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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全市学生家长的公开信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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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全市学生家长的公开信1

尊敬的各位学生家长:你们好!

致全市学生家长的公开信8篇

文明交通,安全出行,让学生远离交通事故,平安、健康、快乐的成长,是我们的共同心愿。当前台州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决战号角已吹响,但我们身边的一些不文明交通行为仍触目可及,涉及中小学生的交通事故仍时有发生,交通安全教育警钟仍需长鸣。

为了最大限度消除交通安全隐患,现将关于您及孩子的交通安全要求告知如下:

一、请各位家长做到——在出行时为孩子做好表率,开车不酒驾、不超速、不违法停车,斑马线礼让行人;骑电动车或自行车接送时,做到不闯红灯、不逆向行驶、不走机动车道、不随意横穿马路、不安装遮阳伞。

二、请教育孩子做到——走路要走人行道,过马路要走斑马线,不边走路边看书、玩手机或追逐打闹,不闯红灯,不翻越隔离护栏,过路口时要做到“一等、二看、三通过”,注意来往车辆,不要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过公路。骑自行车时要走非机动车道,横过道路时,要下车走人行横道推行,不互相追逐、并行或攀扶其他车辆,不突然猛拐。在车辆驾驶过程中,不要让孩子将头伸出汽车天窗或玻璃窗外面玩耍,万一碰到紧急情况,可能造成孩子飞出车外的危险。

三、请配合交警做到——积极参与交警部门或学校开展的各项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摒弃不文明的交通陋习,争做交通安全的宣传员、示范员、劝导员。

各位家长,孩子健康安全成长是我们共同的责任。让我们携起手来,从现在做起,从自己做起,从小事做起,为孩子们撑起一片平安的蓝天。

最后,恭祝各位家长工作顺利,家庭幸福!

致全市学生家长的公开信2

全市中小学生家长朋友:

为孩子减负是学校、家庭共同的责任,市教育局呼吁各位家长,尽量不要给孩子增加学校教育以外的学习任务,应尽可能给孩子们多一点休息时间,让孩子健康、快乐的成长。如果您确有让孩子接受课外培训的需求,务请注意以下几点:

● 选择正规合法的教育培训机构

教育培训机构必须经所在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并到相关部门办理有关证件。请各位家长首先查验其是否具有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由所在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颁发,副本上加盖有教育行政部门年检印章)。《办学许可证》应悬挂在学校醒目位置,学校名称、地址、办学内容等事项应与《办学许可证》上标注的内容相符。市区内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并在20xx年度年检中认定为合格的教育培训机构名单已在市教育局网站()公布,请各位家长在选择培训机构前登录查看。各县(市)依法审批设立的教育培训机构名单由县(市)教育局采取适当渠道公布,各位家长可致电咨询。

● 认真阅读招生简章、广告

培训机构发布的招生简章、广告应当报审批机关(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备案原件在简章或广告扉页上加盖有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印章。各位家长可向其索要查看,并注意查看该机构开设的课程是否与其招生简章发布的内容相符、授课教师是否具有教师资格证及相应的职称证明。

● 慎重办理入学手续

培训机构应引导学生和家长查看《办学许可证》、《收费许可证》等相关办学证件,告知学生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方式、教师情况、学习时间、考核办法等相关内容,安排学生现场考察。家长应主动要求与培训机构依法签订培训合同。对合同中培训项目、内容和质量标准,培训期限和时间安排,收费项目、金额及退费标准与办法,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以及双方争议解决途径和方法等条款要逐项认真审查,尤其要细看培训机构提供的格式合同是否具有霸王条款。

● 合法缴费、合理退费

培训机构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应在招生咨询场所醒目位置公示,未经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项目不得收费。对非学历教育培训,学生因自身原因退学,学校应按照《河北省教育厅、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物价局印发关于向退学学生退还学费住宿费的暂行规定的通知》(冀教财〔20xx〕17号)相关规定予以退费,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拖延、少退或拒绝退费。

● 重视安全防护

选择培训机构时,应当查看其消防设施设备是否完好齐全;是否设立保卫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安全保卫人员;是否建立校外人员入校登记或者验证制度;教学场所是否设置消防安全标志;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通道是否畅通等。

欢迎广大家长对培训机构的违规办学行为进行举报,教育行政部门将联合有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严肃查处。同时,我们也希望房屋出租单位(人),在向培训机构出租房屋时要查看其证照情况,不向无证机构提供培训场所,共同维护教育培训市场良好环境和群众切身利益。

家长朋友们,一个欢乐融融的节假日是孩子们殷切的盼望,给孩子一个健康快乐的童年是您的希望也是教育工作者的心声。让我们共同行动起来自觉抵制违规违法培训,自觉维护好自身权益,让孩子们真正拥有一个健康、有益、快乐的童年。

您想了解更多事项,请拨打培训学校审批机关监督电话咨询。

致全市学生家长的公开信3

各位家长朋友们:

青少年学生是家庭的希望和未来。也是祖国的希望和未来,他们健康平安的成长是家庭、学校、社会共同的愿望。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各种车辆增长迅速,道路交通矛盾日益加大,交通事故呈现急剧增加的趋势,中小学生交通安全事故屡有发生,即对中小学生造成了严重伤害,也给部分家庭带来了灾难。

造成中小学生交通事故日益增加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对中小学生安全宣传教育不够,中小学生安全防范意识缺乏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有关专家指出,有80%的学生交通安全事故可以通过预防措施而避免,加强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提高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意识迫在眉睫。为预防中小学生交通事故的发生,我们希望各位家长积极配合学校做好子女的交通安全教育工作,让孩子远离交通事故,远离伤害,健康平安的成长:

一、注重对子女的道路交通安全教育。

在家庭生活中,要教育子女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交通法律法规,使孩子掌握交通安全知识,增强“遵守交通安全法,时刻注意交通安全”的意识,严格遵守行路、乘车,骑车等交通安全有关规定,注意安全防范,严防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以身作则,做孩子安全出行的榜样。

家长朋友要自觉学习交通法律法规,提高自身的交通安全知识和防范意识,做到走路、驾车、停车时遵守有关交通法规,乘坐公共车辆不挤不抢,按秩序上下车。通过良好的`行为给孩子作出表率,让自己良好的交通安全行为影响孩子,使孩子在潜移默化、耳濡目染中受到教育,养成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的好习惯。

三、认真履行监护职责。

家长要监督孩子走路、乘车、骑车时遵守交通规则,严禁学生驾乘摩托车、机动车,外出不乘坐无牌无证的非法车,禁止乘坐电瓶三轮车、拖拉机、农用车及车况较差的车辆,不乘坐超载车辆。乘坐公交车不拥挤,文明乘坐;骑自行车时不超速,不占用机动车道,做遵守交通规则的好学生,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

各位家长朋友们,请你们积极履行家庭教育的职责,配合学校共同搞好对孩子的交通安全教育工作,提高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意识,严防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让平安伴随孩子成长。

祝全市中小学生家长朋友们工作顺利。

致全市学生家长的公开信4

尊敬的家长:

20xx年暑假从7月4日开始,至8月28日结束,共56天。对学生来说,暑假是一个劳逸结合的调整时期,同时也是中小学生安全事故的高发期和多发期。为了防范中小学生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市广大中小学生度过一个安全、快乐的暑假,我局特别提请各位家长切实加强对孩子暑假期间的安全监管,并配合做好以下工作:

一、注意饮食卫生安全和流行性传染疾病的防治

要教育孩子加强自我保护意识,讲究饮食卫生,做到勤洗手、吃熟食。不要摘吃野果,吃瓜果必须洗干净,吃冷饮要适量,隔夜食物要查验无变质并彻底加热后再吃。不要到无证照的店摊购买食品,不要购买过期、变质及无厂名、无地址、无生产日期的食品。要保持室内通风,多运动,少去或不去人多的公共场所,特别不要安排去传染病流行严重的国家和地区旅游、探亲,如需外出,要注意做好个人防护,保证孩子不被传染。要坚持对孩子身体异常情况进行观察,一旦发现发热、皮疹、黄疸、腹泻、呕吐、流感样症状的患病征兆要及时到正规医院诊疗,如确诊为传染病时应及时向学校报告,以便于学校协助做好有关工作。

二、注意加强游泳安全教育和管护

要教育孩子做到防溺水“六不准”:不准私自下水游泳,不准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准在无家长或老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准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准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准不会水性的学生擅自下水施救。如发现其他同学私自外出游泳或到危险不熟悉水域、区域逗留和玩耍的,要及时劝阻,并向家长报告,严防溺水事故发生。带孩子外出游泳时,要遵守游泳场所安全规则。要对孩子进行游泳遇险时的自救和报警方式的教育,教育孩子发现同伴溺水时应立即呼叫成人救助,不宜盲目下水营救,避免更多伤亡。

三、注意加强雨季汛期的安全教育

暑假是雨季汛期,要教育孩子不要在下暴雨、打雷、台风期间外出或上山,远离海(江、河、水塘、水库)边等危险区域,防止遭遇洪水、台风、雷击、泥石流或山体滑坡等危险。

四、注意加强交通安全教育

暑假时间比较长,学生自主活动的机会比较多。要教育孩子注意交通安全,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一是在乘坐汽车、火车、船舶、飞机等交通工具时要遵守规则,不要乘坐无证照、违章超载车辆等运输工具,避免交通事故发生;二是不要在马路上游玩嬉戏、横穿马路和闯红灯,过十字路口时要注意过往车辆;三是不要让未满十二周岁的孩子骑自行车上马路,不要让不满十六周岁的孩子驾驶电动车出行,不要让没有驾驶证的孩子驾驶摩托车和其它机动车辆;四是家长要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等交通法规,为孩子树立良好的榜样。

五、注意外出活动安全

教育孩子不参加有危险性的活动,不到安全无保障的危险区域、地点游玩。家长对孩子外出要做到知去向、知活动内容、知同伴、知归时,防止孩子被拐卖、诈骗、绑架,或者被传销等非法组织诱骗控制,如发现有异常,应立即采取相应补救措施。教育孩子学会避免人身伤害,不单独外出;不接受陌生人的钱财、礼物、食品;不轻信陌生人的花言巧语,不将手机、银行卡借给陌生人使用;不搭乘陌生人的便车;旅途中要注意看好自身财物,防止不法分子的盗窃;遇到危险要舍弃随身物品迅速逃离并报警。

六、注意消防安全

教育孩子要注意用电、使用煤气、防火安全。不要胡乱触摸电器、电线,注意雷雨天不要打开电视机、电脑等电器,以免发生意外。不要让未成年人独自使用燃气,以免引起火灾。教育孩子不得在家玩火,不要在变压器、变电箱、危险品存储仓库等附近玩耍。不要在野外用火,不乱拉电线。

七、注意网络安全

家长要教育孩子合理利用网络,合理安排上网时间,不要沉溺于网络。不传播和下载带有反动、不健康的信息,不要轻信不认识的网友,更不要外出见网友或私自结伴外出游玩,以防上当受骗。不到营业性网吧上网,不到不适宜未成年人的游戏机室、台球室、歌厅、舞厅等地方玩耍。

八、关注孩子心理健康

家长要和孩子多沟通,耐心倾听孩子内心想法,不要用简单粗暴的方法和态度对待孩子学业、交往、逆反等问题,学会控制自己的情绪,用民主、平等的方式和孩子沟通交流,对待孩子要多一些尊重,了解孩子的心理健康状态,帮助孩子正确面对新事物、积极乐观面对人生,面对困难与挫折,培养良好的个性心理品质。

九、注意正确引导孩子参加有意义的实践活动

在保证孩子有充足休息时间的前提下,正确引导孩子参加有益的社会实践活动和社区公益活动,让孩子度过一个充实而有意义的暑假。

最后,祝孩子在您的关爱下度过一个平安快乐而充实的暑假!也祝全市家长朋友身体健康,工作顺利,家庭幸福!

致全市学生家长的公开信5

各位同学,尊敬的家长朋友:

您好!南京是我们一起学习、工作、生活的美好家园,建设和营造安全有序、文明和谐的交通环境,既是我们义不容辞的共同责任,也是提升城市文明形象的必然追求。希望大家“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自觉遵守交通规则,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

1.不闯红灯。出行时,不管是驾车还是步行、骑行,都要遵守交通信号指示。红灯停,绿灯行。

2.各行其道。分清人行道、非机动车道和机动车道,不逆行。非机动车不得驶入机动车道及人行道,走路要走人行道,没有人行道的靠路边行走,切勿翻越隔离护栏;横过道路要走斑马线,不着急、不猛跑,注意来往车辆,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

3.有序停放。不管是非机动车还是机动车辆,都要停放在指定区域,不乱停乱放。接送孩子上、放学车辆,做到即停即走,不长时间等候,不影响交通秩序。

4.文明驾车。杜绝酒驾毒驾。主城区禁鸣喇叭,开车礼让斑马线。不满12周岁不能骑自行车上路,不满16周岁不能骑电动车上路。“老年代步车”、电动平衡车都不能上路行驶。

孩子的安全是我们最大的牵挂,家庭的美满是全家最大的幸福。父母是孩子最好的老师,言传身教责无旁贷。让我们携起手来,“学生家长共承诺,文明交通从我行”,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共同创造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城市交通环境!

致全市学生家长的公开信6

尊敬的家长:

暑假即将开始。为了让你的孩子过一个健康、快乐、安全的假期,真正做到“离校不离教”,我们诚挚地希望广大家长切实承担起教育监护职责,并提出如下建议与要求。

1、时刻关注孩子的生命安全。生命属于我们只有一次。暑假期间,家长更应重视做好孩子的安全工作。要重视交通安全,教育孩子遵守交通法规,不在公路上爬车、追车、违规搭车,不在公路上玩耍、逗留、打闹等,不乘坐“三无”车辆、超载车辆和非正规客运车辆,时刻注意交通安全。要重视游泳安全,教育孩子不去没有安全设施的江、河、湖、塘、水库、水潭等地方游泳,不在没有大人陪护的情况下擅自去游泳。要重视活动安全,严禁孩子私自或与同学结伴外出,在家或出外活动时要注意安全,不做有危险的游戏。要对孩子进行安全知识教育,教育孩子不玩火、慎用电、防中毒,防盗窃,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提高安全自救能力。

2、密切关心孩子的健康成长。孩子的健康是家长的希望。家长要积极当好孩子健康成长的引路人。要教育孩子健康活动,不参加各种形式的、封建迷信等活动,不看不健康的书刊、影视节目,不进营业性歌舞厅等娱乐场所,督促孩子远离网吧、文明上网。要培养孩子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加强对夏季传染病预防知识的教育和食品卫生安全教育,增强对手足口病、上呼吸道感染、肠道传染病等流行性疾病的预防意识,进一步提高孩子自我防范的能力。要加强对孩子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的教育,教育孩子遵纪守法,讲文明,懂礼貌,切忌让孩子在暑假期间养成懒散松懈的坏习惯。

3、科学安排孩子的学习生活。暑假应成为孩子在校学习的有效延续。暑假期间,家长要帮助孩子制定好假期作息时间表,积极引导孩子自主、自立、自理、自律,合理安排好暑假的学习和娱乐生活。要经常关心孩子的学习、生活情况,督促孩子按时完成假期作业,鼓励孩子多读一些优秀读物,多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家务活动、公益劳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多参加一些艺术、科技、体育类活动,让孩子过一个有意义的暑假。要教育孩子关心国家大事,收看抗震救灾的动人事迹,学习奥运健儿奋力拼搏为国争光的崇高精神。

尊敬的家长,孩子的教育是家庭、学校、社会共同的责任。让我们携起手来,努力为孩子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环境,让他们的假期过得更文明、更安全、更有意义!

  xx市教育局

致全市学生家长的公开信7

全市学生及家长:

日前,我们发现有众多无证教育培训机构在各种媒体上大肆广告,非法招生,误导群众,极大扰乱了我市培训市场秩序。据统计,由“黑培训”产生的投诉纠纷已占我市教育类投诉纠纷的50%以上。为打造福州文明城市形象,维护广大学生及家长合法权益,市教育局拟开展全市无证民办教育培训机构非法办学专项整治行动,希望得到大家的理解与支持。

无证教育培训机构无办学许可证,属非法办学,办学场所未经审批,消防设施、安全通道等方面都未经政府部门检查,存在安全隐患,万一出现安全事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本无法保证;无证培训机构教学质量无法保证,经常出现交了学费却不能保证课时数量或是教师素质不高,当发生这些问题时,因为这些机构没在行政部门备案,教育部门很难介入受理投诉;无证办学机构收费无法开具正规发票,万一因对教学质量不满或其他原因出现退费纠纷时,教育部门将不能保证您的权益。福州市教育局在此提醒广大学生及家长,为保证您的权益,在选择培训机构时,一定要选择正规的、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发办学许可证的培训机构就读。

目前,我市共有276家已经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教育培训机构。广大学生和家长在选择培训机构就读时,可以先登录福州市民办教育协会教育培训分会网站,查询全市具有办学许可证的培训机构名单。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将对本市范围内未经批准、非法开展各种教育教学活动的所有“黑培训”办学和收费情况开展摸底调查。欢迎广大学生和家长向教育行政部门举报。同时,对于查到在“黑培训”任教或参与举办黑培训的在职公办教师,将依法、依纪、依规严肃查处;对于查到在“黑培训”参加培训的学生,将予以批评教育;对于教育引导不力,被查实有在职教师参与“黑培训”或有学生集体在“黑培训”学习的学校,将一并予以通报,情节严重的,将追究学校领导的责任。

请大家自觉抵制“黑培训”,远离安全隐患,维护法纪尊严,确保健康快乐成长。

致全市学生家长的公开信8

亲爱的家长朋友们:

深圳海域面积广阔,水库、山塘众多,河道、沟渠纵横,炎热的夏季,游泳等水上休闲避暑活动深受广大市民群众喜爱。由于少年儿童安全应急意识不够,自我保障能力不足,每年夏季,都是中小学生溺水事故的多发期。根据教育部的最新通报,溺水是学生非正常死亡事故的第一位原因,今年5月11、12日两天时间全国四省五地连续发生5起未成年人溺水事故,造成19名中小学生溺亡。学生结伴游泳,发生事故盲目施救是造成溺水事故群死群伤的主要原因。

为进一步防范学生溺水事故,共同保护学生生命安全,我们郑重提醒全市广大中小学生家长,务必牢记并认真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责任,高度重视并做好以下工作:

一、充分认识溺水事故的危害性。孩子是家庭的希望,祖国的未来。溺水事故会给家庭带来难以挽回的后果,您的一点疏忽,都有可能给家庭带来沉重的伤害。因此请您一定要根据自己孩子的身心特点,选择正确的家庭教育方式,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让孩子深刻认识到溺水事故的危害,教育孩子珍惜生命,注重安全。

二、与孩子一起学习安全应急知识,加强防溺水安全教育,要求孩子做到“六不”: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

三、台风、暴雨期间,要安排孩子待在室内,千万不要进行游泳等户外活动。

四、教育孩子如发现有溺水,要迅速报警求助或向四周呼救,切勿贸然下水救人,可在岸上将绳子、木板、救生圈等投向溺水者,合理施救。

家长朋友们,孩子是我们的希望和未来,保护未成年生命安全、健康成长,是每个父母、也是社会各界共同的心愿。让我们一起努力,严防溺水等意外事故,确保孩子生命安全,身体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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