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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局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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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制定工商局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分享的工商局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范本,供大家阅读与参考。

工商局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范本

  工商局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范本

根据省工商局和xx工商局固定资产管理有关要求,为加强全系统固定资产的管理,提高其使用效率,保全资产,特制定本规定

一、固定资产指局机关、下属单位、挂靠社团通过兴建、购置、拨入、接受捐赠等各种方式取得的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实物形态的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专用设备、一般设备、陈列品、图书、其他固定资产。

二、市局对固定资产的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工管理,层层负责,责任到人、物尽其用,谁使用、谁负责、谁损坏、谁赔偿”的管理原则。

三、全局固定资产实行办公室、财务科、使用部门共同管理的办法,办公室是固定资产的归口管理部门。各单位对固定资产的管理应有明确分工,各负其责,保障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做到帐帐相符、帐卡相符、帐实相符。

四、固定资产的管理必须贯彻“勤俭办事业”的方针,根据工商行政管理任务、工作计划、技术条件和财力可能等情况,全面规划、统筹安排,减少闲置和浪费。

五、固定资产标准为:

1、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房屋、建筑物;

2、单位价值在200元以上(含200元)的`一般设备;

3、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含500元)的专用设备;

4、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其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

5、在固定资产维修、保养过程中购置的,使用期限一年以上的配件及零部件;

6、经资产管理部门认定符合标准的其他固定资产。

六、固定资产日常管理职责。办公室管理人员负责固定资产的实物管理,包括“采购、验收、登记、保管、下拨、调配、处置等管理工作,并负责分类进行数量核算,建立固定资产总帐和明细帐,财务科负责按固定资产的价值分类核算,并会同办公室对全系统固定资产管理进行监督检查;使用单位负责合理有效使用和日常维护管理工作,实行科(室)长、分局长负责制,领用签名制、退还注销制,指定专人负责保管。每年度,办公室管理人员与使用单位核实数量,进行全面清理盘点。

七、购置固定资产,原则上应按规定编制计划与预算,按批准计划与预算办理,并由局办公室统一负责购置、验收、下拨等工作。凡属基建范围的应按基本建设计划审批程序办理;属政府集中采购的,按规定参加政府采购,办理资金结算。

八、购置审批。购置固定资产由申请购置部门填制《固定资产购置审批表》,列明拟购置资产的详细情况、购置理由和购置方式等,交由局办公室报局领导按审批权限审批。审批权限按《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基本建设和固定资产购置处置项目审批规程》和xx工商局《关于对固定资产等重大事项实行报批制度的通知》(苏工商[2004]82号)的规定执行;该规定标准以下的,购置固定资产价值在1000元以内的,必须先书面报告局办公室,经局领导批准方可购置,并按规定办理固定资产登记、建帐手续;1000元以上(含1000元),须经分管财务的局长批准,在购置资金保证的前提下,由办公室统一购买。机关购置固定资产统一由办公室按规定实施。

九、固定资产验收入库时,购物发票须由经办人签名,经核批人核批,管理员验收入库后,方能交财务部门报帐。

十、接受捐赠。指接受个人和非国有单位无偿赠送的固定资产。各部门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应由办公室扎口办理验收手续。资产管理人员应根据捐赠凭证按原价入帐,不能查明原价的,可估价入帐,填写《固定资产验收单》(如为估价应予注明)一式三联。资产管理人员留存一联并据此登记固定资产台帐;交财务人员一联并附捐赠单位开具的捐赠凭证;存根一联。

十一、固定资产出借。借用固定资产,须经局领导同意后,由办公室统一办理借用手续,出借的固定资产在借用期满收回时,要进行校验,保证完好无损。对借用固定资产,如有人为损坏的,应查明责任,按规定赔偿。个人工作调动时,应及时组织交接,重新履行借用手续,落实责任人。

十二、严格执行局务公开。局购置的5万元以上物资的品名、数量、渠道、单价、总价及分配结果等情况,大宗物资定点维修单位的确定情况,大宗物资处置的原因、方法、结果等情况,要按规定时限及时公开。

十三、固定资产的赔偿、处置。

1、赔偿。因不负责任、工作失职、粗枝大叶等,致使财产损坏和遗失的,应负赔偿责任,具体赔偿如下:对一些由个人或专人保管的财产,因保管人粗枝大叶造成遗失的,如笔记本电脑、照相机、摄像机等财产设备,购置一年以内的按原值80%赔偿,一年至三年内的按原值60%赔偿,三年以上的按原值20%—50%酌情赔偿。由于保管人工作上失职、不负责任等造成财产设备非技术性损坏的,根据具体情况按维修费用的20%—50%给予赔偿。对非人为损坏的,由使用人向办公室申请维修,经局领导同意后,按有关财务规定报销。

2、处置。固定资产处置包括报废、报损、出售、捐赠和无偿调出。固定资产处置必须由办公室扎口办理,财务科参与,严格按照江苏省工商局和xx工商局固定资产处置规定执行。各单位无权转拨、变卖本单位不需用、多余的财产物资,对于局不需用、多余的财产物资统一由办公室负责调拨、处置、报损、变卖的财产残值一律交办公室入帐。

十四、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执行,之前发布的有关规定同时作废。