余年之战争经验及教训而着成兵法十三篇。在这期间结识了本为楚国亡臣的伍子胥,因有同样的际遇而结为知交。时值春秋末年,中原地区为大国齐,晋把持,偏安于东南隅的吴国,在吴王阖闾当政后跃跃欲试,也想争霸中原,但直接妨碍他的绊脚石是楚国。阖闾秣马厉兵之同时,却为缺乏领兵元帅所苦。避难吴国的楚国大臣伍员(子胥),一心想灭楚以报父兄之仇,乃有七次极力保荐自己好友孙武于吴王(吴越春秋 阖闾内传)在孙子本传中,有一个富于戏剧性的故事。说的是孙武向吴王陈述兵法之后,吴王请孙武以兵法试练宫女。演练的宫女分成两队,由吴王的两个宠姬分任队长.孙武在操练前三令五申,操练中又三令五申,可是宫女们照样嘻嘻哈哈,并不听从指挥。于是孙武说:“约束不明,申令不熟,将之罪也,既已明而不知法者,吏士之罪也。”孙武为严明军纪,要斩杀两个队长.吴王传令,请孙武不要斩自己的爱姬。孙武认为“将在军,君命有所不受”。断然把吴王的两个宠姬斩了,演练重新开始,宫女们都规规矩矩,没有人敢出声。陈列操练得整整齐齐,孙武遂向吴王复命。由此可知,孙武是主张和坚持以法治军的。 

     上面的故事,与现今考古发现的银雀山汉墓竹简(见吴王)佚文内容相吻合,因而有所依据,并非虚妄之谈。重要的是,司马迁记载的孙子十三篇及孙武以十三篇见吴王之事,在出土汉简中也得到了印证。联系春秋时代约三百年的历史背景来看,那时诸侯争霸,列国兼并以及华夏族与戎狄部落之间引发的大小战争,多达四百八十馀次,在这样的形势下,必然是不断地有人逐步综合军事经验。可以肯定,孙武正是在前人的基础上,总结了春秋以来战争经验和规律。

二、 板书课题、请同学读课文注解,教师补充。 

三、 解释词句(边读边讲解,补充课本所未涉及的,重在句意。) 

第一段:凡:大凡,副词,用在句首,表示对一般情况的总括,常出现在总结经验、概括规律的用语中。全:完全、使……整个降服,用作使动,全国:即“使全国”,意思是“使敌国整个降服”。下文“全军”“全旅”“全卒”“全伍”中的“全”用法同此。如何识别某个形容词在句中用作动词,并且是使动词呢?这要从具体的上下文来分析。假如一个句子的谓语是形容词,这个形容词后面还有一个名词,它们的关系不能解释为修饰关系时,应该考虑到可能是动宾关系,即形容词活用为动词了,然后再分析它们之间是否是使动关系。“全国为上”,是用动词“为”表示判断的判断句,译为“……是……”形式。“破国次之”,是用动宾短语“破国”作主语,用名词“次”直接作谓语的判断句,译时相当于“……是……”。善之善者:是名词性的“者”字结构,这里指代情况或办法,译作“……的”。“百战百胜,非善之善者也”,是用名词性的短语直接作谓语,用副词“非”表示否定判断的判断句,构成“……非……”的形式,译成“……不是……”。 

屈人之兵:动词的使动用法。如何识别某个动词在句中的用法是使动词用法呢?最重要的依据是具体的上下文。假如一个句子里的谓语动词及其所带宾语之间的关系不能用一般的支配关系来解释,或者虽然能这样解释,却不符合文意,这时我们就该考虑它们之间的关系可能是使动关系,那么这个动词就是致使性动词。其次:其,用在表示顺序的词前,表示顺序,可根据上下文适当译出,或不译,不得已:实为“不得(不)已”的省略,意即“不能不这样”,也可译为“无可奈何”。蚁附之:蚁,像蚂蚁那样,名词作状语。此攻之灾也:是用指示代词作主语,名词性短语“攻之灾”直接作谓语的判断句,“也”帮助判断,译为“……是……”。下面“此谋攻之法也”与此句类同,于天下:介词结构后置,译时移到动词“争”前。

第二段:十:即“十倍”,由于古汉语中量词不发达,数词常常单独运用,来表示数量,译时应补出适当的量词。十则围之:即“(吾)十(于敌),则围之”的省略,这是个表示条件的紧缩复句。“(吾)十(于敌)”表示必要的条件,“围之”表示在前面条件下产生的结果,中间用连词“则”连接,所以译成“(我军)十倍于敌人就包围他们。”下文的五个紧缩句同此。倍:两倍于敌。

第三段:夫将者国之辅也:是用名词性短语“国之辅”直接作谓语,句中用“者”表提顿,句尾用“也”帮助判断,构成“……者……也”式的判断句。夫:发语词,无实义。故君之所以患于军:“之”字用于定语和中心语之间,此处可以不译。“所以患于军者”,“所字短语”作主语,“所以……者”,表示“患于军”的情况。由特殊指示代词“所”,加上介词“以”,加上动补短语“患于军”,再加上特殊指示代词“者”,组成一个名词性短语。其中,“所”字指示,“者”字称代。患,祸患,这里是造成祸患的意思,动词,“于军”,介宾短语,作“患”的补语。“君”,作定语,修饰以患于军者。三军既感且疑:并列关系的紧缩句,“既……且”,“既……又”的意思。三军:古时大国多设三军,称中军、上军(左军)、下军(右军)。这里是军队的统称。 

第四段:“知可以战……不御者胜”,几个分句结构相同,都是“者”字短语作主语,“胜”作谓语,只是“者”字短语的内部结构有所不同。五者:意即“五种情况”。“者”附在数词后面,组成名词性的“者”字结构,指代有关的事,可译为“……种情况”。一胜一负:“一”副词,“一……一……”的格式,表示两个行为并列关系,可译为“有时……有时……”或“或……或……”等。 

四、全文要领,整体认识 

    第一段:论述谋攻的原则和方法。 

    文章首先提出“以全为上”的作战原则,文章把“全”与“破”对照,“上”与“次”对比,连用五个排比句,层层深入地阐明求“全”的原则,自然地引出“不战而屈人之兵”即“伐谋”的中心论点,然后作者运用典型事例,极言攻城之弊,以反证“伐谋”之利,在此基础上,作者又加上正面论证:古今优秀将领“屈人之兵”“拔人之城”“毁人之国”都“非战”“非攻”“非久”,不采用“攻城之法”。通过正反论证“伐谋”的重要性之后,进而得出结论:“必以全争于天下,故兵不顿而利可全”。 

    第二段:阐明谋攻原则在战术上的具体运用。 

    作者用排比句列举六种情况,旨在说明:在战役中,是“围”,是“攻”,还是“分”“战”“逃”“避”都要根据实际情况来作出决定。总之,要集中优势兵力消灭敌人,而不要以劣势兵力死守硬拼,不然就会被动挨打,乃至造成被“擒”的严重后果。作者在这段谈的虽然是战术问题,却是“谋攻”原则的具体化,从另一个方面论证了中心论点,深化了“谋攻”的内容,强调了“谋攻”的作用。 

   第三段:论述将帅在谋攻中的作用。 

    这段论述了将帅在谋攻中的重要作用,强调将帅应善于辅国,将帅的作用不应受到削弱或抑制,否则就会给国家带来危难。这也就是说明只有充分信任和发挥将帅的作用,才能夺取全胜。 

   第四段:列举“知胜”之道,强调“知彼知已”,说明“知”是谋攻的基础。 

   作者列举可以预见胜利的五种情况,同时与第2、3段的内容相呼应。然后谈战术问题、谈内部关系问题。意在阐明“知”与“不知”决定着战争的胜负。这样文章很自然地得出传论:“知彼知己”,百战不殆”。 

五、小结 

     这篇课文围绕“不战而屈人之兵,善之善者也”的中心论点,阐述了进攻敌人的战略和战术。作者认为军事是为政治斗争服务的,要求把政治斗争、外交斗争和武装斗争统一起来。他的用兵之法就是集中兵力,攻敌弱点,打歼灭战。在战略战术上,孙子主张灵活运用,将帅要做好国君的助手;充分发挥作用;国君要了解情况,正确指挥。他的“知彼知己,百战不殆”的著名论断,集中反映了他朴素的唯物辩证法的军事思想。 

附:译文:

孙子说:大凡指导战争的法则,(使)敌国全部降服是上策,用兵击破敌国比这次一等;(使)敌人全军全部降服是上策,用兵击破敌人一个军比这次一等;(使)敌人全旅全部降服是上策,用兵击破敌人一个旅比这次一等;(使)敌人一连全部降服是上策,用兵击破敌人一个连比这次一等;(使)敌人一个班全部降服是上策,用兵击破敌人一个班比这次一等。因此百战百胜,并不算高明中(最)高明的;不战而使敌人的军队降服,(才算)高明中(最)高明的。所以上等的用兵(策略)是打破(敌方的)计谋,其次是击破敌方与别国的联合,再其次是击败(敌方的)武装力量,最下等的策略是攻打敌人的城池。攻城的办法是不得已的。修造攻城的战车,准备各种(攻城用的)器具,三个多月才能完成;积土成山,又要三个多月然后才停止。将官忍不住自己的愤怒而命令士兵象蚂蚁那样去爬敌人的城墙,士兵(被)杀伤三分之一而城还不能被攻下,这是攻城的灾害呀。所以善于指挥打仗的人,使敌方的军队降服而不用交战的方法,夺取敌人的城堡而不强攻,毁灭敌人的国家而不用长期作战。一定(要)用全胜的策略争胜于天下,因而军队不受损失而胜利可以完全取得。这就是用计谋攻取的法则。

      所以用兵的法则,有十倍(于敌人的兵力)就包围他们,有五倍(于敌人的兵力)就进攻他们,有一倍(于敌人的兵力)就设法分散他们,同敌人兵力相等,就要能设法战胜他们,(比敌人兵力)少就要能摆脱他们,(实力)不如(敌人)就要避免同敌人作战。所以弱小的军队(如果)死守硬拼,就会成为强大敌军的俘虏。  

       将帅是国君的辅佐者。辅佐得周到国家就一定强盛,辅佐的不周到国家就一定衰弱。所以国君妨害军队的情况有三种:不了解军队不可以让它前进却硬要让它前进,不了解军队不可以让它后退却硬要让它后退,这叫做束缚了军队(的手脚);不懂得军队内部事务而干预三军的日常事务,就会使将士迷惑;不懂得指挥军队的权谋而干预军队的指挥,就会使将士怀疑。全军既迷惑又怀疑,那么诸侯乘隙进攻的灾难就到来了。这就叫扰乱军心,而自己夺去自己的胜利。 

        所以,能预见胜利的情况有五种:懂得(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打和(在什么情况下)不能打的会胜利;懂得兵多兵少的不同战法的会胜利;官兵同心同德的会胜利;用自己的有准备来对待敌人的无准备的会胜利;将帅有指挥才能而君主不加干涉的会胜利。这五条,是预见胜利的方法。所以说:了解敌人(并且)了解自己,百次作战都不会有危险;不了解敌人而了解自己,胜负各半;不了解敌人(又)不了解自己,每次战斗都必然失败。

 

李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